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推动了欧洲民族国家的发展进程 |
B.确立了国际法的主体是主权国家 |
C.结束了天主教在欧洲的统治地位 |
D.改变了欧洲格局奠定维也纳体系 |
A.体现了公平正义的国际关系 | B.使集体安全体制进一步完善 |
C.使外交制度得到进一步发展 | D.具有欧洲国际关系体系色彩 |
材料一 1815年6月9日,英、奥、法、俄、普、西、葡及瑞典签署《最后议定书》,维也纳会议宣告结束,其主要内容有:在波兰约四分之三领土上建成波兰王国,由俄国沙皇兼任国王;普鲁士除获得波森、萨克森北部、威斯特伐利亚和瑞属波美拉尼亚外,还收复了此前割让的几个省份和领地;奥地利除得到加里西亚外,还收复了伊斯特里亚、达尔马提亚、提罗尔、威尼西亚和伦巴第等地;等等。《最后议定书》还附载17项条约、专约、宣言、规章等。据此,英国获得赫尔果兰岛、锡兰岛、好望角、圭亚那、圣卢西亚岛、多巴哥岛、塞舌尔群岛、毛里求斯岛、马耳他岛,并取得对伊奥尼亚群岛的保护权。
——摘编自方连庆等主编《国际关系史(近代卷)》
材料二 1919年6月28日,德国代表在《凡尔赛和约》上签字。根据和约规定,法国收回阿尔萨斯和洛林,萨尔煤矿由法国开采15年。普奥将在1864年对丹麦战争中夺得的石勒苏益格还给丹麦。和约承认波兰和捷克斯洛伐克独立。波兰得到波兹南、西普鲁士以及东普鲁士和西里西亚的一部分,波兰还取得穿过西普鲁士的狭窄出海口。西里西亚南部地区划给捷克斯洛伐克。德国疆界经过上述变动,领土减少了八分之一、人口减少了十分之一。和约规定德国放弃海外殖民地和当地所有德国公私财产,德国在非洲的殖民地主要由英国、法国、比利时获得;太平洋上的岛屿由日本等国获得;德国在中国山东的一切特权和租借地转让给日本。
——摘编自唐贤兴主编《近现代国际关系史》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维也纳体系与凡尔赛体系的异同点。(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对维也纳体系和凡尔赛体系进行综合评价。
材料一 中国历代中央政权,大都对少数民族地区采取了“因俗而治”的政策,即在实现政治统一的前提下,保持民族地区原有的社会制度和文化形态。汉朝在今中国新疆地区设立的西域都护府,唐朝在这一地区设立的安西和北庭两大都护府,都只管理军政要务。清朝中央政权针对不同民族地区的特点采取了不同的治理措施:蒙古族地区实行盟旗制度;对西藏则派驻藏大臣,通过册封达赖和班禅两大活佛实行政教合一制度;在新疆维吾尔族最集中的地区实行伯克制度;对南方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则实行土司制度。
——摘编自《〈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白皮书》(国务院新闻办)
材料二 18世纪,狄德罗对于民族的定义是:“作为一个集合名词,民族指代的是相当大的一群人,他们居住在一片有明确限定的国家范围之内,并且遵从同一个政府的命令。”法国大革命后正如《人权与公民权宣言》宣称的:“所有主权在根本上属于国民。任何团体或个人都不得行使非直接来自于国民授予的权力”。这里的“国民”二字在英文中使用的是“nation”,当法国的革命者们使用它的时候,所指显然超过了国王与贵族的范畴。此时的民族意识与反对封建争取平等与自由的意识相一致。德意志民族主义产生于欢呼法国革命和反对革命法国的斗争中,德意志知识分子和开明领袖痛感必须有某种统一。普鲁士承担了这种责任,同时也将“强权原则”、国家利益至上主义推向极致。
——摘编自陈乔一《法国大革命至19世纪中叶的欧洲民族主义及民族历史书写》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民族政策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中国古代民族政策的积极影响。(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法国民族主义对欧洲政治文化的影响。
材料一
材料二 在14世纪,古登堡发明设计了一种带有螺丝机械装置的平压印刷机。他运用这些技术印刷《圣经》和《诗篇》。印刷术获得了迅速的成功。1476年,希腊文本在伦巴第印刷;1500年,“罗马体”和“斜体”文字在威尼斯流行起来,与莱茵兰的“哥特体”形成竞争并逐渐取而代之。人们可以得到未被删节的文本,这些文本也不再掺杂原先不可避免地附带着的经院式、教规式的注解。人们现在有了可供沉思的《圣经》,尽管在其页边还存留着源于无知的错误。德语版《圣经》的编辑成书是在1466年,意大利语版在1471年,荷兰语版在1477年,卡斯提尔语版在1485年,而法语版则是在1487年。中世纪的文盲因此得以在每一个知识的源泉中畅饮。
