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上计,是由下级行政长官向上级定期报告有关统计数字的制度,战国时应运而生,秦汉基本因袭,户口调查始终是关键内容。尽管西汉的户口资料在东汉初年可能已残缺不全,但班固《汉书·地理志》中的西汉平帝元始二年(2年)户口数仍被认为是我国现存最早的全国性人口数据。这项数字包括西汉政权设置郡县、直接统治地区的户口总数:12233062户,59594978口;103个郡或国分列的户口数;长安等5县的户口数;宛县等5县的户口数。由于西汉的赋税对象包括3岁或7岁以上的全部男女人口,因此这项数字还是公认现存历代户口数中最准确的数据之一、
材料二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作为筹备宪政的一项措施,设统计司制定全国人口普查计划, 并向各省发出了详细要求和标准表格, 由新建立起的警察系统执行。两广总督袁树勋要求将此次调查户口“拟酌缓至乡镇巡警编设及识字学塾较多之时再行补办”。广西巡抚在奏折中说:“桂省幅员寥阔, 村落零畸, 兵雙迭经, 流亡未复,调查户数较他省为难。加以民智额愚,人心浮动, 未悉调查宗旨, 将有抽丁增税之疑, 办理稍未得宜, 易致滋生事故。”这次普查匆匆开始、草草了事,但它是中国第一次现代意义上的人口普查。
——均摘编自葛剑雄《中国人口发展史》
材料三 1952年,由于国家政治、经济建设的要求,迫切需要准确的人口数字,因此国家统计局筹备并实施了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在这次普查中,很多妇女第一次有了自己的名字:普查员还配备了农历干支或民国纪年的换算表,虚岁也一律折为周岁。1954年11月,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全国人口总数为601938035人,其中城市人口占13.26%,男性占51.82%,17岁以下的青少年占41.1%。
——摘编自陆新蕾《从筹备到实施: 现代人口普查在中国(1936-1964)》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 从来源和内容两个方面, 简要说明“2年户口数”的史料价值。(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 说明与古代户口调查相比, 晚清全国人口普查的特点, 并简析其“草草了事”的原因。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 简析新中国第一次人口普查的意义。
材料 宋神宗认为:“天下自五代分裂,多置郡县,以固疆圉。由是役繁民困,其议并省之。”因而进行了州县省废的改革。这场改革主要发生在王安石当政期间,先后持续十几年,一批州县被合并裁撤,但也有一些州县得以复建和新建,实际废州27个、复建5个,废县144个、复建和新建28个。王安石指出:“东南州县,大抵患在户口众而官少,不足以治之……而河北所置州县太多”。河北东西两路是罢废州县的重点,其中废州1个,废县38个,复建5个,实废33个,占全国实际废县数的28%。东南地区如两淮、两浙、福建等7路,废州4个,废县3个,不及河北之零头,却又新置4个。州县并废新建的主要依据是户口,但以神宗元丰初年州县并废后的数据为例,河北路有2134929户,却有33州106县,平均每县11650户;两浙地区有1778963户,才有14州79县,平均每县22518户。
——摘编自马玉臣《试论宋神宗时期的州县省废》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宋神宗时期州县省废改革的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述宋神宗时期州县省废改革的特点。
材料一 1949—1953年与中国建交国家数据简表
年份 | 1949年 | 1950年 | 1951年 | 1952年 | 1953年 |
建交国家数 | 10 | 9 | 1 | 0 | 0 |
材料二 1956—1974年与中国建交国家数据简表
年份 | 1956年 | 1969年 | 1970年 | 1971年 | 1972年 | 1973年 | 1974年 |
建交国家数 | 25 | 49 | 54 | 69 | 87 | 88 | 95 |
(1)材料一的数据变化反映了当时中国外交出现了什么局面?是什么外交政策导致这一局面的出现?为扭转这一局面,中国对外交政策作出了怎样的调整?
(2)材料二的数据变化反映了20世纪70年代我国外交出现了什么局面?这一局面的出现与当时的哪些重大外交成就有关?
材料 2021年3月1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北京人民大会堂答中外记者问。在将近120分钟里,李克强总理回答了11个记者提问。南方都市报大数据研究院对总理答问内容进行问频分析,如图所示为2013-2021年总理答问内容词频统计数据。
任意提取如图中的三个词语,结合中国现代史的相关史实,拟定一个论题,并就所拟论题进行阐述。(要求:明确写出所拟论题,阐述须史实准确,论述充分,表达清晰。)
材料一 19世纪的一名政治家认为1787年宪法是“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人类智慧和意志所创造出的最美妙的杰作”。恩格斯则认为“它最先承认了人权,同时确认了存在于美国的有色人种奴隶制”。美国学者比尔德曾作过统计,参与制宪会议的55名代表中,“最少有六分之五,对于他们在费城的努力结果都有直接的个人利益的关系,而且都曾由于宪法的通过或多或少地获得经济利益”。制宪会议全程对外保密,而且多次要求代表不要向公众和报纸透露讨论内容。宪法批准的过程中,宪法并未提交人民批准。在通过宪法时,事实上只有两个州的批准是审慎的,还包括一个没有公布投票数的州。宪法起草人汉密尔顿表示“应该这样组成政府,使富裕的少数人得到保护,不受多数人的侵犯”,“只有一个稳固的结构才能够阻止民主的冒失表现”。
——摘编自汪瀛《美国1787年宪法的是与非》
材料二 1954年宪法是在毛泽东亲自主持和直接领导下制定的,整个制宪过程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用。提交审议的宪法草案交付全国人民讨论,人民热烈拥护宪法草案的同时又认真负责地提出许多修改和补充意见。宪法大体上同前苏联1936年宪法相接近,但又是在立足本国的基础上吸收外国经验。宪法既坚持了社会主义宪法的基本原则,同时注意因时、因地制宜。宪法无论在内容的完备程度、语言文字以及法律规范等方面,都比较符合法律的科学性的要求。因为宪法是人民权利的保证书,体现的是广大人民的意志,这就要求宪法规范的表述要通俗易懂,易于广大人民所理解和掌握。1954年宪法在制定的整个过程中始终注意到了这一点。
——摘编自宇赘《纪念1954年宪法颁布50周年》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1787年宪法所体现的原则并简要分析宪法制定中存在的不足。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1954年宪法的主要特点及其宪政意义。
A.改变了周天子正统地位 | B.增强了国家统一意识 |
C.破坏了分封制和宗法制 | D.导致忠君观念的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