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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36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春秋战国时期,法家学派为了论证以法治取代礼治的必然性和优越性,对于法的概念等进行了探讨。慎子说:“法者,所以齐天下之动,至公大定之制也。故智者不得越法而肆谋,辩者不得越法而肆议,士不得背法而有名,臣不得背法而有功……骨肉可刑,亲戚可灭,至法不可阙也。”韩非也认为只有“去私曲,就公法”,才可以“民安而国治”。

——摘编自张晋藩《法尚公平:中国古代的法治追求》

材料二   自秦以来,中国二千年的法律是“为上而立”的,是专制帝王用来“驱迫束缚其臣民”,使臣民“恐怖慑服”的“防奸”手段。他强调政府应该为民立法,这样才合乎“天理人情”,才是“治国之法”……“法之既立,虽天子不可以不循也”。

——摘编自严复《法意》(1909年)

材料三   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取得历史性成就。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摘编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4年)

(1)根据材料一、概括春秋战国时期法治思想出现的背景。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价严复的法治思想。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现代中国实施依法治国的意义。
2024-05-13更新 | 19次组卷 | 1卷引用:广东省部分学校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5月联考历史试题
2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春秋战国时代,一家一姓之私已不能应对高度竞争的世界,社会急需新的统治秩序……七国之中,为何秦国能够做到依法治国?说起来,这就是因为秦之落后,所以国内并不存在其他六国那样庞大的贵族世家网络,法家“官无常贵,民无终贱”的主张才能推行。也正是因为开化最迟,统治者才会长期保持改革初心,奋发图强,最终化弱为强。

材料二:秦孝公时期,秦国建立了中国乃至世界历史上第一个法治官僚制度。这一制度的建立得益于四个工具的运用:一个是宣传的工具,一个是税收的尺度,一个是公安的工具,一个是社会评价系统。具体执行的过程中,秦国用完全忠实执行法令的“法律官僚”取代了王公贵族来治国理政,甚至不惜以暴力的形式推行这些法则。

——以上材料均摘编自韩毓海《龙兴:五千年的长征》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秦国建立法治官僚制度的背景。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评价秦国建立的法治官僚制度。
2024-04-24更新 | 14次组卷 | 1卷引用:云南省三新教研联合体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4月第二次联考历史试题
3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商鞅在帝道、王道、霸道三种治国策略中选用霸道,但他只是将法治置于极高的位置,并未忽略对礼治的选用。商鞅主张圣人不法古,不循今,认为在诸国争霸的乱世,一味沿用前代的礼乐制度和仁善教化的治国方略是不合时宜的,应在借鉴前代的基础上改革古礼古法,以争霸的具体形势制定新的准则。国家整体所应遵循的制度规范和限制的群体是除国君外的所有阶层。商鞅秉承以刑去刑,国治的法治思想,保证法令的严格执行力与权威,不会因先前的功与善而减轻刑罚。在重刑轻赏的理论构建中,商鞅并未否定的相关内涵,而是纳入到的整体概念之中,以便更好地执行法令。商鞅所奠定的国家政治思想及其价值系统逐步内化于儒家学说,成为历代专制国家的内法外儒、霸王道杂之之学,影响国家政治、经济、思想、文化。

——摘编自于广海《两汉治策中的礼法并用研究》

材料二   12—16世纪,西欧大陆各国兴起了一场研究和适用罗马法的运动。10世纪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西欧新兴城市开始产生新的社会关系,即主要基于民事和商事活动产生的社会关系。然而,已逐步沦为习惯法的日耳曼法简陋、注重形式等不适宜商品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不能承担调整新社会关系的重任。教会法目的在于维护教权统治,也不能满足商品经济迅速发展的要求。百年战争之后法王路易七世率先引用罗马法鼓吹君权至上,臣属皆卑的舆论。他在敕书中宣称打击破坏公理的强权势力,维护驯服的臣属,使主权得到伸张,是国王的应尽之责。到中世纪后期,法国人文主义法学派试图将法律中包含的神学因素剔除以弘扬世俗法,使得罗马法复兴运动在西欧得到进一步发展。

——摘编自崔明轩《论罗马法复兴运动产生的原因和影响》

(1)根据材料一、概括商鞅礼法思想的主要内容,并结合所学知识对其进行简要评价。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12—16世纪西欧兴起研究和适用罗马法的原因。
2024-01-24更新 | 31次组卷 | 1卷引用:四川省南充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上学期期末历史试题
4 . 法治。

