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知识点选题 > 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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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56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春秋战国时代,一家一姓之私已不能应对高度竞争的世界,社会急需新的统治秩序……七国之中,为何秦国能够做到依法治国?说起来,这就是因为秦之落后,所以国内并不存在其他六国那样庞大的贵族世家网络,法家“官无常贵,民无终贱”的主张才能推行。也正是因为开化最迟,统治者才会长期保持改革初心,奋发图强,最终化弱为强。

材料二:秦孝公时期,秦国建立了中国乃至世界历史上第一个法治官僚制度。这一制度的建立得益于四个工具的运用:一个是宣传的工具,一个是税收的尺度,一个是公安的工具,一个是社会评价系统。具体执行的过程中,秦国用完全忠实执行法令的“法律官僚”取代了王公贵族来治国理政,甚至不惜以暴力的形式推行这些法则。

——以上材料均摘编自韩毓海《龙兴:五千年的长征》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秦国建立法治官僚制度的背景。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评价秦国建立的法治官僚制度。
2024-04-24更新 | 8次组卷 | 1卷引用:云南省三新教研联合体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4月第二次联考历史试题
2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从周代至战国,教化可谓政教风化和德育的代名词,是一种引导个体身心摆脱原始状态,达至“仁义”“礼”“智”的境界。就传统儒家而言,教化并不是反对法律,而是倡导“德先刑后”“德本刑末”的教化手段。传统教化思想在整个封建社会所产生的巨大影响和成就与其严密的教化网络和运行机制密切相关,这种立体网络系统既包括各级各类组织化的学校系统,也包括了乡约、族法、家规、祭祀礼仪、蒙学等自发的社会教化系统。……在古代众多教化榜样中,有三类是人们效仿的对象:一是圣人,即“百世之师”。二是明君,即最高统治者的率先垂范。三是名臣和名士。此外,在古代生产力低下的背景下,共同体的生存与发展就成为人们的理念追求,而社会和文化精英扮演了规则发现者、表述者和践履者的角色……也是一般所谓教化向更普遍范围的人群示行、推广规则的基点。

——摘编自雷月荣、程红艳《传承与融合:论中国传统教化及其当代德育价值》

(1)根据材料,指出中国古代传统社会教化的特点。
(2)结合所学知识,评析中国古代传统教化。
3 . 中国古代政治史上争吵得最厉害的问题就是德刑轻重问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序号

史料

“夫以爱民用民,则民之不用明矣。夫至用民者,杀之危之,劳之苦之,饥之渴
之。用民者将致之此极也,而民无可与虑害己者。明王在上,道法行于国,民皆
舍所好而行所恶。”

“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政有三品:王者之政化之,霸者之政威之,强者之政胁之。夫此三者,各有所
施,而化之为贵。”

“刑重者,民不敢犯, 故无刑也。而民莫敢为非,是一国皆善也。”
(1)根据材料,区分出重法派和重德派(直接写序号)。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重法派和重德派的异同点并谈谈你的历史认识。
2024-04-04更新 | 65次组卷 | 2卷引用:2024届江西省重点中学盟校高三下学期第一次联考历史试题
4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无讼思想在中国的历史悠久,儒家把无讼思想作为其施政的目标之一、主张德主刑辅”“以德去刑。中国传统社会重视预防犯罪,官府通过制定复杂的诉讼程序和收取高额的诉讼费用来达到息讼的目的,对百姓之间产生的矛盾和纠纷则通过国家的管理模式和封建制度的调解机制来化解,使得诉讼无可能发生,做到禁之于未然。在儒家以和为贵的和谐观念影响下,如果有人一遇到纠纷就诉至官府,不但会劳民伤财,还会破坏人们之间和谐相处的关系,伤害彼此之间的感情,甚至还会反目成仇,这样势必会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

