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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57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国不同时期的法律概况与法律指导思想统计表

时间概况指导思想
春秋战国公布成文法法律走向公开维护等级秩序;圣贤治国与立法;以法治国;一断于法
确立了一整套法制体系,较为严苛法令统一;专任刑罚
汉初承秦制,汉武帝后“引经注律”用儒家的道德精神指导司法审判;法家思想仍有一定影响
隋唐在吸收前代法律成果基础上,确立了较为完善的封建法典及司法体系德主刑辅,礼法并用;立法宽简,执法严明
宋元增加新的法律内容,重法惩治“盗贼”犯罪,注重法律对民事、经济关系的调整强化集权;强调义利,重视经济;严刑为本
明清继承前代法律,中央集权控制力加强,制定综合性法典重典治史;立法简约化;以德化民

材料二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以《共同纲领》为基础,以结合了马克思列宁法制思想的毛泽东法制思想为指导,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婚姻法》等法律条文。1954年,《五四宪法》的颁布使国家的法制正式确立,法制建设步入正轨。第一届全国人大宣布新中国成立以来制定的法律除了与宪法相抵触的一律有效,这就把新中国成立初期制定的过渡时期的法律纳入到新宪法的体制内。1954年到1957年,我国大力开展立法工作,先后制定和批准了40多个法律、法令。同时,民法、刑法、诉讼法也在起草过程中,使得这一时期的法律体系调整的关系更广泛、内容更加完善。《五四宪法》明确规定了国家立法权只能由全国人大行使,这种高度集中的立法体制我们一直沿用至今,是我国法制史.上里程碑性的建设。

——摘编自王欣阳《新中国成立初期法制建设研究》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古代法制建设与新中国成立初期法制建设的异同点,并简要分析新中国成立初期法制建设的背景。
(2)结合材料与所学的中外历史信息(中国史与世界史至少各一条信息),围绕“法制建设与国家治理”自行拟定一个具体的论题,并就所拟论题进行简要阐述。(要求:观点明确,史论结合,表述清晰)
2023-04-11更新 | 143次组卷 | 1卷引用:湖南省长沙市第一中学2023届高三下学期月考(八)历史试题
2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我国古代的家训起源甚早,如《尚书》中记载周公对其侄子成王的告诫之辞。孔子看见经过庭院的儿子孔鲤,问他“学诗乎”“学礼乎”,并告诫他“不学诗无以言”“不学礼无以立”。三国时期政治家诸葛亮晚年的《诫子书》倡导“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澹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北齐的颜之推作《颜氏家训》20篇,其训诫以家庭整体为对象,分修身、治家、处世、为学4个部分。家训文本在南北朝和隋唐时期并不多,至北宋开始大量增加。家规在唐宋时代已经多见,如唐代韩愈说“能守家规”。宋人很重视家规,强调“为子孙者尤当善守家规,翼翼以诚身,兢兢以保业,进修不已”。明清时代,在统治阶级的倡导和推广下,家训家规的普及达到了新的阶段。

古代家训家规的主要内容是强调尊祖宗、孝父母、和兄弟、严夫妇、训子弟、睦宗族、厚邻里、勉读书、崇勤俭、尚廉洁;以家庭伦理为主体,以勤俭持家为根本,重视齐家善邻和修身成德。

——摘编自陈来《从传统家训家规中汲取优良家风滋养》

(1)根据材料,概括中国古代家训家规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中国古代家训家规的作用。
2023-04-03更新 | 299次组卷 | 3卷引用:辽宁省沈阳市第二中学2023届高三三模历史试题
3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西周晚期,各诸侯国基本上承袭西周时“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法律传统。平王东迁后,井田制被破坏,礼制衰落,郡县制逐步取代分封制,政权下移。各诸侯国统治者为适应新的形势,陆续公布了新的成文法。晋国地处河汾之东,炎帝故里,周边尽是戎狄国家。晋国虽属于以礼乐文化为主要特征的宗周文化系统,但晋文化多从实际出发,宗法制文化淡薄,呈现尚实性特征,礼崩乐坏容易发生。自春秋伊始,晋国不断废旧革新,当其他诸侯国处于“尊尊亲亲”方针时,晋国已经开始启用“尚贤尚功”的用人方针,导致大量贤能的贵族登上政治舞台。春秋中后期私学大兴,整个社会的文化水平得到了提高,加上晋国本来就是夏、商、西周三代文化的沉积带,具有良好的文化传统,因此公布成文法有可能最早在这里出现。晋平公在位时(公元前557~前531年),范宣子任晋国执政,制定刑书,并未公布。公元前513年,这部法被赵鞅、自寅铸于铁鼎,公之于众,标志着晋国开始正式公布成文法。