材料一   在西周社会中,并没有形成专门的刑罚体系,礼与法相混淆。西周后期,统治阶级的司法统治经验越来越丰富,于是“法”的概念开始逐渐从礼治中剥离出来。在春秋战国时期,儒家和法家分别提出了德治和仁政、法治和刑罚的不同社会观念,从中分离出了礼与法。在秦朝时期,法治和礼治的对峙到达了高峰。但是到西汉中期,随着社会的稳定统一、礼与法的关系再度发生了变化。统治者开始将儒家思想作为立法的主要指导思想,尤其是在汉武帝时期,强调德刑并用,德主刑辅。

——牛首强《中国古代法中礼与法关系的演进探思》

(1)依据材料,概括西周至汉代法治的发展趋势。

材料二

1949年至1978这一时期,经济立法相对较少,经济法尚未以一门专业法学和一项独立的法律部门的形式出现。《土地改革法》提出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立了新中国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经济政策。《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规范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工业企业管理体制
1979年至1991开始了规模空前的经济立法活动,制定一批系统性、原则性、基础性经济法律法规。《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规定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15年以上。颁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等
1992年至2012经济立法呈爆发式增长,相关市场经济的许多重要基本法如《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票据法》等均在此期间出台。我国依循国际惯例颁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通过了《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依据史际春《改革开放40年:从懵懂到自觉的中国经济法》等编制

(2)新中国成立以来,经济立法随时代发展而不断进步,任选两个时期,结合时代背景,比较和阐释经济立法是如何与时俱进的。
2024-01-23更新 | 36次组卷 | 1卷引用:北京市丰台区2023-2024学年高二上学期期末历史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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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国古代法治

材料一   春秋末期,由于各诸侯国社会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他们进入封建制社会的步伐也不一致。城濮之战以后,晋楚二强南北对峙,郑国居二大国之间,腹背受敌。公元前605年以后,郑国内部政治混乱。公元前536年,子产公布新制定的刑书。刑书的具体内容不可知,但从晋国奴隶主贵族叔向的严厉谴责中可知,刑书的目的是将新的田制、赋制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春秋末期,学术文化开始步入民间,社会文化水平得到提高。郑国本来就是夏商周三代文化的沉积带,具有良好的文化传统。因此,公布成文法有可能最早在这里出现。

——摘编自李力《论春秋末期成文法产生的社会条件》

材料二   耶律楚材出身于契丹贵族家庭,深受中原文化的影响。归降蒙古后受到元太祖(成吉思汗)、元太宗(窝阔台)的重视,他的法治思想及实践,对蒙元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蒙古政权初建)州郡长吏,生杀予夺任性,至孥人妻女,取货财,兼土田。太祖接受了耶律楚材的建议:勿擅征科、严禁滥杀无辜,对违犯者重法惩处。

他在给太宗奏书《陈时务十策》中讲“信赏罚正名分、给俸禄、官功臣、考殿最(古代对官吏政绩或军功的考核)、均科差、选工匠、务农桑、定土贡、制漕运”十项政事,“皆切于时务,悉施行之”

蒙古族世代相沿的习惯法内容规定简单、野蛮而又残酷。蒙古灭金以后,如何编籍汉地户口引起了朝臣的争议。多数朝臣主张“以丁为户”,耶律楚材反驳说:“自古有中原者,未尝以丁为户,若果行之……丁逃,则赋无所出,当以户定之。”由于耶律楚材坚持按户定赋,得到太宗许可并实施。

——摘编自张志勇、李庆恒《试论耶律楚材崇尚法治的思想与实践》

(1)依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指出春秋末期法律的变化,并分析其原因。
(2)依据材料二,概括耶律楚材法治思想及实践的特点,并结合所学分析其历史影响。
2024-01-20更新 | 37次组卷 | 1卷引用:北京市东城区2023-2024学年高二上学期期末历史试题
6 . 法律与教化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从《舜典》到《清会典》这样连续出现的鸿篇巨制,说明古代法规一直处在由简到繁、由粗及细的逐步完备的发展过程中。从残酷的刑罚规定到废除肉刑,从首重刑法到兼及户、婚、田、土、钱、债等民事纠纷,表明法规一直受到社会发展和各种矛盾变化的直接影响。古代法规中不但有严刑峻法的内容,还兼及维护礼制、处理家庭财产继承以至尊卑贵贱主奴关系等方面的问题,这种严格等级秩序,鲜明地反映着法规的阶级性质。中国古代,君主特权凌驾于一切法律之上,君主所颁布的诏令敕谕是最高的法律形式,所作出的裁断是最高的判决。从北齐至清代,一直把“十恶”(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列为刑章之首,正是统治意志的集中反映。律、令、格、式、例和诏敕、上级批详的长期并行,既说明古代法规的兼容性,又表现出立法、司法长期依附于政治权力,体现以君主权力和“人治”为中心的专制政治的特点。

