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知识点选题 > 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更多: | 只看新题 精选材料新、考法新、题型新的试题
解析
| 共计 17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无讼思想在中国的历史悠久,儒家把无讼思想作为其施政的目标之一、主张德主刑辅”“以德去刑。中国传统社会重视预防犯罪,官府通过制定复杂的诉讼程序和收取高额的诉讼费用来达到息讼的目的,对百姓之间产生的矛盾和纠纷则通过国家的管理模式和封建制度的调解机制来化解,使得诉讼无可能发生,做到禁之于未然。在儒家以和为贵的和谐观念影响下,如果有人一遇到纠纷就诉至官府,不但会劳民伤财,还会破坏人们之间和谐相处的关系,伤害彼此之间的感情,甚至还会反目成仇,这样势必会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

——摘编自叶宇昆《论中国传统无讼法律思想及其现实意义》

材料二       在明清史料中, 好讼”“喜讼”“健讼”“嚣讼”“刁讼成为出现频率较高的词汇。明代地方诉讼风气,一般说来,江南超过江北。安徽凤阳府天长县因为江西、福建、苏、歙流奸往往避罪逃匿本县铜城、汊涧、扬村等镇,结党煽祸,起灭教唆,最终导致争讼渐烦讼棍教唆百姓频繁诉讼,这些人专哄平人告状,讼端既兴,则运用笔锋,播弄诡计,代为打点。清人龚炜言,清代的乡村百姓,已从原先言及官吏俱有怖色,进而演变为与胥吏亲热,甚至视公庭如熟路。乡村如此,城市更是可想而知,最终导致案牍日繁。

——摘编自陈宝良《从无讼好讼:明清时期的法律观念及其司法实践》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无讼”思想的特点及其产生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明清时期“好讼”之风形成的背景。
2024-02-24更新 | 98次组卷 | 1卷引用:2024年新教材高考预测卷(四)历史试题
2 .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人物政治主张
孔子“为政以德”“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老子“无为而民自化”“为无为,则无不治”
韩非“故以法治国,举措而已矣”“圣人之治也,审于法禁”

——引自《论语》《老子》韩非子》

材料二   “贞观之治”成绩的取得,是以人为本、以德治国这一政治路线的成功。以往谈及贞观之治,只是一味强调唐太宗、魏征等人的自觉,常常忽略中国制度的重要背景。魏征从贞观七年开始担任门下省的长官,直至贞观十七年去世,都是门下省的负责人。唐太宗与魏征的关系,与三省制关系密切,而三省制的运行机制,更值得重视。唐朝也被称为“律令国家”,因为它把中国自汉魏以来的传统律法、律令做了一番非常完善的总结和提炼,形成了律令制度……《唐律疏议》对古代亚洲各国如日本、朝鲜、越南等的立法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摘编自荣新江等《唐:中国历史的黄金时代》

材料三   回顾人类文明史,编纂法典是具有重要标志意义的法治建设工程,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繁荣强盛的象征和标志。民法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它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而现行民事立法中的有些规范已经滞后,难以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编纂民法典,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

——摘编自王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

(1)根据材料一,概括孔子、老子、韩非的政治主张。结合所学,指出秦汉时期治国主导思想的演变。
(2)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从三省制运行机制的角度说明“唐太宗与魏征的关系”,并概括《唐律疏议》在中外法制史上产生重大影响的原因。
(3)根据材料三,结合所学,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新中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运用唯物史观,阐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的必要性。
2023-01-10更新 | 4434次组卷 | 34卷引用:浙江省2023年1月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历史试题
3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春秋战国时代,一家一姓之私已不能应对高度竞争的世界,社会急需新的统治秩序……七国之中,为何秦国能够做到依法治国?说起来,这就是因为秦之落后,所以国内并不存在其他六国那样庞大的贵族世家网络,法家“官无常贵,民无终贱”的主张才能推行。也正是因为开化最迟,统治者才会长期保持改革初心,奋发图强,最终化弱为强。