——摘编自叶宇昆《论中国传统无讼法律思想及其现实意义》

材料二       在明清史料中, 好讼”“喜讼”“健讼”“嚣讼”“刁讼成为出现频率较高的词汇。明代地方诉讼风气,一般说来,江南超过江北。安徽凤阳府天长县因为江西、福建、苏、歙流奸往往避罪逃匿本县铜城、汊涧、扬村等镇,结党煽祸,起灭教唆,最终导致争讼渐烦讼棍教唆百姓频繁诉讼,这些人专哄平人告状,讼端既兴,则运用笔锋,播弄诡计,代为打点。清人龚炜言,清代的乡村百姓,已从原先言及官吏俱有怖色,进而演变为与胥吏亲热,甚至视公庭如熟路。乡村如此,城市更是可想而知,最终导致案牍日繁。

——摘编自陈宝良《从无讼好讼:明清时期的法律观念及其司法实践》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无讼”思想的特点及其产生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明清时期“好讼”之风形成的背景。
2024-02-24更新 | 93次组卷 | 1卷引用:2024年新教材高考预测卷(四)历史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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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商鞅在帝道、王道、霸道三种治国策略中选用霸道,但他只是将法治置于极高的位置,并未忽略对礼治的选用。商鞅主张圣人不法古,不循今,认为在诸国争霸的乱世,一味沿用前代的礼乐制度和仁善教化的治国方略是不合时宜的,应在借鉴前代的基础上改革古礼古法,以争霸的具体形势制定新的准则。国家整体所应遵循的制度规范和限制的群体是除国君外的所有阶层。商鞅秉承以刑去刑,国治的法治思想,保证法令的严格执行力与权威,不会因先前的功与善而减轻刑罚。在重刑轻赏的理论构建中,商鞅并未否定的相关内涵,而是纳入到的整体概念之中,以便更好地执行法令。商鞅所奠定的国家政治思想及其价值系统逐步内化于儒家学说,成为历代专制国家的内法外儒、霸王道杂之之学,影响国家政治、经济、思想、文化。

——摘编自于广海《两汉治策中的礼法并用研究》

材料二   12—16世纪,西欧大陆各国兴起了一场研究和适用罗马法的运动。10世纪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西欧新兴城市开始产生新的社会关系,即主要基于民事和商事活动产生的社会关系。然而,已逐步沦为习惯法的日耳曼法简陋、注重形式等不适宜商品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不能承担调整新社会关系的重任。教会法目的在于维护教权统治,也不能满足商品经济迅速发展的要求。百年战争之后法王路易七世率先引用罗马法鼓吹君权至上,臣属皆卑的舆论。他在敕书中宣称打击破坏公理的强权势力,维护驯服的臣属,使主权得到伸张,是国王的应尽之责。到中世纪后期,法国人文主义法学派试图将法律中包含的神学因素剔除以弘扬世俗法,使得罗马法复兴运动在西欧得到进一步发展。

——摘编自崔明轩《论罗马法复兴运动产生的原因和影响》

(1)根据材料一、概括商鞅礼法思想的主要内容,并结合所学知识对其进行简要评价。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12—16世纪西欧兴起研究和适用罗马法的原因。
2024-01-24更新 | 27次组卷 | 1卷引用:四川省南充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上学期期末历史试题
6 . 法治。

材料一   在西周社会中,并没有形成专门的刑罚体系,礼与法相混淆。西周后期,统治阶级的司法统治经验越来越丰富,于是“法”的概念开始逐渐从礼治中剥离出来。在春秋战国时期,儒家和法家分别提出了德治和仁政、法治和刑罚的不同社会观念,从中分离出了礼与法。在秦朝时期,法治和礼治的对峙到达了高峰。但是到西汉中期,随着社会的稳定统一、礼与法的关系再度发生了变化。统治者开始将儒家思想作为立法的主要指导思想,尤其是在汉武帝时期,强调德刑并用,德主刑辅。

——牛首强《中国古代法中礼与法关系的演进探思》

(1)依据材料,概括西周至汉代法治的发展趋势。

材料二

1949年至1978这一时期,经济立法相对较少,经济法尚未以一门专业法学和一项独立的法律部门的形式出现。《土地改革法》提出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立了新中国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经济政策。《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规范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工业企业管理体制
1979年至1991开始了规模空前的经济立法活动,制定一批系统性、原则性、基础性经济法律法规。《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规定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15年以上。颁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等
1992年至2012经济立法呈爆发式增长,相关市场经济的许多重要基本法如《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票据法》等均在此期间出台。我国依循国际惯例颁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通过了《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依据史际春《改革开放40年:从懵懂到自觉的中国经济法》等编制

