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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3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讼师,又名“刀笔吏”,是中国古代专门帮人打官司的一类职业群体。讼师最早出现春秋战国时期。讼师的主要多有两个:一个是代替当事人书写诉状,另一个就是提供“法律咨询”,也即为当事人出谋划,帮助其打廠官司。他们能做的只是代写诉状和出划策这类辅助性的工作,在“过堂”时真正要应对官员质问和对方反诘的还是当事人本人。讼师因为帮他人代写词状、教他人如何打宫司而被视为拔弄是非的人,成了良好社会秩序的挑战者和破坏者,遭到官方毫不留情的打压。况且讼师大多由落魄书生转化而来,出身也不算光彩,因而得不到人们的尊敬。

——摘编自杜金亮《近代中国律师制度的产生及其发展——以近代东西方法律文化的交融为视角》

材料二   鸦片战争后,中国被迫向西方散开国门。随着中西通商,中国的对外经济交往日益增多。在不平等条约的保护下,特别是由于领事裁判权的确立和发展,外国的律师和律师制度也进入中国。在与西方打交道的过中,由于不平等法权的存在和中国法律制度的缺陷,每有法律交涉,中国人总是处于不利地位。社会各界对改革封建纠问式审判的呼声日益强烈。1906年,清末修律大臣沈家本、伍廷芳主持拟定了《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规定了律师资格、注册、登记、违纪处分、外国律师在通商口岸的公堂办案等内容,该法橐虽因各省督抚的反对而未能公布实施,但却标志着中国从此开始了建立现代律师制度的尝试与努力。

——摘编自李卫东《论中国近代律师职业产生的社会经济动因研究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讼师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促使晚清时期引进西方律师制度的因素。
2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春秋之治狱,论心定罪。志善而违于法者免,志恶而合于法者诛。

——摘编自西汉《盐铁论·刑德》

材料二   北魏高祖太和十二年(488年)诏:犯死罪,若父母、祖父母年老,更无成人子孙,又无期亲者,仰案后列奏以待报,著之令格(古代律法)。

——摘编自《魏书·刑罚志》

论者谓唐律一准乎礼,以为出入,得古今之平。

——摘编自《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材料三   设计存留养亲制度,使子孙能够尽到对直系尊亲属的养老送终义务,有力地维护了家庭关系的稳定,并进而通过构建“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的家族伦理关系,来促进社会大环境的稳定和谐……传统的“无讼”思想,在当代表现为通过调解制度来促进社会关系的和谐发展,重新焕发出了生机与活力。

——摘编自杨鹏程《礼法结合:中国古代法律发展的基本线索》


(1)根据材料一,指出西汉时期的司法审判标准。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北魏高祖时期判案标准的新变化。
(3)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封建法律儒家化的影响。
3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法经》分为“正律”“杂律”和“具律”三部分。其中“正律”又含“盗”“贼”“囚”“捕”四篇。李悝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故《法经》始于"盗”“贼二'‘盗主要指对私有财产的侵犯;“贼”主要是指对人身的侵犯。'‘囚”和“捕”相当于唐律中的《断狱律》和《捕亡律》,主要是一些关于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杂律”主要是维护封建等级制度和统治秩序的,"具律"则是根据具体情节有关加重或减轻刑罚的规定。《法经》还充分体现了法家重刑主义的思想。总的来看,《法经》不仅是中国成文法典的滥觞,也是中国封建刑法学体系的基础,它的内容思想在其后的诸部封建法典中得到继承。

——摘编自于语和、董跃《〈法经〉与〈I二铜表法〉之比较研究》

材料二 《十二铜表法》包括第一表,传唤;第二表,审判;第三发,求偿;第四表,家父权;第五表,继承及监护;第六表,所有权及占有;第七表,房屋及上地:第八表,私犯;第九表,公法;第十表宗教法。第1-表为前五表之补充;第十二表为后五表之补充。可见,《十二铜表法》在结构和内容上存在着诸法合体,私法为上,程序法先于实体法的特点。另外,《十二铜表法》是十人委员会赴希腊考察希腊城邦的法律,r要是“梭伦立法”后制的。而“梭伦立法”的核心思想便是推行奴隶制下的“民上政治”及承认“私人所有制”,这两点在《I二铜表法》中也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

——摘编自于语和、董跃《〈法经〉与〈卜二铜表法>之比较研究》


(1)根据材料指出《法经》与《十二铜表法》的相同点。
(2)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评析《法经》和《十二铜表法》的不同。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