材料二:秦孝公时期,秦国建立了中国乃至世界历史上第一个法治官僚制度。这一制度的建立得益于四个工具的运用:一个是宣传的工具,一个是税收的尺度,一个是公安的工具,一个是社会评价系统。具体执行的过程中,秦国用完全忠实执行法令的“法律官僚”取代了王公贵族来治国理政,甚至不惜以暴力的形式推行这些法则。

——以上材料均摘编自韩毓海《龙兴:五千年的长征》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秦国建立法治官僚制度的背景。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评价秦国建立的法治官僚制度。
2024-04-24更新 | 14次组卷 | 1卷引用:云南省三新教研联合体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4月第二次联考历史试题
4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我国传统礼仪制度蕴含着丰富的劳动教育内容。《礼记》中的很多篇自对人们起床以及入睡时间、从早到晚不同阶段所应该从事的劳作类型及承担的职责等进行了明示和阐述。自周代起,学校中的学生到了农忙季节就要离开学校回乡从事农业生产,只有在每年冬天的农闲阶段才是进入学校学习的主要时间段。在我国古代社会,一般家庭都具有耕读传家的优良传统,提倡重视脑力以及体力劳动,并且通过家训家风的形式将这种优秀传统传承和发扬下去。

—摘编自杨玲《论优秀传统文化在劳动教育中的影响》

材料二   新中国成立后,马列主义成为国家建设的指导思想。受此影响,教育与轻视劳动人民的“旧时代”、剥削阶级垄断的“旧教育”相揖别。劳动、劳动人民、劳动教育成为“关键词”。20世纪五六十年代,党和政府一方面大力普及各级各类教育,另一方面充分联系生产建设的实际需要,引导未升学的学生参加劳动生产。当时主流的教育论述、讲话和研讨都指向劳动教育,并使其成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鉴于学校课程学术性高于实用性,升学性先于就业性,国家将生产劳动列为正式课程,把“勤工俭学”作为教劳结合的手段,并大力发展“半工半读学校”和“业余学校”。

—摘编自陈南《劳动教育:思想演变与地位流变—兼论开展劳动教育的时空背景》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劳动教育的特点及其成因。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中国历来重视劳动教育的意义。
2023-10-29更新 | 85次组卷 | 1卷引用:河北省邢台市五岳联盟2024届高三上学期第四次月考历史试题
智能选题,一键自动生成优质试卷~
5 . 阅读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春秋战国时期,法家学派为了论证以法治取代礼治的必然性和优越性,对于法的概念等进行了探讨。慎子说:“法者,所以齐天下之动,至公大定之制也。故智者不得越法而肆谋,辩者不得越法而肆议,士不得背法而有名,臣不得背法而有功……骨肉可刑,亲戚可灭,至法不可阙也。”韩非也认为只有“去私曲,就公法”,才可以“民安而国治”。

——摘编自张晋藩《法尚公平:中国古代的法治追求》

材料二   自秦以来,中国二千年的法律是“为上而立”的,是专制帝王用来“驱迫束缚其臣民”,使臣民“恐怖慑服”的“防奸”手段。他强调政府应该为民立法,这样才合乎“天理人情”,才是“治国之法”……“法之既立,虽天子不可以不循也”。

——摘编自严复《法意》(1909年)

材料三   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取得历史性成就。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摘编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4年)

(1)根据材料一、概括春秋战国时期法治思想出现的背景。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价严复的法治思想。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现代中国实施依法治国的意义。
2024-05-13更新 | 19次组卷 | 1卷引用:广东省部分学校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5月联考历史试题
6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战国时期各主要诸侯国先后对旧法律制度进行了系统的变法改革,赵国有《国律》,楚国有《宪令》,魏国有《法经》,秦国有《秦律》。魏国《法经》对后来其它各国的立法,特别是秦国商鞅制定秦律影响极大。李悝“撰次诸国法,著《法经》,以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故其律始于《盗》《贼》……盗贼须劾捕,故著《网》《捕》二篇”。“缘法而治”是法家的基本主张,最早在秦国付诸实施,商鞅提出“为法,必使之明白易知”“使万民皆知所避就”。秦国老幼妇孺皆知“商君之法”。

