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凸显出思想先行才能成就霸业 | B.在后来的法国大革命中被复制 |
C.表明英国已建立世界殖民霸权 | D.说明英国具备领先世界的潜能 |
材料一清王朝……六部“经理底政”处理国家之事。清代承袭明制,六部之上设有内阁。国初以来,设立世袭的议政王大臣,彼时因有议政处,是以议政王大臣承充办理军国大事,议政王大臣会议则是实权机构,凡军国大事由议政王大臣会议商定。自雍正年间设立军机处之后,皆系军机大臣每日应皇帝之召,承旨遵办,1791年,乾隆下令所有议政空街,著不必兼充。
—一据王思治《从清初的吏治看封建官僚政治》
材料二1787年宪法的制定和批准,使美国从一个松散的国家联盟变成了一个统一的国家,使邦联一举变成多民族的统一国家。“本宪法和根据本宪法所应制定的合众国法律,以及根据合众国的授权缔结或所应缔结的条约,均应为国家的最高法律。”宪法为美国缔造了一个薪新的政府体制,为美国建立了一整套民主制度,第一次把联邦制、分权制、制衡制和人民主权等抽象理论变成了现实,保证了美国政局的稳定。对于联邦的权力基础和来源问题,宪法采用了一种创造性的方法来处理,启用“人民”这个现实而又抽象的政治群体作为联邦政府的权力基础。用人民作为联邦的权力基础和权力来源,这就转换了美国的国家性质。
一—据杨鹏飞《美国1787年宪法的成就与其缺陷疏漏及弥补》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清朝前期中央政治机构的制度性变化。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美国政治制度的特点。
(3)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当时中美政治制度的不同之处。
材料一 处死查理一世无疑是“革命”,但是经过光荣革命的“反革命”,英国用宪政框架吸纳革命原则,成就了代表资本主义发展方向的近代宪政体制。资产阶级与王权之间达成了王权接受限制的持续妥协,维护了英国持久稳定的法治与和平。
——杨和平《查理一世之死与英国宪政体制的确立》
材料二 参加费城制宪会议的代表们当时只认同“共和”而不认同“民主”的态度,基本上就是源于对英国自由主义传统的承袭。在18世纪的英美思想界……把它(民主)看做古希腊的那种只适用于城邦政治的直接民主……同时人们也相信,在国家管理中也必须有人民的存在——否则任何政府都会发展成暴政。而体现人民参政的最好形式便是英国人发明的代议制……这也就是当时人们对于共和的一般理解。
——马克垚《世界文明史》
材料三 第三十条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
第三十四条临时大总统任免文武职员,但任命国务员及外交大使公使须得参议院之同意。
第三十五条临时大总统经参议院之同意,得宣战媾和及缔结条约。
第四十五条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节选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2年3月11日)
(1)根据材料一,指出作者认为光荣革命是“反革命”的理由。结合史实说明,英国资产阶级与国王之间为限制王权持续妥协的具体表现。
(2)根据材料二概括美国确立共和制的原因,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1787年宪法是如何避免政府“暴政”的。
(3)材料三所列条文体现了什么原则?其对临时大总统权力规定的直接目的是什么?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与美国总统在职权上有何异同?
