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知识点选题 > 英美法资本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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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3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三省制形成于魏晋南北朝,确定于隋朝,完善于唐朝。隋朝三省职责分工和运行机制并没有明确,而职责明确、运行协调的三省体制,是在唐朝才得以形成的。唐朝在中央完善三省六部制,三省即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中书负责草拟有关军国大事的诏旨;门下省是审署下达机构,有封驳之权,负责审查中书省起草的诏旨,如认为不当,可以驳回,此外,尚书省等各官署送呈的奏章,也由门下省先行审议驳正,门下省将审核意见提供给皇帝参考;尚书省主掌行政事务,负责执行政令,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分掌全国各项政务。唐朝中书省的长官中书令、门下省的长官侍中和尚书省的长官尚书令都是宰相,三省相互牵制和监督,削弱了相权,保证了皇权的独尊。

——摘编自赵士祥《对唐朝三省六部制结构与特点的探讨》

材料二   独立战争后,各州从维护本州统治集团的利益出发,使得原来的邦联政府名存实亡、濒于瓦解,同时,以英国为首的国外列强对美国的独立耿耿于怀、虎视眈眈。美国宪政的奠基者们开始把孟德斯鸠的理论进一步系统化和美国化,确立了分权制衡的原则。1787年美国制宪会议召开之际,富足的资产阶级之间还没有形成共识,但是,当1786~1787年的谢斯起义威胁着他们的基本利益的时候,这种集团间的差异就被共识所取代了。美国宪法规定国会掌握立法权,不受行政机关的干预,同时对总统具有弹劾权。行政权由总统行使,由选民选举产生,只对选民负责,可以对国会通过的法案行使否决权。司法权由联邦最高法院以及国会随时下令设立的低级法院来行使,最高法院有终审权,联邦法院的法官均由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进行任命,法官只要忠于职守,可以终身任职,非经国会弹劾不能被免职。同时,规定任何一个机关的官员不得在任职期间担任另一机关的职务。

——摘编自魏海群《美国三权分立制度的历史发展及其启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朝分权制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美国三权分立制度确立的原因。综合上述材料,说明唐代分权制与美国三权分立制度的主要不同。
2 . 代议制民主的产生和逐渐完善是人类政治文明的巨大进步。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英国“光荣革命”大概是我心目中最完美的一次政治设计。……它在一个有长期专制传统的国家找到了一个摆脱革命与专制的循环,能有效地控制“控制者”的办法。

——杨小凯《中国政治随想录》

材料二   分权制衡原则是美国宪法的核心,它不仅在于权力的分立,还在于权力的相互制约……按照分权制衡原则,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分别属于国会、总统和法院三个不同的部门。但是由于各部门有其各自的运行程序,且各自代表不同的利益机构,三权在互相制约的同时,致使周转程序繁多,运作不灵,从而容易导致效率低下、职责不清。尤其是国会与总统之间,常常由于党派政见和利益之争而出现僵持局面,出现混乱拖延,处理事务不力的状况。

——摘编自尤维丽《论美国宪法中的分权制衡原则》

材料三   美国独立战争期间,有许多来自法国的志愿者参加了反对英国殖民统治的战争。这些志愿者帮助美国获得了独立和自由后,回到依然处于封建专制统治下的祖国……当凯旋的志愿者们无比兴奋地宣传美国时,也预示着法国将有一场巨变发生。正如当时一家报纸所说:“在帮助美国13个州夺取自由之时,我们也在为夺取自己的自由做准备。”


(1)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光荣革命的“完美"之处。列举英国“有效地控制'控制者'的办法”有哪些。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美国建构分权制衡体制的理论依据和主要影响。
(3)据材料三,简述法国“巨变”的含义。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美、法、德三国最终确立政体及所依托的法律文献。
2021-11-23更新 | 131次组卷 | 1卷引用:安徽省亳州市第五完全中学2021-2022学年高二上学期期中考试历史试题
3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美国联邦制与德国联邦制有相同的背景因数。美国与德国都是在国家构建时选择了联邦制,而且都是分权制衡联邦制国家,在联邦制的演进过程中,美国经历了二元联邦主义、合作联邦主义和新联邦主义三个时期;德国联邦制在演进过程中经历了联邦国家单一化、新合作联邦制等。

——摘编自金飞《美国联邦制与德国联邦制比较研究》

材料二   根据美国宪法的规定,联邦权力并不绝对排除州的权力,对未禁止州行使而性质又不属于联邦专有的权力,州仍然享有相应的立法权。但根据联邦法律最高条款,联邦一旦就这些领域的事项制定法律之后,则州法律中与联邦法律相抵触的部分无效;联邦也可以通过立法完全排除州对某些事项的管理。在德国,州作为自身职权执行联邦法律时,联邦具有对(其)执行的指导权和合法性的监督权;联邦可以颁布一般性的行政法规,向各州政府派遣代表,也可以经联邦法律的授权向州政府发布指令。德国基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在联邦专有立法权的范围内,各州只有在联邦法律明确授权的情况下,并在授权范围内,才有立法权”。

——摘编自杨利敏《关于联邦制分权结构的比较研究》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美、德两国联邦制确立的“相同因数”。
(2)根据材料二,概括美、德两国中央与地方在法权分配上的差异。
(3)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就国家政治体制建设问题谈谈你的认识。
2022-05-26更新 | 281次组卷 | 8卷引用:安徽省亳州市涡阳第一中学2022-2023学年高二上学期期末考试历史试题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