(2)新中国成立以来,经济立法随时代发展而不断进步,任选两个时期,结合时代背景,比较和阐释经济立法是如何与时俱进的。
2024-01-23更新 | 33次组卷 | 1卷引用:北京市丰台区2023-2024学年高二上学期期末历史试题
7 . 中国古代法治

材料一   春秋末期,由于各诸侯国社会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他们进入封建制社会的步伐也不一致。城濮之战以后,晋楚二强南北对峙,郑国居二大国之间,腹背受敌。公元前605年以后,郑国内部政治混乱。公元前536年,子产公布新制定的刑书。刑书的具体内容不可知,但从晋国奴隶主贵族叔向的严厉谴责中可知,刑书的目的是将新的田制、赋制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春秋末期,学术文化开始步入民间,社会文化水平得到提高。郑国本来就是夏商周三代文化的沉积带,具有良好的文化传统。因此,公布成文法有可能最早在这里出现。

——摘编自李力《论春秋末期成文法产生的社会条件》

材料二   耶律楚材出身于契丹贵族家庭,深受中原文化的影响。归降蒙古后受到元太祖(成吉思汗)、元太宗(窝阔台)的重视,他的法治思想及实践,对蒙元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蒙古政权初建)州郡长吏,生杀予夺任性,至孥人妻女,取货财,兼土田。太祖接受了耶律楚材的建议:勿擅征科、严禁滥杀无辜,对违犯者重法惩处。

他在给太宗奏书《陈时务十策》中讲“信赏罚正名分、给俸禄、官功臣、考殿最(古代对官吏政绩或军功的考核)、均科差、选工匠、务农桑、定土贡、制漕运”十项政事,“皆切于时务,悉施行之”

蒙古族世代相沿的习惯法内容规定简单、野蛮而又残酷。蒙古灭金以后,如何编籍汉地户口引起了朝臣的争议。多数朝臣主张“以丁为户”,耶律楚材反驳说:“自古有中原者,未尝以丁为户,若果行之……丁逃,则赋无所出,当以户定之。”由于耶律楚材坚持按户定赋,得到太宗许可并实施。

——摘编自张志勇、李庆恒《试论耶律楚材崇尚法治的思想与实践》

(1)依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指出春秋末期法律的变化,并分析其原因。
(2)依据材料二,概括耶律楚材法治思想及实践的特点,并结合所学分析其历史影响。
2024-01-20更新 | 35次组卷 | 1卷引用:北京市东城区2023-2024学年高二上学期期末历史试题
8 . 法律与教化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从《舜典》到《清会典》这样连续出现的鸿篇巨制,说明古代法规一直处在由简到繁、由粗及细的逐步完备的发展过程中。从残酷的刑罚规定到废除肉刑,从首重刑法到兼及户、婚、田、土、钱、债等民事纠纷,表明法规一直受到社会发展和各种矛盾变化的直接影响。古代法规中不但有严刑峻法的内容,还兼及维护礼制、处理家庭财产继承以至尊卑贵贱主奴关系等方面的问题,这种严格等级秩序,鲜明地反映着法规的阶级性质。中国古代,君主特权凌驾于一切法律之上,君主所颁布的诏令敕谕是最高的法律形式,所作出的裁断是最高的判决。从北齐至清代,一直把“十恶”(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列为刑章之首,正是统治意志的集中反映。律、令、格、式、例和诏敕、上级批详的长期并行,既说明古代法规的兼容性,又表现出立法、司法长期依附于政治权力,体现以君主权力和“人治”为中心的专制政治的特点。

