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学者认为,“与万国对峙”是日本明治维新的最高目标,为扭25.康熙帝一生,投入颇多的精力整饬吏治、研究吏治。
材料 康熙帝毕生亲理朝政,在处理政务中直接了解官员。总督、巡抚等地方重要文武官员离京赴任前陛辞,康熙都留心考察官吏,有针对性地与他们研讨问题,并及时予以指示和纠正。除地方大员外,他还严格考察和整饬在京部院官员。康熙十九年(1680)五月,谕诸臣“大臣为小臣之表率,源清则流洁”,严防官场不良风气上行下效。他认为“吏尤以廉为贵也”,一向注意发现并培养清正廉洁的典型。他发现和表彰的清官于成龙,升任两江总督后,训属吏,剔积弊,“官吏望风改操”。康熙在《廉静论》中指出:“民安而吏称其职矣,吏称其职而天下治矣。”由于长期不懈地整饬吏治,政治局势得以稳定,康熙也就有力量实现他的抱负,建设强盛的大清帝国。
——摘编自孟昭信《康熙评传》
完成下列要求
据材料归纳康熙帝考察官吏的举措,概括他的吏治思想。
材料一 雍正年间,用兵西北,以内阁在太和门外,保直(官吏值班)者多虑漏泄事机,始设军需房于隆宗门内,选内阁中书之谨密者入直缮写。后名军机处,地近宫廷,便于宣召。为军机面面相觑者,皆亲臣、重臣,于是承旨、出政皆在于此矣。
──赵翼《檐曝杂记·军机处》
材料二 奏折制度最初产生于康熙朝,是作为一种非正式的文书形式而出现的。康熙朝未实行回缴奏折制度。……奏折不通过内阁转呈,而由奏事处转呈,皇帝亲自拆阅和批答,皇帝的批示完全出自自己之手。雍正即位后对奏折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实行回缴朱批奏折制度。将奏折的处理程序纳入军机处的轨道,全国有一千多人具有上折权,而将内阁置之高阁。
——摘自瞿嵘蓉等《中国古代秘密章奏发展与演变》
(1)依据材料一概括军机处最初设置的原因,并结合所学分析军机处的特点及实质。
(2)依据材料归纳奏折制度的变化,结合所学分析奏折制度的作用。
3 . 材料 养廉银制度是清朝雍正时期为反腐而制定的经济调整机制。养廉银绝大部分源于地丁钱粮的耗羡归公。随着经济的发展及形势的变迁,盐税、茶税等耗羡相继归公,养廉银也部分取给于此。从雍正六年起,规定“酌量官职之大小”派定数目。养廉银制度实施后,效果并不明显。这一制度靠人的自律,形成法律制裁的真空地带。“自雍正议设养廉,由督抚以至州县藉以为办公之资’。官员对于养赡家口的养廉银并没有完整的支配权,养廉银经常会因为军需等摊扣归款,养廉银常常有名无实。
——摘编自李凤鸣《清朝养廉银制度及其功能弱化的原因分析》
(1)根据材料,归纳清朝养廉银制度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朝养廉银制度没有取得预期效果的原因。
材料一 (汉)武帝以雄才大略独揽事权,于是重用内朝尚书,夺宰相权。晚年又用中书。(曹)魏世,中书监始参大政。东晋则侍中始优。下逮(南朝时)宋、齐,尚书、中书、侍中三者皆为辅臣。唐代中央最高机关,依然是魏、晋以来的尚书、中书、门下三省。但他们现在已是正式的宰相,而非帝王之私属。其职权分配,则中书掌定旨出命,门下给事中掌封驳,尚书受而行之;古代的宰相权,现在是析而为三。
——钱穆《国史大纲》
材料二 在秦及西汉初年,皇帝行使权力,将意志化为诏书,见诏实行,程序比较简单:或与宰相议定,交御史起草、下达;或直接命令御史起草、下达,即可生效。宋代下诏书需经中书、门下之制度更加完备,因而反对内批,反对君主独裁专行的理由,也就更加充足。或从制度上、道理上批评滥用内批是违反“礼”“正”“道”;或从历史经验教训上批评滥用内批会导致“祸”“乱”;或从道德上批评滥用内批是出于“私”心。明代表面上废除宰相,皇帝直接指挥六部、百司政务,实际上多半依靠“票拟”定夺,皇帝的意志和权利受到内阁诸臣极大的左右限制。由于票拟是下达皇帝诏令的正常途径,所以明代内阁限制皇帝滥用手诏、中旨的斗争,更加制度化。
——摘编自祝总斌《试论我国封建君主专制权力发展的总趋势》
(1)据材料一,概括从汉、魏晋、唐三个时期中枢机构的演变,归纳中国古代封建皇帝“独揽事权”的方式。
(2)根据材料二,概括中国古代君主行使权力的变化。综合以上材料,简要说明官僚制度与皇权专制的关系。
材料一 秦代的朝廷,主要由“三公”和诸卿组成。“三公”,即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从制度上说,秦朝应有太尉的官位,实际上大概未曾具体选任担当这一职务的官员。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
材料二 中书省起草诏书后,呈送皇帝,(皇帝若同意)画一敕字。经画敕后,即为皇帝的命令,然后行达门下省,待门下省加以复核。若门下省反对此项诏书,即将原诏书批注送还中书省重拟。若诏敕获得门下省同意,送尚书省执行。尚书省则仅有执行命令之权。
——摘编自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材料三 近四十年来……普遍有一种误解,以为在民国成立以前,几千年来的政体全是君主专制的,甚至全是苛暴的、独裁的、黑暗的,这话显然有错误。在革命前后持这种论调以攻击君主政体,固然是一个合宜的策略。……至少除开最后明清两代的六百年……大体上说,一千四百年的君主政体,君权是有限制的。
——摘编自吴晗《历史上的君权的限制》
(1)据材料一,结合所学知识,归纳秦代“三公”的主要职责。试分析秦代太尉一职从未授予大臣的原因。据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唐代宰相制度的特点以及这一制度的作用。
(2)结合所学知识列举明清两代君主专制强化的表现。结合材料一、二和所学知识,分析材料三中“一千四百年”的古代中国历史中限制君权的因素有哪些?
