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中世纪以来的英国政治发展中,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和1258年的《牛津条例》等英国宪政史上的重要文件,是国王与贵族之间妥协的产物。1688年的“光荣革命”也是“资产阶级同封建阶级之间的一场妥协”。“光荣革命”给国王保留了行政管理权、决策权、大臣任免权等,这些权力必须在议会和法律明确规定的范围内方可使用,从而使英国避免了专制统治的危险,确立起资产阶级革命后的新政体,也象征性地保留了君主。1701年议会又通过了《王位继承法案》,排除了天主教教徒继承王位的可能性,废除了国王的(法律)中止权和豁免权等;至此司法权得以独立。斗争与妥协的总趋势使英国政治制度缓慢发生质的变化,专制君主制演变为君主立宪制,使英国的政治文明缓慢但稳定而有序地向前发展。
——摘编自龙太江《政治妥协与西方政治发展》
材料二:美国1787年宪法对美国的政治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谈判”和妥协是美国宪政的中心内容,是“原则与妥协”的对立统一。它是一个多元利益相互妥协的产物,在许多关键性的、重大的问题上往往着眼于对现实利益的承认、尊重,使之可以通过政治妥协缓解并进而一步步解决。
——摘编自王希《原则与妥协:美国宪法的精神与实践》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英国近代民主政治发展的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与英国近代民主制度相比,美国近代民主制度的不同点。
材料一 宪法的缔造者们真正有分歧的问题,是如何确定在多大程度上把各州权利融入联邦权力,以及他们可以在多大程度上保持自己的独立。如果国民按人数或按选区选举,人口较少的州必定完全受到压制。如果是按州而不是人数选举代表,则永不能获致必要的联合,旧邦联的所有弊端将永远保留下去。
摘编自[英]阿克顿《自由与权力》
材料二 美国议会民主制的最大特点,……在于地方分权,并且在分权的幌子下又隐藏着集权的本质,即通过相互制衡把权力集中在最高权力机关的大多数人手中。但宪法规定,若两院议员2/3多数认为必要,可提出对联邦宪法的修正案,经适当方式批准后即可生效,赋予宪法必要的灵活性和适应性,从而增加了联邦宪法的生命力。
一何顺果《美国史通论》
材料三 帝国皇帝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任命议会主席、召开和解散联邦议会。帝国议会按照普遍的、直接的、秘密的选举制选出,然而,它未能组成代议制的政府,帝国议会不能自行通过任何一项对政府不利的法案,因为一切法律和其他决议都必须取得联邦议会和皇帝的同意方能生效。
摘编自孙炳辉、郑寅达《德国史纲》
(1)据材料一分析,“宪法的缔造者们”想要解决什么问题?结合1787年宪法内容指出,他们是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的?
(2)美国议会民主制开创了资产阶级代议制的新模式。据材料二归纳,美国议会民主制的特点。
(3)据材料三概述德国代议制的主要特征,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成因。
材料一 获得独立的北美人民在以开拓者的姿态致力于经济建设的同时,又以主人翁的身份追求政治现代化,美国政治现代化由此起步。鉴于松散的邦联无法解决国内重大问题的实际, 1787年5月25日,55名代表聚集费城,就邦联条例的修改和联邦宪法的制定等问题展开讨论,并产生了联邦宪法。后来,在1789年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影响下,美国于1789年9月通过了10条宪法修正案,并将其作为联邦宪法的补充条款。联邦宪法和宪法修正案,巩固了北美人民在独立战争中争得的民主成果,构造了美国现代化的政治框架。
——摘编自吴海晶《美国政治现代化若干问题探析》
材料二 1871年建立起来的德意志帝国是普鲁士势力的放大版。其早期政治现代化进程与英、 美等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相比,具有明显的独特性。到一战前夕,德国在经济上已成为欧洲第 一、世界第二的工业强国,政治上却仍然是传统的容克贵族占主导地位,资产阶级只是通过没有实权的帝国议会在参与意义上加入了统治阶级行列。总之,以普鲁士容克地主为代表 的传统统治阶级牢牢地控制着德国的政治生活。除了各种法律规定的特权外,他们还享有 许多实际特权,并在政治、行政、军事等领域占据领导职位。
——摘编自邢来顺《论德国政治现代化初期的“防御性”特征》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美国政治现代化得以起步的历史背景并分析其意义。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德意志帝国政治现代化道路的独特性及其影响。
