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序号 | 史料 |
① | “夫以爱民用民,则民之不用明矣。夫至用民者,杀之危之,劳之苦之,饥之渴 之。用民者将致之此极也,而民无可与虑害己者。明王在上,道法行于国,民皆 舍所好而行所恶。” |
② | “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
③ | “政有三品:王者之政化之,霸者之政威之,强者之政胁之。夫此三者,各有所 施,而化之为贵。” |
④ | “刑重者,民不敢犯, 故无刑也。而民莫敢为非,是一国皆善也。” |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重法派和重德派的异同点并谈谈你的历史认识。
材料一 韩非认为给“小过者”施以重刑,就会使人小过不犯,重罪更可以避免,最终达到“无罪而乱不生”的境界。他又说:“然则去微奸之奈何?其务令之相规其情者也。则使相窥奈何?曰:盖里相坐而已。”他坚持“必罚明威”的杀无赦观点,“吾能治矣!使吾法之无赦,犹入涧之必死也,则人莫之敢犯也,何为不治?”
——摘编自谷方《韩非与中国文化》
材料二 《唐律疏议》规定,贵族犯罪,分别得以议、请、减、赎和官当;如犯谋反大逆罪,则因家庭关系,按亲疏分别“缘坐”;如家属或亲属间一般犯罪,可“同居相为隐”;如夫“殴伤妻者,减凡人二等”,而妻殴夫,要徒一年;如“主人殴部曲至死者,徒一年”,而部曲、奴婢过失杀主,处绞刑;等等。
——据冯红《唐代刑法原则考论——以<唐律疏议>为中心》等整理
材料三 民法典是一部非常接地气的法典。从未出生胎儿的权利到不同年龄段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从公民乘车出行到房屋出租买卖,从结婚离婚到家庭关系和遗产继承,它涵盖各个方面。民法典的许多内容体现出对社会发展新需要、人民权利发展新需求的积极回应。它摈弃了历史上资产阶级民法典重物不重人或者见物不见人的缺点,把对公民享有的人格尊严的权利,全面纳入民法典的调整和保护范围。
——据刘丹《民法典:充分彰显中国特色与时代精神》等整理
(1)根据材料一,概述韩非重刑的思想,结合所学分析其提出上述思想的历史背景。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指出《唐律疏议》的立法特色及其历史地位,分析其立法特色形成的原因。
(3)阅读材料三并结合所学,评析“民法典”的特色。
材料 家风作为一种文化传统可以追溯至先秦时代,以民为本、重视民生成为此时王室家风中的重要内容。春秋战国时期,“礼”的学习贯穿于家庭教育之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孔子对其子孔鲤的过庭之训,孔子认为“不学诗,无以言;不学礼,无以立”。汉朝以来,立德修身、重视治学、学而优则仕的家风逐步形成,大量家训开始出现,譬如汉高祖刘邦遗嘱《手敕太子文》,教导其子刘盈要“读书练字,尊老用贤”。魏晋南北朝时期,新的社会思潮不断涌现,但以儒家伦理为基础的家风文化仍然占据主流,忠孝礼仪、读书修身、勤俭节约仍旧是传统士族家庭进行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如诸葛亮的《诫子书》、曹操的《诫子植》。除了诫子文书之外,《颜氏家训》的问世意味着我国拥有了第一部系统成熟的家风教育文献,直接推动了我国家风文化在民间的大发展大繁荣。李唐帝国时,家风文化的一个鲜明特点是“重视知识、读书论学”,这得益于文官科举选仕制度的确立。
宋明时期,出现大量家训读本,如司马光的《家范》、陆游的《放翁家训》等,内容涉及忠君爱国、读书学习、修身立世、礼仪规范、勤俭节约、齐家守业等,集中体现了当时士大夫阶层家风的主要内容。宋明时期,以儒家家风为主体,以商贾家风、女子家风等为有益补充,中国传统家风文化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并具备了成熟完备的理论形态。
——摘编自张贝:《历史视域下的中国传统家风文化及当代价值》
(1)根据材料,概括中国古代家风的主要特征。(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国传统家风传承发展的积极影响。
材料一
人物 | 政治主张 |
孔子 | “为政以德”“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
老子 | “无为而民自化”“为无为,则无不治” |
韩非 | “故以法治国,举措而已矣”“圣人之治也,审于法禁” |
——引自《论语》《老子》韩非子》
材料二 “贞观之治”成绩的取得,是以人为本、以德治国这一政治路线的成功。以往谈及贞观之治,只是一味强调唐太宗、魏征等人的自觉,常常忽略中国制度的重要背景。魏征从贞观七年开始担任门下省的长官,直至贞观十七年去世,都是门下省的负责人。唐太宗与魏征的关系,与三省制关系密切,而三省制的运行机制,更值得重视。唐朝也被称为“律令国家”,因为它把中国自汉魏以来的传统律法、律令做了一番非常完善的总结和提炼,形成了律令制度……《唐律疏议》对古代亚洲各国如日本、朝鲜、越南等的立法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摘编自荣新江等《唐:中国历史的黄金时代》
材料三 回顾人类文明史,编纂法典是具有重要标志意义的法治建设工程,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繁荣强盛的象征和标志。民法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它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而现行民事立法中的有些规范已经滞后,难以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编纂民法典,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
——摘编自王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
(1)根据材料一,概括孔子、老子、韩非的政治主张。结合所学,指出秦汉时期治国主导思想的演变。(2)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从三省制运行机制的角度说明“唐太宗与魏征的关系”,并概括《唐律疏议》在中外法制史上产生重大影响的原因。