——摘编自韦庆远、柏桦编著《中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二   路德的主观动机是纯粹宗教性的,然而他的思想行为却在客观上导致了世俗社会的巨大变化。从思想上来说,路德的“因信称义”的神学思想将灵魂获救的根据从外在的教会转向了内在的信仰,使人获得了精神上的自由和灵魂得救的自主权。马克思说“路德战胜了虔信造成的奴役制,是因为他用信念造成的奴役制代替了它。他破除了对权威的信仰,是因为他恢复了信仰的权威。……他把肉体从锁链中解放出来,是因为他给人的心灵套上了锁链。”从实践上来说,路德的宗教改革最终导致了基督教世界的大分裂,这种分裂引发了一系列宗教战争,并且通过1555年的《奥格斯堡和约》和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将“教随国定”的原则确立为处理宗教分歧的基本原则。该原则确认了宗教分裂的事实,从而使宗教宽容精神取代了宗教专制主义而成为新时代的精神特征。正是在这种宗教宽容以及由此而演化出来的普遍宽容的精神氛围中,现代科学和民主才成为可能。

——摘编自赵林《宗教改革对于西欧社会转型的历史作用》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国古代自秦朝以来历朝历代制订法律的主要目的。
(2)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特点。
(3)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路德的宗教改革对欧洲社会产生的影响。
7 .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统治工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故明主使其群臣不游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动无非法。……故以法治国,举措而已矣。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辟大臣,赏善不遗匹夫。故矫上之失,诘下之邪,治乱决缪,绌羡齐非,一民之轨,莫如法。厉官威名,退淫殆,止诈伪,莫如刑。

——摘自《韩非子·有度》

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辨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是以君子恭敬撙节退让以明礼。

——摘自《礼记·曲礼》

材料二   中华法系是指以中国古代伦理法为基础,以《唐律疏议》为代表的中国法律和仿照这种法律而制定的东亚、东南亚等封建国家法律的总称。它的特点是突出成文法典,强调礼法结合,重视家族伦理,民法与刑法不分。

——摘自《选择性必修一》教师教学用书

材料三   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党和国家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和2001年先后四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前两次由于多种原因而未能取得实际成果。1979年第三次启动,由于刚刚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制定一部完整民法典的条件尚不具备……2001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并于200212月进行了一次审议……2003年十届全国人大以来,又陆续制定了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等……编纂民法典,就是通过对我国现行的民事法律制度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形成一部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完整并协调一致的法典。

——摘编自王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分析儒法两家在治国方略上有何不同,从时代发展的角度说明战国时期统治者更加重视法家思想的缘由?
(2)阅读材料二、试以《唐律疏议》为例,概括中华法系的特点?结合所学,指出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在法律渊源方面有何不同?
(3)根据材料三,概括改革开放以来民法典的编纂历程有何特点?结合所学说明民法典的颁布有何意义?
2023-11-20更新 | 62次组卷 | 1卷引用:浙江省“七彩阳光”新高考研究联盟2023-2024学年高二上学期期中联考历史试题
8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国法律思想的形成、演变和发展,与法律制度的形成、发展及演变互为表里,并与时代社会的发展相同步。先秦墨家与法家分别从理想法和实在法方面建构出中国古典法治的蓝图与理论框架,墨家的理想构图为统治者所排斥,法家的思想学说伴随着秦的灭亡而式微。汉代儒家又重新举起孔孟的大旗,沿着荀子的路径,采取阴阳五行、天人感应的论证方式,奉儒学为正宗,将“礼”与“法”合为“礼法”,将“礼治”与“法治”融为“礼法合治”。最先实行的是“春秋大义”即以礼义为原则的“决狱”,后经魏晋、隋唐“律学”的阐释和立法、司法的实践,纲常伦理最终成功地融入社会规则,尤其法制之中。

