组卷网 > 章节选题 > 选择性必修1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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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4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明清时期,在礼俗传统的影响和规制下,徽州宗族形成了一套系统的息讼思想。针对当地常见的土地归属类、户婚财产类以及墓地侵占类等纠纷矛盾,徽州宗族秉承息讼观念,主张一方面通过家规、宗规等民间规约来约束宗族成员的行为活动,形塑其礼让精神,使其行为能够符合礼俗传统,藉此预防纠纷矛盾的发生;另一方面则强调在宗族内部成员之间或宗族与宗族之间出现争执时,矛盾双方应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根据当地的习惯法来化解彼此之间的问题。

——摘编自郭敬东《明清徽州乡村息讼观的内在逻辑与实施路径》

材料二   徽州地处万山之中,对外交流不便,民众长期生活在宗族社会,接受宗族的教化,如“绩邑士人,除应试外,足不出里。农工、妇女亦终岁家居,不知乡里外有何世界”。徽州宗族对民众的教化和“忠臣顺民”思想的灌输,是晚清之前宗族能够有效控制民众的一个重要因素。然而随着一些学生出外学习和报纸的传入,外部新的思想和观念传入到了徽州地区,徼州民众在思想和观念上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解放。“近今新学发明,士人亦幡然有远志,负书担囊,肩背相望。抑闻有东渡大和,西赴欧美以博求新智识者。”

——摘编自王灿《论晚清时期徽州宗族对民众控制力的变化》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明清时期徽州宗族息讼思想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晚清徽州宗族对民众控制力减弱的背景。
2024-01-09更新 | 12次组卷 | 1卷引用:重庆市黔江中学校2023-2024学年高二11月考试历史试题
2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公元前11世纪下半叶,周公东征胜利后,在广阔的征服地域内分封其亲属子弟,拓殖建“城”,“国人”居于城内,“野人”居于城外,他们都享有一定的政治权利,国人政治身份高于野人,西周时期的“国”指天子诸侯之都城,其建设有一套理想化的标准模式。都城必置宗庙,立社稷,建高墙,是国家的象征,秦以后两千多年都城的修建往往继承了这种规划传统。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等

材料二   公元前8世纪,希腊城邦兴起,为数众多的城邦一般都建在高地或山丘上,建有城墙等防御设施。城邦大多建立了大规模的神庙,是城邦的宗教中心,城市的中心广场即市政广场是城邦社会与政治活动中心。在许多城邦,人民凭着对土地的拥有权而获得公民权,可以参与城邦公共事务的讨论和执行,城邦一般以一个城市为中心,周围有大片的农村地区,这是城邦的主要经济基础。

——摘编自黄洋等主编《世界古代中世纪史》等


(1)依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概括西周时期的都城和古希腊城邦的特点。
(2)依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西周政治制度对中华文明发展的影响。
2022-02-22更新 | 1141次组卷 | 17卷引用:重庆市黔江中学校2021-2022学年高二3月考试历史试题
3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以“封建”与“郡县”为历史性标识的两种政治体制,其间的重大区别,今人据以判断的视域自然要比古人宽阔得多。萧公权先生在《中国政治思想史》中概括为两项,言简意赅:“秦灭六国为吾国政治史上空前之巨变。政制则由分割之封建而归于统一之郡县,政体则由贵族之分权而改为君主之专制。”第二项之中,实还包含有另一要项,即赵翼在《廿二史记》借“汉初布衣将相之局”所申述的由“世侯世卿”,改为中央政府任免的“流官制”。

——摘编自王家范《重评明末“封建与郡县之辨”》

材料二   在西周的存续期间,对东南西北四个方位都采取了有效的统治政策。如对西部管理贯穿西周统治始终,早在周文王的时候,通过“伐犬戎”“克密”“伐崇”基本扫除了西部的不稳定因素,并通过分封将这些地区纳入西周的统一之下。汉初在政治体制上部分地继承了秦朝的郡县制,但面对当时形势,又不得不重拾分封制。回顾汉初半个世纪的历史,即从公元前202年汉朝初立到公元前154年平定“七国之乱”,汉王朝一直为分封制所困扰,正如当代文学家吕思勉说:“封建者,过时之制也。汉初用之,虽一收夹辅之效,然其势终不可以复行。”

——摘编自尚绪芝《西周、汉初分封制比较》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秦朝重要的政治制度,并根据材料概括其主要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西周的分封制与汉初的封国制有何相同。
4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公元前536年郑国的子产首先铸刑书,公元前513年晋国铸刑鼎,以后诸侯国纷纷起而仿效。随着法律的公开化,“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战国初年,魏国的李悝在总结各国法律的基础上,编定《法经》,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有体系的法典著作。《法经》分盗、贼、囚、捕、杂、具六篇,是一部诸法合体分篇而以刑为主的法典,商鞅变法的《六律》就是仿照《法经》的内容和体裁制定的。……中国古代法规中不但有一般的惩治刑事犯罪的内容,还载有国家体制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条款,既包括了军事、财政、经济、文教等方面的职责,又有严格的处罚规定;不但详列了判决量刑标准的实体法,还包括具体处理诉讼、办案断狱的程序规定。此外,还明确规定了各级官吏的职责、待遇和具体工作细则,乃至考课、升贬、休假、丧葬之制也无不在内。律、令、格、式、例和诏敕、上级批详等长期并行。

1870年,清政府进行了一次法律修改,虽然是小修小改,但还是迈出法律变革的第一步。1889年,戊戌变法虽然失败,但新思想日益深入人心。随后,由于义和团运动和八国联军攻入北京,缔结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统治岌岌可危,清朝政府被迫承认,不变法实难苟存,一些高官权臣们也认为不图强则不能自立。1902年,湖广总督张之洞、刑部左侍郎沈家本和驻美大使伍廷芳等主张兼取中西,着手修订法律,得到清朝政府的同意。

——摘编自韦庆远、柏桦编著《中国政治制度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法律法规建设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清末修订法律法规的原因。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