——据曾宪义《中国法制史》《论晋国的文化精神》整理

材料二   罗马法经历了长时期的发展。直到公元前3世纪,罗马法律在实质上是只适用于罗马公民的公民法,即“为本国公民而颁发的法律”,具有狭隘性。当国家扩展到一定的地步,外来人口增多,产生了新的社会矛盾,旧有的法律便不再适合管理国家,于是适用于罗马境内各个民族以及外籍人的万民法产生,弥补了公民法的不足。战争、对外扩张为万民法的诞生提供了条件,同样地,万民法也为罗马在军事上不断向外扩张版图而衍生出的扩大的地理空间的统治提供了保障。随着帝国境内各方贸易关系的不断加深,各方开始学习对方的贸易制度和规则,使得罗马法包含的人人平等的法律精神和理性原则被逐渐推广开来。而这样的转变带来的不只是对社会的积极影响,对于法律体系本身的完善也有着积极作用。单单从法学的角度来说,万民法中所确定的一些概念和术语已经达到了十分严谨的程度,被后世立法所广泛采用。

——摘编自许小亮《“市民法—万民法”的演进逻辑》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晋国公布成文法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罗马发展史上万民法产生的历史意义。
(3)综合上述两则材料,谈谈你对法律演进的认识。

4 . 中国古代的“亲亲相隐”是指亲属之间相互隐瞒,包庇犯罪,而官府对这种隐瞒、包庇的做法不予惩罚或减轻惩罚,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时期

发展情况

春秋战国

亲亲相隐,语由《论语·于路》:“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躬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这便成为亲亲相隐的基石。法家对此反时,如商鞅变法观定:"令民为什伍而相

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新,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

汉朝

汉武帝时期,衡山王刘赐谋反,又欲废太子爽,太子爽上书告发其父。后衡山王因事败自杀,而太子爽告父不孝,弃市。武帝一朝,不但提倡“父于相

隐".而且在父于关系上做了一定延伸,将养父子列为容隐之列。

汉宣帝地节四年诏曰:“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匪孙,罪珠死,皆上请廷尉以闻。"由此,“亲亲得相首

匿"便成为定罪量刑的一项基本原则确立下来。

唐朝

《唐律疏议·名例》春六:“诸同居(居住在一起的亲属),若大功(大功、小功皆为旧时丧服名,按血缘亲疏程度进行划分)以上亲及外祖父母、外孙,若孙之妇、夫之见弟及兄弟妻,有罪相为隐;部曲、奴婢为主隐,皆勿论,即漏其事及擿语(密告)消息亦不坐。其小功以下相隐,减凡人三等。若犯谋叛以上者,不

用此律。”

——据郭程《睡虎地秦简和张家山汉简的法律材料与秦汉“亲亲相隐"制度研究》等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对“亲亲相隐”的发展做出合理的解释。(要求:表述成文、立论正确、论证充分,逻辑清晰)

5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关于怎样治国,孔子认为,用政令来约束,用刑罚来整治,只能使老百姓暂时免于罪过却不会使其有羞耻之心;用道德来教育,用礼仪来要求,不但能使老百姓知道羞耻而且能够使其敬服(《论语·为政》)。孔子还强调,政令宽和,老百姓就会轻慢,得施以刚猛之策进行纠正;政策刚猛了,民众就会受到摧残,得再施以宽和之策;宽、猛互相调剂的政策才是政治和谐局面的由来(《左传·昭公二十年》)。

——摘编自陈生玺《中国古代的德治与法治》

材料二   秦汉更替是德法关系的又一次大变革。经历了春秋战国时期的礼崩乐坏、百家争鸣,秦以专任法治而强,实现大一统。代秦而兴的汉朝,经过数十年的思想更迭,逐渐接受儒家为政以德的理念,确立了德主刑辅的治理思想。到隋唐时期,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德法并重模式日趋成熟。

——人民日报中央厨房言之有理工作室《揭秘古代中国德法共治传统》


(1)根据材料一,概括孔子治国主张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其形成的时代背景。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汉、唐等朝代德法共治的历史意义。

6 .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人物

政治主张

孔子

“为政以德”“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老子

“无为而民自化”“为无为,则无不治”

韩非

“故以法治国,举措而已矣”“圣人之治也,审于法禁”

——引自《论语》《老子》韩非子》

材料二   “贞观之治”成绩的取得,是以人为本、以德治国这一政治路线的成功。以往谈及贞观之治,只是一味强调唐太宗、魏征等人的自觉,常常忽略中国制度的重要背景。魏征从贞观七年开始担任门下省的长官,直至贞观十七年去世,都是门下省的负责人。唐太宗与魏征的关系,与三省制关系密切,而三省制的运行机制,更值得重视。唐朝也被称为“律令国家”,因为它把中国自汉魏以来的传统律法、律令做了一番非常完善的总结和提炼,形成了律令制度……《唐律疏议》对古代亚洲各国如日本、朝鲜、越南等的立法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摘编自荣新江等《唐:中国历史的黄金时代》

