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中国古代儒、法两家鲜明地提出德治和法治两种治国方式,并展开了激烈的论战。法家的法治思想在战国时期取得胜利,儒家德治思想在汉代以后成为显学。儒家以性善论作为实行德治的人性基础,而法家以性恶论作为实行法治的人性基础,两种对立的治国方略都在实践中发挥了彼此不可替代的作用。
——摘编自姜登峰《中国先秦德治、法治及人性基础》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自拟一个论题,并予以阐述。(要求:论题明确,史论结合,逻辑清晰,表述完整)A.萌发贵族政治 | B.改进生产方式 |
C.重视敬天保民 | D.弱化宗法关系 |
材料一 西周以“明德慎罚”为立法指导思想;春秋时期,管仲提出立法必须“令顺民心”;子产“铸刑书”是对“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变革;《韩非子》说,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荀子》说,治之经,礼与刑;汉代主张德主刑辅;唐代倡导德礼为本、刑罚为用;等等。
——摘编自祝晓光、杜海《先秦法律思想谈片》
材料二 西方法律制度在发展演变的过程中形成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国家的典型代表为英国法和美国法,英国的法律制度通过对契约制度、陪审团与辩护制度的司法实践,阐释了英国法律制度的核心思想;美国的法律制度特色主要体现在宪政与司法独立方面,美国宪法的产生、发展过程以及美国宪法中所体现出的三权分立思想,阐释了美国宪法的核心。大陆法系国家的典型代表是法国,法国的法律制度主要体现在成文法典的编纂上,其中最重要的是《法国民法典》,它所体现的注重保护个人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的思想是一切进步民法的精神和灵魂。西方法律制度在历史的长河中发现问题,不断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逐步形成了适合自身体制的制度体系。
——摘编自曹成旭《浅析西方法律制度发展史》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与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相比,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不同,并分析产生不同的原因。
A.刑是维护礼的工具 | B.礼与刑趋向结合 |
C.宗法制已逐渐瓦解 | D.德主刑辅是传统 |
①早期国家可能已经有了法律 ②叔向反对子产“铸刑书”
③郑国因“铸刑书”走向衰亡 ④子产主张以道德教化民众
A.①② | B.①④ | C.②③ | D.③④ |
A.援礼入法原则已经确立 | B.奴隶制度遭到破坏 |
C.法律思想蕴含人性光辉 | D.司法体制较为完善 |
A.社会治理逐渐转型 | B.政府实行冶铁官营政策 |
C.百家争鸣局面出现 | D.法治成为主流治国思想 |
A.反映等级秩序走向瓦解 | B.说明法家思想更适应现实需要 |
C.适应阶级关系变动需要 | D.表明郑国和晋国率先走向法治 |
A.强调中央的绝对权威 | B.重视畿外地区的管理 |
C.规范诸侯的行为准则 | D.告诫伯侯为民众谋利 |
A.民主共和观念的形成 | B.传统家族社会的解体 |
C.近代法律体系的确立 | D.社会风俗根本性变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