自秦朝以后,皇帝为了集中权力,不断削弱相权。唐朝曾以中书令、侍中、尚书令共议国政,行使宰相职权;清朝又以满汉大学士等出任军机大臣,主持全国军政要务。
问题:
(1)下图反映了汉、唐、明、清四朝中枢的演变过程,按示例完成空格。
(2)从上述材料中归纳出皇帝集权的两种方式及其作用。
材料一 宋代在身体生理结构、身体损伤及遗体防腐技术等方面的认知都取得了巨大的进步。据统计,北宋颁布了200多条与医药卫生有关的诏令,斥巨资刊印医学书籍。各种坊刻、私刻的医书也很盛行。此外,用于遗体防腐的丁香、安息香、樟脑等,几乎都包括在广州、泉州、明州等港口的香药贸易名单之中。
——摘编自邱志诚《国家、身体、社会:宋代身体史研究》
材料二 按满族旧俗,服丧之人百日内不剃发,“以全孝道”。乾隆在皇后富察氏病逝后,下诏包括汉族官员在内的文武百官服丧。尽管历代皇帝竭力维持“满族特性”,但随着满汉融合,满族传统已从满人的生活中淡化。此次丧期内发生多起满汉官员的剃发案。犯官多称“不得剃发”作为习俗从未正式写入条例或会典,诏书中也未明言。乾隆则称“理法所必当然,不必载之简册”。让乾隆甚为恼怒的是,大臣们在案发后对自己如何处置犯官的旨意置若罔闻,“目无君上”,于是对犯官及被认为态度轻慢的官员施以惩治。
——摘编自王志强《乾隆十三年剃发案的身体政治史探究》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宋代对身体的认知实现巨大进步的原因。(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乾隆皇帝要求百官为皇后服丧的目的,并对其惩治官员的行为进行评价。
材料一 南宋的太学和州县学多有名无实,朝廷只好转而支持民间或私人创办书院,以补官学之不足。自北宋初就名闻天下的白鹿洞书院、岳麓书院在南宋中期相继复兴。之后,各地争相效法,纷纷建立书院,延聘名师硕儒,聚徒讲学。二十几年后,蔚然成风,呈鼎盛之势。南宋书院大部分集中分布在江南之地,以江西、湖南、浙江、福建为最多。特别是朱熹、陆九渊等一批理学流派的代表人物及弟子都在江南地区讲学,遂使这些地区成为书院最发达之地。
——摘编自王炳照《中国古代书院》
材料二 18世纪的许多思想文化活动都是在国家机构的影响下进行的。雍正资助书院使学者们有了职业,1736年至1795年在位实际执政61年的乾隆,曾倡议由一大批有学问的文人编了大约57部大部头著作,如《四库全书》等。清代的学术从属于官方,即使这种从属是间接的。皇帝对中国知识界的统治还表现在对文化的镇压上。这一镇压持续了大约15年,与编纂《四库全书》同时进行。
——摘编自(美)费正清、赖肖尔著《中国:传统与变革》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南宋书院兴盛的原因。(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代官学的显著特点并简要评价。
材料 清朝形成了参考汉人并考虑后金情况的“参汉酌金”立法路线。皇太极时,法律就已严禁“子告父、妻告夫及同胞兄弟相告”,同时仿明会典建立六部、都察院等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组织条例。乾隆五年修订的《大清律例》,除确认满族权益的某些特殊规定外,已成为与明律相同的法典。其中特附的苗疆条例规定:除重罪外,“一切苗人与苗人自相争讼之事,俱照苗例归结”。康熙等“五朝会典”与各部院则例则构成完备的封建行政法体系。同时,清朝还颁行了《回疆则列》、《西藏章程》等针对少数民族地区的专门性立法。
——摘编自张晋藩《中华法系凝结少数民族的法律智慧》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朝前期的立法特点。
材料一 雍正年间,用兵西北,以内阁在太和门外,保直(官吏值班)者多,虑漏泄事机,始设军需房于隆宗门内,选内阁中书之谨密者入直缮写,后名军机处。地近宫廷,便于宣召。为军机大臣者皆亲臣、重臣,于是承旨、出政皆在于此矣。
——赵翼《檐曝杂记·军机处》
材料二 军机处名不师古,而丝纶出纳,职居密勿。初只乘庙谟商戎略而已,厥后军国大计,周不总揽。自雍、乾后百八十年,威命所寄,不于内阁而于军机处,盖隐然执政之府矣。
——《清史稿》
注:赵翼,乾隆年间曾任军机章京,办理军机处日常工作。《檐曝杂记》是笔记随札,内容大部分是作者亲历亲见,也有一些失实传闻。
《清史稿》,中华民国初年由北洋政府设馆编俢的正史。
(1)根据材料一、二、据此能够确认关于军机处的史实有哪些?(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从史料角度分别概括《檐曝杂记》与《清史稿》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