——摘编自福西耶《剑桥插图中世纪史(1250—1520)》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15世纪末欧洲印刷业的分布特点及原因。(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述15世纪欧洲印刷业发展的影响。
A.启蒙运动瓦解了欧洲旧体制 | B.美国革命影响了欧洲民主政治的扩展 |
C.拿破仑战争推动欧洲一体化 | D.法国大革命有利于欧洲民族国家形成 |
材料一:“国际法”一词最早是18世纪末英国法学家边沁提出来的,他所指的“国际法”是一种源于欧洲国际社会的国际法律规则体系,这一规则体系最初出现于17世纪的欧洲,如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就确认了国家主权和主权平等原则。在殖民时代,欧洲列强不仅对所谓的未开化地区实行直接殖民统治,否认其国家与欧洲圈的“文明”国家之间存在着平等关系,无视或贬低其主权,甚至以“欧洲中心论”否认非欧洲文明和国家权利、如印度这样的古代文明,欧洲就实行完全剥夺其主权的做法。
——摘编自何力《人类命运共同体视角下的国际法史与文明互融》
材料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联合国宪章》等确定的不使用武力、民族自决、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等国际法原则得到普遍接受,逐渐形成以《联合国宪章》为核心的一整套国际规则体系。特别是冷战结束以来,国际组织、争取独立的民族、非政府组织和个人在国际政治舞台上的地位和作用不断上升,广大发展中国家要求修改、调整外国投资、开发和其他部分的国际法内容,国际法出现了一个新兴的分支——国际经济法。同时,从传统的国家领土逐步扩展到外层空间、海床洋底、南北极地甚至网络空间等,新涌现出诸如国际行政法、国际旅游法、核法和极地法等数十个新分支(部门法)。现代国际法越来越多地体现各国的共同利益和共同价值,日益成为维护人类普遍价值和利益的法律秩序。
——摘编自盛红生《战后国际法体系演变与中国角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近代国际法的特点。(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二战后国际法的主要变化。综合上述材料,谈谈你的认识。
材料一 让·博丹(1530-1596)认为,国家主权即君主“得以管制其臣民的最高权力”,主权是受自然法、国际法等拘束的。君主作为主权者不受法律的限制,但仅仅是就主权的对内方面而言。荷兰人格劳秀斯(1583-1645)认为国际社会中的国家,彼此均受制于国际法的最高规范——“普遍至高的正义原则”。他认为,主权、国际合作和人道主义这三项原则是贯穿始终的。
——摘编自赵建文《关于国家主权的性质和地位的理论演进》
材料二 我联合国人民同兹决心:欲免后世再遭今代人类两度身历惨不堪言之战祸,重申基本人权、人格尊严与价值,以及男女与大小各国平等权利之信念……彼此以善邻之道,和睦相处;集中力量,以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接受原则,确立方法,以保证非为公共利益,不得使用武力;运用国际机构,以促成全球人民经济及社会之进展。用是发愤立志,务当同心协力,以竟厥功。
——《联合国宪章·序言》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比较博丹和格劳秀斯国家主权观的异同。(2)根据材料二,概括《联合国宪章》的基本理念。
A.借国际法实行妥协退让 | B.揭露了英国的侵略野心 |
C.竭力维护中国民众权益 | D.已经具有近代外交意识 |
材料一 国家,而不是帝国王或宗教信仰,被确认为欧洲秩序的奠基石。和约确立了国家主权的概念,肯定了各签署国不受外来干涉选择本国制度和宗教信仰的权利。……同时规定了外交往来的方式,以规范各国之间的关系。提高促进和平的技巧。格劳秀斯等游走各国的学者兼谋士在交战期间制定的国际法,现在成为一个内涵不断扩大,被普遍接受的理论体系。
——摘编自基辛格《世界秩序》
材料二 20世纪以来,国际社会发生了一些结构性的变化,国际法由此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主要表现:国际社会的组织化使国际法的约束力增强;国际法的全球化;国际法的领域不断扩大。
——摘编自邢悦《国际关系学入门》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判断材料一中的和约指什么,并概括该和约的主要内容。(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如何理解国际社会组织化使国际法的约束力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