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知识点选题 > 汉武帝的统治措施
更多: | 只看新题 精选材料新、考法新、题型新的试题
解析
| 共计 2 道试题
1 . 据学者研究发现,西汉武、昭、宣、元时期,以“尧”“舜”“禹”“汤”先贤名为名以及以“唐”“虞”“夏”“商”“周”古朝代名为名的慕古之名大量出现。导致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     
A.黄老思想的影响B.分封制下引发复古思潮
C.思想文化的贫瘠D.儒学成为社会主流学说
2024-01-10更新 | 34次组卷 | 1卷引用:西藏林芝市2023-2024学年高三上学期期末历史试题
2 . 官吏与国家治理

材料一   进入战国后,诸侯国君逐渐演变为集权专制君主,实行官僚制度。这套制度的基本内容是:其一,在官吏任免方面,突破“亲贵合一”“世卿世禄”的旧制。选拔官吏,或因军功,或由荐举、游说,或择自侍从养士。被任命的官吏多非贵族,“官无常任”,不得世袭。其二,以玺印符节作为官吏权力的象征和凭据。国君任命官吏时授予玺印,免职辞官时回收玺印。将帅统兵发兵,也须持有兵符。派遣使臣,则用国君授予的“节”,国君颁赐给官吏玺印符节,赋予官吏行使行政、军事、司法诸权以合法性。其三,严格实行官吏岁终“上计”。每年地方官须向国君呈报财政预算。国君采用合券制,年终稽查两片符券所载数目的盈亏。盈者升官受赏,亏者降职问罪,以督促官吏尽责尽力。其四,推广俸禄制。发放数额,依官职高低而有等差。俸禄取代封色,国君可随时任免或调动官吏。

——李治安《中国古代官僚政治)

(1)概括战国时期官僚制度的特点,结合所学分析官僚制度形成的历史背景。

材料二   秦统一六国后,实行郡县制,“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这里的“监”是“掌监郡”的“监御史”。它隶属于御史大夫,代表皇帝监察地方官吏,使地方官不敢欺骗和违抗中央。汉初,郡国并行,各郡没有设置监御史这个官职,但中央派人监察地方的作法继承下来。到汉武帝时,在全国置十三州部,每州派刺史一人。刺史对上受中央御史中丞直接管辖,对下主要监察郡守和强宗豪右,从其“周行郡国”可以看出,诸侯王也在督察之列。刺史以六条问事,形成“秩卑”“任重”的局面。作为中央派出的监察官,虽不是地方官,由于能控制地方长官,因而极易越权。随着东汉后期阶级矛盾尖锐,刺史(州牧)的秩位提高、权限扩大,刺史可以督察辖区内一切朝廷命官,有选举、劾奏之权,有权干预地方行政,又拥有领兵之权,事实上演变为地方的高级行政长官。有的州牧、刺史甚至权位父子相袭,实际上成了割据一方的军阀。

——摘编自安作璋、熊铁基《秦汉官制史稿》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指出秦汉地方治理体系的变化,并分析变化的影响。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