——摘编自张晋藩《中国法制史》

材料二   梁启超宣称:“法治主义乃今日救时唯一之主义”,“制定宪法,为国民第一大业”。“今世立宪之国家,学者称为法治国。法治国者,谓以法为治之国也。夫世界将来之政治,其有可能更微于近日之立宪政治者与否,吾不敢知。籍曰有之,而不能舍法为治,则吾所敢断言也。”厉行法治,就是为了更好地保障民权。梁启超一再申明,法治精神在中国“古而有之”,用先秦法家的君主“法治”来推衍西方资产阶级的民主法治,让人民面对熟悉的概念符号品味西方法律文化。

——摘编自李宁《近代中国的法治思想与政治秩序的互动》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战国时期“法治”思想的产生背景及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对梁启超法治思想进行评述。
2023-11-01更新 | 62次组卷 | 1卷引用:河北省保定市2024届高三上学期期中考试历史试题
7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西周晚期以来,传统的天与天命观念饱受质疑,然而,天的崇高性并未遭到根本性打击。春秋社会,混乱的现实刺激人们思考天命是否在周的问题。春秋金文显示,诸侯们纷纷宣称膺受天命,传统天命观念至此发生重大变化。但同时,祭祀中的尊卑等级屡屡为时人所强调,天帝总是与人间权力最尊者相匹配。春秋社会,人们进一步总结出“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善之代不善,天命也”的观念,深刻阐明上天无亲疏之别,只辅助有德之人;天助善而祸不善,政必归善者的道理,将天命与德行的关系扣得更紧。春秋时人又常常引用西周天命无常之语以诚当下。凡此种种,皆是在周初“天命靡常”“敬天保民”的传统思想轨道中作进一步的论述,深化、升华了周初天授明德的政治理想。

——摘编自曹大为、商传、王和、赵世瑜《中国大通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春秋时期天命观的变化并分析变化的历史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春秋时期天命观的历史影响。
2022-02-13更新 | 79次组卷 | 3卷引用:河南省郑州市励德双语学校2021-2022学年高一上学期期中历史试题
8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孟子继承孔子的仁的思想,而有所发展……他认为,首先要使民有恒产,要使八口之家有百亩之田,打了粮食可以吃饱,养了家畜可以吃肉,种桑养蚕可以穿衣,还要有学校宣传孝父母、尊长者的道理。这样,他们也就会“死徙无出乡”了。他认为这样就可以使国家强大起来。

――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纲要》


(1)概括材料一中描绘的生活状态。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孟子的思想主张。

材料二:“铸刑鼎”是春秋时期宗法贵族减弱了气势,新的地主阶层兴起的背景下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公元前536年,郑国子产把惩治犯罪的刑律铸在金属鼎上,向全国百姓公布……让老百姓明白法与非法的界限,知道犯了法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也打击了贵族特权,使贵族不能利用刑律的私密随意处置老百姓。这无疑是进步的法制理念。