4 .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故唐制遇下诏敕,便先由门下省和中书省举行联席会议,会议场所称为“政事堂”。会议时,中书门下两省长官及侍郎皆出席。……政府的最高机构,则在政事堂。凡属皇帝命令,在敕字之下,须加盖“中书、门下之印”,即须政事堂会议正式通过,然后再送尚书省执行。若未加盖“中书、门下之印”,而由皇帝直接发出的命令,在当时是认为违法的,不能为下面各级机关所承认。……在唐代,也并无皇帝不经中书、门下而后自颁下诏书之规定,事实上,唐代也确有不经中书、门下而皇帝随便下命令的。这是中国传统政治制度下一种通融性。因此中国皇帝不致如英国国王般被逼上断头台。
——摘编自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材料二
英国“光荣革命”后,内阁会议由英王主持,全部行政权是由国王及其任命的政府大臣来掌握的,这些大臣完全对国王负责。1701年议会通过法案,规定:凡是国王的诏令必须由同意这一诏令的政府大臣签署才能生效。1717年之后,英王不再主持并逐渐不参加内阁会议,开始形成由下院多数党领袖任首相、主持内阁会议的惯例,1721年沃波尔成为英国第一任内阁首相,英国的责任制内阁开始逐渐形成。
——摘编自潘润涵《简明世界近代史》
(1)依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代政治制度的特点。
(2)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比较唐代政事堂和近代英国责任制内阁制度的异同。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从理论上说,英国下院选举制看起来很“完美”。按照规定:年满18岁的英国公民,不分种族、性别、贫富、职业,不受资格限制,都有选举下院议员的权利,选举实行一人一票,匿名投票。
但理论与实践却会脱节,英国选举是个极好的案例。……选举实行单一选区制,依照这个制度全英国划分为600多选区,每个选区选一名议员,由这些人组成下院。从理论上说,任何人符合法律规定都可参与竞选。可是在一个选区中如果有几个候选人同时参选,如何决定选举结果?英国采用“领先者获胜”的办法,也就是得票多的人当选。但“得票多”不意味着必须超过半数,而是只要超过其他候选人就可以:假设一个选区有5位候选人,总共有100个选民,投票结果是:候选人A得20票,B得20票,C得20票,D得21票,E得19票,结果就是D当选,因为他得票最多。这当然也是一种“多数当选”,但并不是“少数服从多数”。这种选举方式最大的好处是简便,一次投票就产生结果,不会出现反复投票而投不出来的情况;并且,通过一次全国性大选一般都会产生一个“多数党”,由这个党组建政府,地位一般比较稳固,不像其他一些西方国家议会中小党林立,席位分散,很难产生稳定的政府。
——钱乘旦《“说”与“做”的悖论——英国议会选举与政党政治解析》
材料二
1832年议会改革法案 | 取消衰败选区,将空出的议席重新分配给人口众多的城镇,尤其是工业城镇;新增选民在农村实行年收入10英镑以上的公薄持有农及50英镑以上的租地农选举权标准,在城镇则实行10英镑财产的房产持有人选举权标准 |
1867年议会改革法案 | 在城镇,凡是纳税的房产所有者或租客,只要拥有10英镑以上的财产,即可获得选举权;在农村,拥有5英镑的财产或租用价值12英镑地产者,均可享有选举权 |
1884年议会改革法案 | 取消农村与城镇选区的划分,依据人口比例重新划定选区,取消选举权的财产资格限制,将选举权授予所有成年男子 |
1918年议会法案 | 年满30岁的妇女享有选举权 |
1928年议会法案 | 妇女选举权的年龄限制完全取消,妇女获得与男子同等的选举权 |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英国议会选举制度安排上的优缺点。
(2)根据材料二表述的历史现象,分析其成因。
材料 (英国)议会职能历经多年发展,……两院制确立后,下院享有优先请愿权。请愿分为个人请愿和公共请愿。……1340年议会法案规定:“非经议会中高级教士、伯爵、男爵和平民的普遍同意,国王不得征收任何赋税。”从而比较明确地确定了议会决定征税的职权,并首次将平民和贵族相提并论。……议会产生前期,国王和政府习惯上只把郡、市下院代表视为民众请愿者,而非立法者。国家制定新法之权几乎全被国王和咨议会以及议会上院所把持。1332年,议会通过一项重要法令:凡关系国王财产和人民财产的重大议案,均需在议会中讨论制定,凡属重大立法事宜,均需得到国王和议会中教士、贵族和平民的赞同。……议会弹劾大臣的最早记录见于1308年,起因是爱德华二世即位伊始就滥用外国宠臣,淫乱宫廷。他们通过议会并以人民的名义对国王宠臣实行弹劾。——阎照祥《中古晚期和都铎王朝英国议会制的演进》
(1)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14世纪英国议会和国王之间的关系。
(2)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英国议会的主要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