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材料一 明治宪法还规定主权在君, 赋予了天皇至高无上的权力,天皇独揽行政、立法、司法、军事等大权,而将国民置于“臣民”的地位。另一方面,明治宪法又是非西方国家中第一部具有近代体裁的宪法, 不仅规定了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 还规定了“臣民的权利和义务”等,不可否认其在形式及内容上具有某种近代性质。这样,日本就形成了特有的明治宪法体制。
材料二 明治维新之初, 维新领导人克服了诸多国内矛盾和危机,制定了天皇立宪主义的明治宪法,建立了近代国家政治体制,最终完成了明治维新的改革。但是,他们恐怕做梦也不会想到,就在他们制定的明治宪法体制下,政党和军队靠着体制的力量成长了起来,而在军部建立法西斯政权后,发动了以世界为敌的侵略战争,将日本送上了不归路。
——上述材料均摘编 自崔世广《明治维新与近代日本》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明治宪法的内容及其主要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评价明治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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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1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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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次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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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卷引用: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第二中学2021届高三上学期阶段(一)考试文综历史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