——摘编自王保民等《“礼法合治”:中国古典法治的常规形态》

材料二   在中世纪西方,曾出现宗教与法律相互贯通的现象,法律往往成为表达一定的宗教观念和宗教要求的重要形式。正是宗教对法律的这种长期渗透和影响才使法律以神圣的名义被信仰以英国世俗法律为例,基督教的平等观是其人权理念的基石;基督教原罪说使得其法律至上理念成为可能与现实;教会法与世俗法长期并存与互相争斗的事实催生了其宪政的分权理念;早期教会法重视程序的思想对彰显程序的法律原则的形成具有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

——摘编自柴英等《基督教对西方法律的给养——以基督教对英国法律的影响为例》


(1)根据材料一,概括古代中国法律思想的演进历程。
(2)根据材料一、二,指出古代中国与中世纪西方法律思想内容的相同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基督教长期渗透和影响西方法律的原因。
2023-10-11更新 | 69次组卷 | 1卷引用:河北省(含沧州市大数据联考)2023-2024学年高二10月联考历史试题
9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圣经》具有浓厚宗教色彩的同时,也彰显出丰富的社会规范思想。基督教要求人们立足于世俗社会来追求理想的天国,要求人们应当遵守世俗社会的法律。《创世纪》认为上帝创造了人,在上帝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圣经》孕育了基督教法治传统的萌芽,在教会里,主教和信徒极力提倡法律的权威,主张法律权威高于国王的权威,国王应服从于法律,形成了教权与王权“双峰对峙”的局面。宗教改革后,教会影响力逐渐削弱,但在西方的个人价值、尊重人格的理念及婚姻、财产、继承、犯罪与刑罚等方面,教会法都一定程度地融入了近代法律条款中。

材料二   周公“引德入礼”,将道德观念注入礼的范畴,提出“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理念,用“德”来沟通天命,使“德”成为评判是非的准绳和圭臬。荀子在重视“礼”的作用时,把“法”摄入“礼”的范畴,把“礼”和“法”看作是治国的基础和起点。随着专制皇权的不断强化,统治者通过特定的礼仪规范,以实现道德教化对民众进行引导与劝勉,使人遵守“上下有差、尊卑有别、长幼有序”。同时,即使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和“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的理想,却总被“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差级制的现实所遮蔽和湮灭。

——以上材料均摘编自靳浩辉《中西文化对勘视阈中的礼法之辩》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世纪和近代基督教对社会教化产生的影响。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儒家礼治传统与西方基督教法治传统的不同点。
10 . 国家治理法治化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表现。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韩非认为给“小过者”施以重刑,就会使人小过不犯,重罪更可以避免,最终达到“无罪而乱不生”的境界。他又说:“然则去微奸之奈何?其务令之相规其情者也。则使相窥奈何?曰:盖里相坐而已。”他坚持“必罚明威”的杀无赦观点,“吾能治矣!使吾法之无赦,犹入涧之必死也,则人莫之敢犯也,何为不治?”

——摘编自谷方《韩非与中国文化》

材料二   《唐律疏议》规定,贵族犯罪,分别得以议、请、减、赎和官当;如犯谋反大逆罪,则因家庭关系,按亲疏分别“缘坐”;如家属或亲属间一般犯罪,可“同居相为隐”;如夫“殴伤妻者,减凡人二等”,而妻殴夫,要徒一年;如“主人殴部曲至死者,徒一年”,而部曲、奴婢过失杀主,处绞刑;等等。

——据冯红《唐代刑法原则考论——以<唐律疏议>为中心》等整理

材料三   民法典是一部非常接地气的法典。从未出生胎儿的权利到不同年龄段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从公民乘车出行到房屋出租买卖,从结婚离婚到家庭关系和遗产继承,它涵盖各个方面。民法典的许多内容体现出对社会发展新需要、人民权利发展新需求的积极回应。它摈弃了历史上资产阶级民法典重物不重人或者见物不见人的缺点,把对公民享有的人格尊严的权利,全面纳入民法典的调整和保护范围。

——据刘丹《民法典:充分彰显中国特色与时代精神》等整理


(1)根据材料一,概述韩非重刑的思想,结合所学分析其提出上述思想的历史背景。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指出《唐律疏议》的立法特色及其历史地位,分析其立法特色形成的原因。
(3)阅读材料三并结合所学,评析“民法典”的特色。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