——摘编自韦庆远、柏桦编著《中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二   路德的主观动机是纯粹宗教性的,然而他的思想行为却在客观上导致了世俗社会的巨大变化。从思想上来说,路德的“因信称义”的神学思想将灵魂获救的根据从外在的教会转向了内在的信仰,使人获得了精神上的自由和灵魂得救的自主权。马克思说“路德战胜了虔信造成的奴役制,是因为他用信念造成的奴役制代替了它。他破除了对权威的信仰,是因为他恢复了信仰的权威。……他把肉体从锁链中解放出来,是因为他给人的心灵套上了锁链。”从实践上来说,路德的宗教改革最终导致了基督教世界的大分裂,这种分裂引发了一系列宗教战争,并且通过1555年的《奥格斯堡和约》和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将“教随国定”的原则确立为处理宗教分歧的基本原则。该原则确认了宗教分裂的事实,从而使宗教宽容精神取代了宗教专制主义而成为新时代的精神特征。正是在这种宗教宽容以及由此而演化出来的普遍宽容的精神氛围中,现代科学和民主才成为可能。

——摘编自赵林《宗教改革对于西欧社会转型的历史作用》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国古代自秦朝以来历朝历代制订法律的主要目的。
(2)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特点。
(3)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路德的宗教改革对欧洲社会产生的影响。
9 .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统治工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故明主使其群臣不游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动无非法。……故以法治国,举措而已矣。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辟大臣,赏善不遗匹夫。故矫上之失,诘下之邪,治乱决缪,绌羡齐非,一民之轨,莫如法。厉官威名,退淫殆,止诈伪,莫如刑。

——摘自《韩非子·有度》

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辨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是以君子恭敬撙节退让以明礼。

——摘自《礼记·曲礼》

材料二   中华法系是指以中国古代伦理法为基础,以《唐律疏议》为代表的中国法律和仿照这种法律而制定的东亚、东南亚等封建国家法律的总称。它的特点是突出成文法典,强调礼法结合,重视家族伦理,民法与刑法不分。

——摘自《选择性必修一》教师教学用书

材料三   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党和国家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和2001年先后四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前两次由于多种原因而未能取得实际成果。1979年第三次启动,由于刚刚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制定一部完整民法典的条件尚不具备……2001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并于200212月进行了一次审议……2003年十届全国人大以来,又陆续制定了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等……编纂民法典,就是通过对我国现行的民事法律制度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形成一部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完整并协调一致的法典。

——摘编自王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分析儒法两家在治国方略上有何不同,从时代发展的角度说明战国时期统治者更加重视法家思想的缘由?
(2)阅读材料二、试以《唐律疏议》为例,概括中华法系的特点?结合所学,指出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在法律渊源方面有何不同?
(3)根据材料三,概括改革开放以来民法典的编纂历程有何特点?结合所学说明民法典的颁布有何意义?
2023-11-20更新 | 60次组卷 | 1卷引用:浙江省“七彩阳光”新高考研究联盟2023-2024学年高二上学期期中联考历史试题
10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战国时期各主要诸侯国先后对旧法律制度进行了系统的变法改革,赵国有《国律》,楚国有《宪令》,魏国有《法经》,秦国有《秦律》。魏国《法经》对后来其它各国的立法,特别是秦国商鞅制定秦律影响极大。李悝“撰次诸国法,著《法经》,以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故其律始于《盗》《贼》……盗贼须劾捕,故著《网》《捕》二篇”。“缘法而治”是法家的基本主张,最早在秦国付诸实施,商鞅提出“为法,必使之明白易知”“使万民皆知所避就”。秦国老幼妇孺皆知“商君之法”。

——摘编自张晋藩《中国法制史》

材料二   梁启超宣称:“法治主义乃今日救时唯一之主义”,“制定宪法,为国民第一大业”。“今世立宪之国家,学者称为法治国。法治国者,谓以法为治之国也。夫世界将来之政治,其有可能更微于近日之立宪政治者与否,吾不敢知。籍曰有之,而不能舍法为治,则吾所敢断言也。”厉行法治,就是为了更好地保障民权。梁启超一再申明,法治精神在中国“古而有之”,用先秦法家的君主“法治”来推衍西方资产阶级的民主法治,让人民面对熟悉的概念符号品味西方法律文化。

——摘编自李宁《近代中国的法治思想与政治秩序的互动》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战国时期“法治”思想的产生背景及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对梁启超法治思想进行评述。
2023-11-01更新 | 61次组卷 | 1卷引用:河北省保定市2024届高三上学期期中考试历史试题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