材料三   回顾人类文明史,编纂法典是具有重要标志意义的法治建设工程,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繁荣强盛的象征和标志。民法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它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而现行民事立法中的有些规范已经滞后,难以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编纂民法典,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

——摘编自王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


(1)根据材料一,概括孔子、老子、韩非的政治主张。结合所学,指出秦汉时期治国主导思想的演变。
(2)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从三省制运行机制的角度说明“唐太宗与魏征的关系”,并概括《唐律疏议》在中外法制史上产生重大影响的原因。
(3)根据材料三,结合所学,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新中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运用唯物史观,阐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的必要性。
2023-01-10更新 | 4381次组卷 | 34卷引用:浙江省2023年1月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历史试题
7 . 法治。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故明主使其群臣不游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动无非法。……故以法治国,举措而已矣。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辟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韩非子•有度》


(1)依据材料一,概括法家关于国家治理的主要观点。

材料二

序号

文献来源

内容摘录

《商君书•境内》

四境之内,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生者著,死者削。

《睡虎地秦墓竹简》

行命书及书署急者,辄行之……勿敢留。留者以律论之。

《史记•商君列传》

集小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

《里耶秦简》

“迁陵(县)以邮行洞庭(郡)”“迁陵以邮利足(走得快的人)行洞庭,急”

“乡啬夫以律令从事”。

琅碑刻石“颂秦德”

皇帝之功,勤劳本事。上农除末,黔首是富……器械一量,同书文字。

(2)将材料二中史料进行分类,写出类型和序号。围绕“国家治理”这一主题,简要说明它们的史料价值。

材料三   清朝时编纂的《四库全书》称唐律“一准乎礼”——以儒家礼教纲常为法律的指导思想。儒家强调宽仁慎刑。比较前后朝代,“用刑持平”“务在宽简”,使唐律有“得古今之平”的美誉。


唐律将“供养有缺” “丧期作乐”等违礼行为列入“不孝”罪的范围,实际上是将礼的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
唐律被后世奉为立法的楷模。宋朝法制“因唐律、令、格、式而随时损益”。
日本颁行的《大宝律令》的篇目、顺序与唐律一样;朝鲜的《高丽律》也是摹仿唐律;越南的《刑法》《国朝刑律》大体“遵用唐宋之制”。

——摘编自张晋藩《中国法制史》


(3)依据材料三,指出唐朝法律的特点。简要分析唐律的影响。
2023-01-04更新 | 231次组卷 | 1卷引用:北京市海淀区2022-2023学年高二上学期期末考试历史试题
8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国古代,剥削阶级法律的本质和特征,固然是为了镇压人民的反抗,但“法密则国无全民”。汉代制定法律凡六十篇,三百五十九章,“律令繁多百有余万言”,到《北齐律》的十二篇九百四十九条,隋《开皇律》又约为五百条。唐承隋制,当大乱之后为谋求大治,务须“安人宁国”;故加强法制,力求审慎、简明,于是《唐律》根据隋律再为省并。古代统治者认为,公布法要是国家严肃的大事,商鞅“徙木立信”而令出必从,秦国由此富强;新莽自乱其法,终于崩溃;唐太宗鉴于隋末的法令多变,认为立法要审慎,律条要简明准确,颁行后要有稳定性,便成了后世制定法典的准绳。天下没有“万世不变的法则”,古代法制并不是封建帝王口含天宪“上之所是,必皆是之;上之所非,必皆非之”的那样。从《商君书》的“礼法因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到唐初立法的“取合时宜”,制定与之相适应的法制。总之,在我国古代史上,一朝结束,一朝兴起都制定法律,本质上是一致的。

——摘编自杨廷福《论中国古代法制建设》

材料二   明太祖朱元璋在总结元朝灭亡的历史教训时认为,元败于“纵驰”,因而主张“刑用重典”,即“重典治国”。在立法层面,明朝颁布制定了天量的法律来加强对官吏的治理。《大明律》规定,设“六赃”罪,即监守盗、常人盗、窃盗、枉法、不枉法和坐赃六种非法占有公私财务的贪赃行为,以显示罪行的严重。明律中严厉惩罚贪赃枉法的条文比前朝法律大为增多,规定也更加细致全面。在刑法制度上,对于违反法律官员的处罚,量刑较之前朝加重之外,还有一点就是对于官吏的定罪一旦判定,则该官吏永久被除名,终身不得录用。除此之外,朱元璋还说:“明处法令行之久矣,奈何犯者相继?由是出五刑酷法以治之,欲民畏而不犯,作《大诰》以昭示民间,使之趋避。”尽管朱元璋明白“明主治吏不治民”的道理,他深知农民阶级的威力之大,因此必须管理好人民,既要体恤民情,又要防止民众力量过于强大。

