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纲常伦理淡化 | B.割据势力兴起 | C.政教合一凸显 | D.寺院经济膨胀 |
A.消除了唐末以来藩镇割据的弊病 | B.缓和了土地兼并严重的现象 |
C.为北宋结束分裂局面奠定了基础 | D.使后周的统治得以长治久安 |
A.提高政府财政收入 | B.实现官商分利 |
C.节约政府经营成本 | D.减轻人民负担 |
材料一 自是之后,用事者争言水利。朔方、西河、河西、酒泉皆引河及川谷以溉田;而关中辅渠,灵轵引堵水;汝南、九江引淮;东海引巨定;泰山下引汶水:皆穿渠为溉田,各万余顷。佗小渠披山通道者,不可胜言。然其著者在宣房。
太史公曰:余南登庐山,观禹疏九江,遂至于会稽太湟,上姑苏,望五湖;东窥洛汭、大邳,迎河,行淮、泗、济、漯洛渠;西瞻蜀之岷山及离碓;北自龙门至于朔方。曰:甚哉,水之为利害也!余从负薪塞宣房,悲瓠子之诗而作河渠书。
——摘自司马迁《史记》
材料二 据《新唐书地理志》所记载全国水利工程共236处,前期为155处,后期81处,前期约占三分之二弱。若以秦岭及淮水以南为南方,以其北为北方,则北方前期水利工程占104处,南方51处,北方占三分之二强。但若加上前期陇右道地区的水利,则前期北方占十分之七八或更多。从后期南北地区情况看,后期81处水利中北方仅为14处,南方67处,南方占十分之八强。
——摘编自姚汉源《中国水利史纲要》
请回答:(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说明西汉时期水利兴修的特点及意义。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唐代水利工程的分布概况及形成原因。
材料 “初,高祖受禅,以天下未定,广封宗室以威天下。”太宗即位后,就“遍封宗子”问题征求意见,尚书右仆射封德彝认为“遍封宗子”“不便”;魏征认为如果封建诸侯,会造成财政困难;李百药说封建会导致宗室间攻战相残。柳宗元在《过秦论》中列举秦朝“有叛民无叛吏”、汉代“有叛国,而无叛郡”、唐代“有叛将无叛州”,由此证明“州县之设,固不可革也”。
萧瑀认为:“国祚所以长久者,莫若封诸侯以为磐石之固。秦并六国,罢侯置守,二代而亡。汉有天下,郡、国参建,亦得年余四百。魏、晋废之,不能永久。”虽然分封制遭到大多数大臣的反对,太宗也明确表示“朕理天下,本为百姓,非欲劳百姓以养己之亲也。”但贞观十一年太宗诏曰:“设官司以制海内,建藩屏以辅王室”,先后任命了21个亲王和14位杰出功臣为世袭的州府刺史。正如刘秩所说:“设爵无土,署官不职者也。”
白居易在《议封建论郡县》中认为周代封建诸侯而亡是因为“上失其道,天厌其德,非为封建之弊也”,秦无分封而灭是因为“群其毒,人离其心,非唯郡县之咎也”,汉代七国之乱乃“宠而失教,立不选贤,非独强大之故也。”“繇是观之,苟固其本,导其源,虽郡与国,俱可理而安矣;苟逾其防,失其柄,虽侯与守,俱能乱且危矣。”
——摘编自冯辉《中国古代分封制与郡县制之争》
(1)根据材料,概括唐代关于“分封郡县之争”的主要分歧。(2)根据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对唐代关于“分封郡县之争”的任意一个主张进行评析。(要求:史实准确,符合逻辑,表述清晰)
开元初年 | 唐朝在剑南道设置节度使,其战略任务为“西拒吐蕃、南抚蛮獠(南诏)” |
大历二年 | 唐朝将剑南道划分为剑南东川与剑南西川 |
元和二年 | 唐宪宗以宰相武元衡为西川节度使,揭开了“文官治蜀”的序幕 |
A.开发经营西南地区 | B.减少地方行政层级 |
C.朝廷依赖藩镇势力 | D.羁縻政策成效显著 |
A.地方割据势力削弱 | B.民族交融的加强 | C.边疆治理能力提高 | D.国家向心力犹存 |
A.动乱成为文学主要题材 | B.华夏认同观念仍未形成 |
C.战乱促使人口大量南迁 | D.士大夫缺乏社会责任感 |
诸道名称 | 带京衔之防御团练州长官人数 | 诸道名称 | 带京衔之防御团练州长官人数 |
关内道 | 37 | 山南道 | 4 |
河南道 | 20 | 陇右道 | 2 |
河北道 | 12 | 剑南道 | 2 |
淮南道 | 7 | 河东道 | 2 |
A.制度建设削弱了割据的社会基础 | B.军事防御中心发生变化 |
C.江南地区的社会地位已超越北方 | D.中央集权得到有效强化 |
材料一 唐初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制,有所谓“道”的划分,道之下是州统县的地方行政制度,唐太宗贞观初年,把全国分为十道,这时道只是一种监察巡视的区域,巡视道的官员都属临时派遣的性质,到了唐玄宗开元二十二年(公元734年),又分全国为十五道,各置常设的“采访处置史”管理,后来地方官吏的权利日益增大,节度使往往兼领道的长官,掌握军政大权,道也成为军事割据区或行政区,于是安史之乱后出现了藩镇割据的局面。
——摘编自王仲荦著《隋唐五代史》
材料二 在各级地方官的设置上,宋朝基本上是针对节度使的权力开刀的。宋统一后,起初是依照唐制分全国为十道,997年改全国为十五路(类似现在的省),后不断增加,直至二十六路。在路之下,宋的地方行政机构还有州、县两级,与州平级并存的还有府、军、监等机构。在路、州增设“监司”、“通判”等职,有力地限制了地方割据势力,但也造成宋朝冗官多的弊病。
——摘编自周宝珠、陈振主编《中国历史·宋史》
(1)根据材料一、二、概括从唐到宋地方行政区划的变化趋势。(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唐宋两代地方行政区划设置产生的不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