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知识点选题 > 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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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2 道试题
1 . 国家治理法治化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表现。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韩非认为给“小过者”施以重刑,就会使人小过不犯,重罪更可以避免,最终达到“无罪而乱不生”的境界。他又说:“然则去微奸之奈何?其务令之相规其情者也。则使相窥奈何?曰:盖里相坐而已。”他坚持“必罚明威”的杀无赦观点,“吾能治矣!使吾法之无赦,犹入涧之必死也,则人莫之敢犯也,何为不治?”

——摘编自谷方《韩非与中国文化》

材料二   《唐律疏议》规定,贵族犯罪,分别得以议、请、减、赎和官当;如犯谋反大逆罪,则因家庭关系,按亲疏分别“缘坐”;如家属或亲属间一般犯罪,可“同居相为隐”;如夫“殴伤妻者,减凡人二等”,而妻殴夫,要徒一年;如“主人殴部曲至死者,徒一年”,而部曲、奴婢过失杀主,处绞刑;等等。

——据冯红《唐代刑法原则考论——以<唐律疏议>为中心》等整理

材料三   民法典是一部非常接地气的法典。从未出生胎儿的权利到不同年龄段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从公民乘车出行到房屋出租买卖,从结婚离婚到家庭关系和遗产继承,它涵盖各个方面。民法典的许多内容体现出对社会发展新需要、人民权利发展新需求的积极回应。它摈弃了历史上资产阶级民法典重物不重人或者见物不见人的缺点,把对公民享有的人格尊严的权利,全面纳入民法典的调整和保护范围。

——据刘丹《民法典:充分彰显中国特色与时代精神》等整理


(1)根据材料一,概述韩非重刑的思想,结合所学分析其提出上述思想的历史背景。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指出《唐律疏议》的立法特色及其历史地位,分析其立法特色形成的原因。
(3)阅读材料三并结合所学,评析“民法典”的特色。
2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战国时期各主要诸侯国先后对旧法律制度进行了系统的变法改革,赵国有《国律》,楚国有《宪令》,魏国有《法经》,秦国有《秦律》。魏国《法经》对后来其它各国的立法,特别是秦国商鞅制定秦律影响极大。李悝“撰次诸国法,著《法经》,以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故其律始于《盗》《贼》……盗贼须劾捕,故著《网》《捕》二篇”。“缘法而治”是法家的基本主张,最早在秦国付诸实施,商鞅提出“为法,必使之明白易知”“使万民皆知所避就”。秦国老幼妇孺皆知“商君之法”。

——摘编自张晋藩《中国法制史》

材料二   梁启超宣称:“法治主义乃今日救时唯一之主义”,“制定宪法,为国民第一大业”。“今世立宪之国家,学者称为法治国。法治国者,谓以法为治之国也。夫世界将来之政治,其有可能更微于近日之立宪政治者与否,吾不敢知。籍曰有之,而不能舍法为治,则吾所敢断言也。”厉行法治,就是为了更好地保障民权。梁启超一再申明,法治精神在中国“古而有之”,用先秦法家的君主“法治”来推衍西方资产阶级的民主法治,让人民面对熟悉的概念符号品味西方法律文化。

——摘编自李宁《近代中国的法治思想与政治秩序的互动》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战国时期“法治”思想的产生背景及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对梁启超法治思想进行评述。
2023-11-01更新 | 62次组卷 | 1卷引用:河北省保定市2024届高三上学期期中考试历史试题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