A.德、英、法、美 | B.法、美、德、英 | C.英、美、德、法 | D.英、美、法、德 |
材料一:美国的共和政体吸收了雅典民主的理念,保障“人民”对政府的参与、信任和制约,意在追求“全体公民的最大幸福”。它用代表制改造了罗马的公民大会,使之成为“委托——代理”的“间接民主”机构。它借鉴了君主制的长处,强化了行政权的功能和作用,并将它赋予单独一个人行使。同时,美国的建国者还从历代的分权理论和制度中获得借鉴,把它加以改造,转化为一种复合的分权和制衡体制,以防止政府某一分支侵夺或垄断权力,从而保证“有限政府”理念的实现。总而言之,美国的共和政体在一定意义上是对雅典民主、罗马共和制和英国宪政君主制加以综合吸收和创造性转化的结果。
——李剑鸣《“共和”与“民主”的趋同——美国革命时期对“共和政体”的重新界定》
材料二:下表是英法两国代议制确立、发展的简要进程
材料三:1912年在中国建立起美国共和政体的仿制品,真是荒唐可笑。……因为它在中国的历史、传统、政治经历、制度、天性、信仰、观念或习惯中毫无根基。它是外国的、空洞的,是附加在中国之上的。
——摘自《欧洲近现代历史上宪政民主政制的生成、建构与演进》——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1)依据材料一,指出美国共和政体“对雅典民主、罗马共和制和英国宪政君主制加以综合吸收和创造性转化”的表现。
(2)概括材料二英法两国在代议制确立过程中各自呈现的特点。
(3)依据材料三,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指出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与美国1787年宪法的主要异同点。
(4)综合以上材料和问题,谈谈你对宪政的认识。
6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辛亥革命后,出现了南北对峙的局面。在到袁世凯拥护共和的承诺后,孙中山辞去临时大总统之职,让位于袁世凯。1912年3月10日,袁世凯在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第二天,孙中山颁布了参议院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全体国民,按照三权分立的原则构建政治体制,国务员“辅助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临时约法是伟大的辛亥革命的产物,然而它却命途多舛,1914年被袁世凯废除,袁世凯死后,约法被恢复,但很快又被《中华民国宪法》取代,1925年,段祺瑞以“传统已坏,无可因袭”的理由宣告临时约法无效。
——据林炯如等《中华民国政治制度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指出《临时约法》“命途多舛”的原因。
(2)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美两国宪法所确立的政体有何不同,并概括它们颁布的政治背景。
7 . 下列材料分别摘自17世纪末和19世纪后期欧美四大国的历史文献。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本宪法所授与之立法权,均属于由参议院与众议院组成之合众国国会。众议院以各州人民每两年所选举之议员组织之……行政权属于合众国大总统。大总统之任期为四年……应依照手续选举之。”
材料二 “宪法规定立法权归于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两院制议会。总统任期7年,是国家元首和军队的最高统帅……经参议院同意有权解散众议院。议会采取两院制,参议院通过间接选举产生,有权否决众议院通过的法律。”
材料三 “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未经议会准许……超过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议会之选举应是自由的。”材料四宪法第15条:“由皇帝任命帝国首相”;第18条:(皇帝)“有创制法律之权”;第12条:“皇帝有权召集、召开联邦议会和帝国国会,以及使议会延期或结束。”“帝国国会按普遍、平等的选举法选举产生。”
请回答:
(1)上述四段材料分别出自欧美四国的政治文献,按照顺序写出四国的政治文献的名称。
(2)以上材料反映资本主义国家代议制的哪两种基本类型?并指出建立代议制的不同方式。
(3)从国家元首产生方式看,材料一和材料二有何不同?对于君主和议会的关系,材料三和材料四的规定有什么不同?根据上述材料概括指出资本主义代议制对人类社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