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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5 道试题
2 . 1910年草拟的《内阁官制》中规定,侍郎、巡抚有奏事之权,但应经过内阁总理大臣。此项规定引发朝臣质疑不满。几经商讨,次年最终颁布的《内阁官制》中规定,例应奏事人员须经“国务大臣带领入对或代递”,除“特旨召见及法令有特别规定者”。这表明当时
A.内阁危及君权B.立宪之路艰难
C.内阁权力失控D.君主权力加强
单选题-单题 | 适中(0.65) |
名校
3 . 浙江省奉化中学诞生于1901年,那年奉化把锦溪书院改建为龙津学堂,率先开设了数学、博物、物理、化学、外国史、舆地、外语等课程。这一奉化教育大事件的发生直接源于
A.《辛丑条约》的签订B.清末“新政”的推行
C.科举考试的废除D.学部的设立
4 . 有学者认为,清末新政是20世纪中国社会现代化的重要一步。虽然其改革最终没有达到目的,但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中国现代化进程。下列不属于本次改革内容的是
A.设立京师大学堂B.派遣留学生出洋
C.奖励实业D.各府、州、县学改为中小学堂
2021-11-10更新 | 159次组卷 | 1卷引用:浙江省台州市十校联盟2021-2022学年高二上学期期中考试历史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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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作为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特定历史现象,民法典编纂已成为现代法制国家的传统,也给全世界的法律思想打上了清晰的烙印。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大成果。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中国古代并无现代意义的民法,编纂民法典之议始于19世纪末。1902年光绪帝下诏参酌外国法律,改订律例。1908年始编纂民法典,引进了西方民法典的立法理念和编纂方法,于1910年完成《大清民律草案》,但未及正式施行。

——摘编自《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

材料二:民国初颁布了《商人通例》《公司条例》《证券交易所法》(还有《国家税地方税法草案》)等法规,涉及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和政府管理等领域。在全国工商会议上,工商界代表对公司注册章程、商标法、商会法等提出了许多建议和要求,工(农)商部在制定相关法规时,均有所采纳,并在参考西方有关法规的基础上,较多注意了本国状况。

--摘编自《民国初期的经济制度建设》等

材料三

第8条所有法国人都享有民事权利。

第537条除法律规定的限制外,私人得自由处分属于其所有的财产。

第1134条依法成立的契约,在缔结契约当事人间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前项契约,仅得依当事人相互的同意或法律规定的原因取消之。

——《拿破仑法典》


(1)依据材料一,概括《大清民律草案》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编纂民法典之议始于19世纪末”的国内背景,并指出民法典“未及正式施行”的直接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民国初期经济立法的作用。
(3)材料三包含了哪些基本原则?综合上述材料,你如何认识历史上的社会立法?
2020-09-29更新 | 87次组卷 | 1卷引用:浙江省台州市台州中学2021届高三上学期第一次统练历史试题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