――编自马立诚《子产铸刑鼎》


(2)根据材料二,分析郑国子产“铸刑鼎”出台的社会背景。与此时期相近的古罗马,元老院颁布了类似的法律。指出这部法律的名称及其历史价值
2021-11-05更新 | 16次组卷 | 1卷引用: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2018-2019学年高一下学期期末考试历史试题
9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国法律思想的形成、演变和发展,与法律制度的形成、发展及演变互为表里,并与时代社会的发展相同步。先秦墨家与法家分别从理想法和实在法方面建构出中国古典法治的蓝图与理论框架,墨家的理想构图为统治者所排斥,法家的思想学说伴随着秦的灭亡而式微。汉代儒家又重新举起孔孟的大旗,沿着荀子的路径,采取阴阳五行、天人感应的论证方式,奉儒学为正宗,将“礼”与“法”合为“礼法”,将“礼治”与“法治”融为“礼法合治”。最先实行的是“春秋大义”即以礼义为原则的“决狱”,后经魏晋、隋唐“律学”的阐释和立法、司法的实践,纲常伦理最终成功地融入社会规则,尤其法制之中。

——摘编自王保民等《“礼法合治”:中国古典法治的常规形态》

材料二   在中世纪西方,曾出现宗教与法律相互贯通的现象,法律往往成为表达一定的宗教观念和宗教要求的重要形式。正是宗教对法律的这种长期渗透和影响才使法律以神圣的名义被信仰以英国世俗法律为例,基督教的平等观是其人权理念的基石;基督教原罪说使得其法律至上理念成为可能与现实;教会法与世俗法长期并存与互相争斗的事实催生了其宪政的分权理念;早期教会法重视程序的思想对彰显程序的法律原则的形成具有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

——摘编自柴英等《基督教对西方法律的给养——以基督教对英国法律的影响为例》


(1)根据材料一,概括古代中国法律思想的演进历程。
(2)根据材料一、二,指出古代中国与中世纪西方法律思想内容的相同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基督教长期渗透和影响西方法律的原因。
2023-10-11更新 | 69次组卷 | 1卷引用:河北省(含沧州市大数据联考)2023-2024学年高二10月联考历史试题
10 . 中国古代法治

材料一   春秋末期,由于各诸侯国社会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他们进入封建制社会的步伐也不一致。城濮之战以后,晋楚二强南北对峙,郑国居二大国之间,腹背受敌。公元前605年以后,郑国内部政治混乱。公元前536年,子产公布新制定的刑书。刑书的具体内容不可知,但从晋国奴隶主贵族叔向的严厉谴责中可知,刑书的目的是将新的田制、赋制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春秋末期,学术文化开始步入民间,社会文化水平得到提高。郑国本来就是夏商周三代文化的沉积带,具有良好的文化传统。因此,公布成文法有可能最早在这里出现。

——摘编自李力《论春秋末期成文法产生的社会条件》

材料二   耶律楚材出身于契丹贵族家庭,深受中原文化的影响。归降蒙古后受到元太祖(成吉思汗)、元太宗(窝阔台)的重视,他的法治思想及实践,对蒙元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蒙古政权初建)州郡长吏,生杀予夺任性,至孥人妻女,取货财,兼土田。太祖接受了耶律楚材的建议:勿擅征科、严禁滥杀无辜,对违犯者重法惩处。

他在给太宗奏书《陈时务十策》中讲“信赏罚正名分、给俸禄、官功臣、考殿最(古代对官吏政绩或军功的考核)、均科差、选工匠、务农桑、定土贡、制漕运”十项政事,“皆切于时务,悉施行之”

蒙古族世代相沿的习惯法内容规定简单、野蛮而又残酷。蒙古灭金以后,如何编籍汉地户口引起了朝臣的争议。多数朝臣主张“以丁为户”,耶律楚材反驳说:“自古有中原者,未尝以丁为户,若果行之……丁逃,则赋无所出,当以户定之。”由于耶律楚材坚持按户定赋,得到太宗许可并实施。

——摘编自张志勇、李庆恒《试论耶律楚材崇尚法治的思想与实践》

(1)依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指出春秋末期法律的变化,并分析其原因。
(2)依据材料二,概括耶律楚材法治思想及实践的特点,并结合所学分析其历史影响。
2024-01-20更新 | 37次组卷 | 1卷引用:北京市东城区2023-2024学年高二上学期期末历史试题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