(3)根据材料三,结合所学,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新中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运用唯物史观,阐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的必要性。
5 . 材料一: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礼记·曲礼》
(1)据材料指出商周法律与教化的特点。
材料二:(鲁昭公六年,前536年)三月,郑人铸刑书。叔向使诒(传给)子产(郑国执政)书,曰:“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不公布刑法),惧民之有争心也。……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
——《左传·昭公六年》
(2)结合材料一、二指出中国最早的成文法《刑书》铸造前对法律的称谓及法律特点。指出叔向反对的理由和二者争论的实质及《刑书》在当时的作用。
材料三:春秋时期的法律形式主要有誓、诰、命、令、盟、典、常、制、则、法、礼、刑等12种(后都称法)。其中并没有律这种形式。史载商鞅变法时,挟《法经》入秦 ,而改法为律(《说文解字》:“律,均布也。”)。
——刘笃才《古代法制的生成及其演进逻辑—以事制为中心》
(3)结合三则材料,指出中国古代法律名称的演变,简析“改法为律”的现实意义。
材料四:“礼治”和“法治”本来是儒、法两家对立的政治主张,但是荀子主张既“隆礼”又重法。
——朱绍侯、齐涛、王育济主编:《中国古代史》
(4)列举后世贯彻荀子思想的好的做法。
材料一 《法经》是中国最早的成文法典。据《晋书·刑法志》载:“是悝为魏文侯相,撰次诸国,法所为。”《法经》共分六篇:(一)盗(侵犯财产),(二)贼(伤人身体、犯上作乱),(三)网(审判),(四)捕(追捕),(五)杂(其他犯罪行为),(六)具(量刑规定)。法典视盗、贼独重,其称“盗符者诛,籍其家。盗玺者诛。议国法令者诛,籍其家,及其妻氏”,还规定“窥宫者膑(挖膝盖骨),拾遗者刖(砍脚),日为盗心焉。”《法经》是法家思想的重要体现,其精神延续于北魏,又为唐宋明清律之太祖也。
——摘编自吕思勉《中国通史》
材料二 公元前449年罗马颁布了《十二铜表法》。其内容如下:
项目 | 主要内容 | 备注 |
表一:传唤 | 诉讼规定 | |
表二:审理 | 司法审理 | |
表三:执行 | 判决执行 | |
表四:家长权 | 身份 | |
表五:继承与监护 | 遗产和债务继承 | 出现“借贷”、“买卖”等契约 |
表六:所有权 | 所有权转移 | |
表七:房屋和土地 | 邻里关系 | |
表八;私犯 | 伤害、盗窃、诈骗等 | 刑法制裁仅10条,余皆民事处罚;公然唱侮辱他人的歌,处死刑 |
表九:公犯 | 犯罪 | |
表十:宗教 | 宗教仪式与习俗 | |
表十一:婚姻 | 平民与贵族不得通婚 | |
表十二:补充 | 祭品和债权占有 |
——摘编自张中秋《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法经》的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法经》与《十二铜表法》立法理念的相同之处,说明不同之处及其主要原因。
材料一 西周《礼记·王制第五》中记载:“五谷不时,果实不熟,不鬻于市。”这是被公认的最早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规定。汉朝时期,为了杜绝不法商家为牟利向市场投放有毒有害食品,国家在法律上明文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燔其余。其县官脯肉也,亦燔之。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减(赃),与盗同法。”唐朝时,《唐律疏议》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宋代,国家为了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完全继承了唐朝的法律,同时也有所创新,即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并按行业登记在册,否则不能进市贸易,商品的质量也由各个行会把关,行会会长作为担保人,负责评定商品的成色和价格。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官商勾结”在宋明尤为兴盛,再加上封建社会人治大于法治的专断独裁思维,使得整个社会拜金逐利风气盛行,个人道德、社会道德面临极大的考验。
——摘编自刘新超等《古代食品安全管控理念、方略及启示》
材料二 19世纪美国联邦政府对食品的卫生标准、纯度指标以及标签的真实性等方面没有统一的规定,市场上的食品质量非常不可靠。到19世纪末,食品的造假腐败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重大危害事件不断出现使民众逐渐觉醒,对食品改革和制定相关法规的呼声越来越大。新闻记者阿普顿·辛克莱出版了一本题为《丛林》的小说,在这部小说中辛克莱以15页的篇幅对当时美国肉制品污秽不堪的加工过程予以揭露,引起了公众极其强烈的反响。于是西奥多·罗斯福总统下令对肉类加工业进行彻底调查,并将调查报告中揭露的诸多耸人听闻的事实公之于世。与此同时,美国医学会也向国会表明如果参议院不通过纯净食品法案,将促使他们的病人对国会施加压力。在多重压力之下,1906年《纯净食品和药品法》最终获得国会通过。
——摘编自徐俊才《美国食品安全法案颁布历程的启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食品安全监管发展的特点,并分析其作用。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美国联邦食品安全法产生的背景。
(3)根据以上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国家食品安全管理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