——摘编育蔡芃《论明代法治的“重典治国”及对中国当代反腐倡廉建设的启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法制建设的主要特点。
(2)根据材料二,概括明代法治政策的主要表现。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明代运用法律治国与前代的不同。
9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对于先秦“德”观念的发展可以大致看出这样一个线索∶在原始时代后期起,“德”意即由天和先祖所赐而“得”;后人传周文王的美德,除膺受天命外,还指文王采取的一系列惠保小民、勤政节俭、与民同乐、孝敬、恭祭先祖的政策与措施,最终得以使“小邦周”战胜“大邦殷”,“修建明德,以藩屏周”“周之制度典礼乃道德之器械”;直到孟子提出“四端”之说,人所拥有的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使个体成为责任的担负者,不再是由神灵,也不再是宗族之类的集体完成。中国古代思想中“德”的观念从天命层面、制度层面深入到内心,没有走向如同基督教、佛教那样通过偶像膜拜方式表现出信仰,而主要是关注人的自身能力的认识与开发,寻求人与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与平衡。在“德”由迷惑到明确的过程中,人们可以深切地感觉到古代人类精神觉醒的前进步伐。

——晁福林《先秦时期“德”观念的起源及其发展》


(1)结合材料与所学知识,对先秦时期“德”观念的发展进行解读。

《新民说》是梁启超在20世纪初用“中国之新民”的笔名、发表在《新民丛报》上的二十篇政论文章。梁启超申明“本报取《大学》新民之意(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以为欲维新吾国,当维新吾民”。

今日欲抵挡列强之民族帝国主义,以挽浩劫而拯生灵,惟有我行我民族主义之一策。而欲实行民族主义于中国,舍新民未由;新之义有二∶一曰淬厉其所本有而新之,二曰采补其所本无而新之。二者缺一,时乃无功;凡一国之能立于世界,必有其国民独具之特质。上自道德法律,下至风俗习惯、文学美术,皆有一种独立之精神,祖父传之,子孙继之,然后群乃结,国乃成。斯实民族主义之根柢源泉也。我同胞能数千年立国于亚洲大陆,必其所具特质有宏大、高尚、完美,厘然异于群族者,吾人当保存之而勿失坠也;故吾所谓新民者,必非如心醉西风者流,蔑弃吾数千年之道德、学术、风俗,以求伍于他人;亦非如墨守故纸者流,谓仅抱此数千年之道德、学术、风俗,遂足以立于大地也。


(2)梁启超认为“新民”应具有哪些品质。

新中国成立以来高度重视对外文化交流。道法自然、天人合一的生存理念,天下为公、大同世界的价值追求,求同存异、讲信修睦的和谐心态,亲仁善邻、协和万邦的处世之道,同舟共济、独木不成林的合作思想,仁者爱人、以德立人的人格品行,为中国外交奠定了文化基石。“文化外交”中有着国家整体对外战略思想和中华传统文化思想的传承,更有战略、政策和实践的创新。有学者将70年的外交历程划分为“文化先行、外交殿后”“全面开放、全面参与”“提质升级、合作共赢”三个历史阶段,目前正处于大有可为的历史机遇期。


(3)结合材料,在上述三个阶段中各选取恰当一例,说明中华文明之精髓在中国外交实践中是怎样得到创新性运用的。
2022-11-05更新 | 169次组卷 | 1卷引用:北京市朝阳区2023届高三上学期期中考试历史试题
10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古代中国法律一开始便成了家族本位和专制主义的附属品。这种单极的政治统治观,从商朝的天道观使王权与神权相结合开始,至周礼损益形成政治与伦理相一统的宗法等级观,秦以后皇权制度化和法律化,使得中华法系未有限制皇权的法律的可能。以至于清末立宪仍以“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告终。“法自君出,权尊于法”是中国古代法律的传统,法律实用主义工具化,使之用来维护君权,君权又凌驾于法律之上。在这样的法律传统下,是无法产生核心价值为社会力量对国家公权力进行制约以保障个人权利的宪政性质法律的,更谈不上宪法部门了。

——摘编自朱政《论中国古代的法律体系与部门法》

材料二   中国社会更加注重自上而下“大一统”的集中式管理,追求上下一致,内外和谐的社会效果,国家治理方面则是德法并举、刚柔相济,最终形成一个高效、有序、成体系的法律文化闭环,这样的历史文化传统可以被概括为“统而有序”。与之相应,西方的欧美国家特别看重个体权利和程序正义,主张在每个人、每个社区、每个民族(种族)的自由权利基础上不断取得各自的民主进步,这样的历史文化传统可以被概括为:“散而民主。”

——摘编自冯玉军《中西法律文化传统的形成与比较》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法律的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西方法律和中国古代法律呈现不同特征的原因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