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序号 | 史料 |
① | “夫以爱民用民,则民之不用明矣。夫至用民者,杀之危之,劳之苦之,饥之渴 之。用民者将致之此极也,而民无可与虑害己者。明王在上,道法行于国,民皆 舍所好而行所恶。” |
② | “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
③ | “政有三品:王者之政化之,霸者之政威之,强者之政胁之。夫此三者,各有所 施,而化之为贵。” |
④ | “刑重者,民不敢犯, 故无刑也。而民莫敢为非,是一国皆善也。” |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重法派和重德派的异同点并谈谈你的历史认识。
材料一 西周晚期,各诸侯国基本上承袭西周时“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法律传统。平王东迁后,井田制被破坏,礼制衰落,郡县制逐步取代分封制,政权下移。各诸侯国统治者为适应新的形势,陆续公布了新的成文法。晋国地处河汾之东,炎帝故里,周边尽是戎狄国家。晋国虽属于以礼乐文化为主要特征的宗周文化系统,但晋文化多从实际出发,宗法制文化淡薄,呈现尚实性特征,礼崩乐坏容易发生。自春秋伊始,晋国不断废旧革新,当其他诸侯国处于“尊尊亲亲”方针时,晋国已经开始启用“尚贤尚功”的用人方针,导致大量贤能的贵族登上政治舞台。春秋中后期私学大兴,整个社会的文化水平得到了提高,加上晋国本来就是夏、商、西周三代文化的沉积带,具有良好的文化传统,因此公布成文法有可能最早在这里出现。晋平公在位时(公元前557~前531年),范宣子任晋国执政,制定刑书,并未公布。公元前513年,这部法被赵鞅、自寅铸于铁鼎,公之于众,标志着晋国开始正式公布成文法。
——据曾宪义《中国法制史》《论晋国的文化精神》整理
材料二 罗马法经历了长时期的发展。直到公元前3世纪,罗马法律在实质上是只适用于罗马公民的公民法,即“为本国公民而颁发的法律”,具有狭隘性。当国家扩展到一定的地步,外来人口增多,产生了新的社会矛盾,旧有的法律便不再适合管理国家,于是适用于罗马境内各个民族以及外籍人的万民法产生,弥补了公民法的不足。战争、对外扩张为万民法的诞生提供了条件,同样地,万民法也为罗马在军事上不断向外扩张版图而衍生出的扩大的地理空间的统治提供了保障。随着帝国境内各方贸易关系的不断加深,各方开始学习对方的贸易制度和规则,使得罗马法包含的人人平等的法律精神和理性原则被逐渐推广开来。而这样的转变带来的不只是对社会的积极影响,对于法律体系本身的完善也有着积极作用。单单从法学的角度来说,万民法中所确定的一些概念和术语已经达到了十分严谨的程度,被后世立法所广泛采用。
——摘编自许小亮《“市民法—万民法”的演进逻辑》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晋国公布成文法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罗马发展史上万民法产生的历史意义。
(3)综合上述两则材料,谈谈你对法律演进的认识。
材料一 中国古代的国际法则是以行为体的内在联系为基本预设的,将所能接触到的所有民族视为一个有亲缘关系的大家庭,在此基础上建构规范,讲求重义轻利、往来礼仪、互助互谅等。国家间关系就不仅仅表现为利益平衡的结果,国际法也不仅仅靠制裁违法者保障其有效性,而是调和关系、促进合作追求共同体的和谐,并通过“礼”的教化作用使各国内在地遵守国际法律,这伟国际法直正地成为国际社会“公平和美良的艺术”也为国际政治提供了一种更为深刻的检验标准,而不是表现为机械的利益平衡规则或“强行法”等社会价值底线。
——摘编自汤岩《古代中国主导的国际法:理念与制度》
材料二 为了适应新情况罗马的外事裁判官制定了万民法。在《法学辞典》(增订版)中万民法被定义为市民法的对称,指世界人民共同适用的法律。在部分法学著作中,万民法也指调整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国际公法。虽然这一时期的万民法仍然脱离不了时代、地域以及阶级的局限性,但是它已经具备现代国际法的基本雏形,作为国际法的起点对后世影响深远。
——摘编自李露雅《国际法源流——国际法从西方到世界》
(1)根据材料一,概括古代中国主导的国际法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上述特点形成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罗马万民法的适用范围及其实质。
(3)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从人类文明发展的角度谈谈你对古代东西方国际法实践的认识。
材料一 西周《礼记·王制第五》中记载:“五谷不时,果实不熟,不鬻于市。”这是被公认的最早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规定。汉朝时期,为了杜绝不法商家为牟利向市场投放有毒有害食品,国家在法律上明文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燔其余。其县官脯肉也,亦燔之。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减(赃),与盗同法。”唐朝时,《唐律疏议》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宋代,国家为了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完全继承了唐朝的法律,同时也有所创新,即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并按行业登记在册,否则不能进市贸易,商品的质量也由各个行会把关,行会会长作为担保人,负责评定商品的成色和价格。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官商勾结”在宋明尤为兴盛,再加上封建社会人治大于法治的专断独裁思维,使得整个社会拜金逐利风气盛行,个人道德、社会道德面临极大的考验。
——摘编自刘新超等《古代食品安全管控理念、方略及启示》
材料二 19世纪美国联邦政府对食品的卫生标准、纯度指标以及标签的真实性等方面没有统一的规定,市场上的食品质量非常不可靠。到19世纪末,食品的造假腐败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重大危害事件不断出现使民众逐渐觉醒,对食品改革和制定相关法规的呼声越来越大。新闻记者阿普顿·辛克莱出版了一本题为《丛林》的小说,在这部小说中辛克莱以15页的篇幅对当时美国肉制品污秽不堪的加工过程予以揭露,引起了公众极其强烈的反响。于是西奥多·罗斯福总统下令对肉类加工业进行彻底调查,并将调查报告中揭露的诸多耸人听闻的事实公之于世。与此同时,美国医学会也向国会表明如果参议院不通过纯净食品法案,将促使他们的病人对国会施加压力。在多重压力之下,1906年《纯净食品和药品法》最终获得国会通过。
——摘编自徐俊才《美国食品安全法案颁布历程的启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食品安全监管发展的特点,并分析其作用。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美国联邦食品安全法产生的背景。
(3)根据以上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国家食品安全管理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