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知识点选题 > 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更多: | 只看新题 精选材料新、考法新、题型新的试题
解析
| 共计 5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从周代至战国,教化可谓政教风化和德育的代名词,是一种引导个体身心摆脱原始状态,达至“仁义”“礼”“智”的境界。就传统儒家而言,教化并不是反对法律,而是倡导“德先刑后”“德本刑末”的教化手段。传统教化思想在整个封建社会所产生的巨大影响和成就与其严密的教化网络和运行机制密切相关,这种立体网络系统既包括各级各类组织化的学校系统,也包括了乡约、族法、家规、祭祀礼仪、蒙学等自发的社会教化系统。……在古代众多教化榜样中,有三类是人们效仿的对象:一是圣人,即“百世之师”。二是明君,即最高统治者的率先垂范。三是名臣和名士。此外,在古代生产力低下的背景下,共同体的生存与发展就成为人们的理念追求,而社会和文化精英扮演了规则发现者、表述者和践履者的角色……也是一般所谓教化向更普遍范围的人群示行、推广规则的基点。

——摘编自雷月荣、程红艳《传承与融合:论中国传统教化及其当代德育价值》

(1)根据材料,指出中国古代传统社会教化的特点。
(2)结合所学知识,评析中国古代传统教化。
2 . 国家治理法治化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表现。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韩非认为给“小过者”施以重刑,就会使人小过不犯,重罪更可以避免,最终达到“无罪而乱不生”的境界。他又说:“然则去微奸之奈何?其务令之相规其情者也。则使相窥奈何?曰:盖里相坐而已。”他坚持“必罚明威”的杀无赦观点,“吾能治矣!使吾法之无赦,犹入涧之必死也,则人莫之敢犯也,何为不治?”

——摘编自谷方《韩非与中国文化》

材料二   《唐律疏议》规定,贵族犯罪,分别得以议、请、减、赎和官当;如犯谋反大逆罪,则因家庭关系,按亲疏分别“缘坐”;如家属或亲属间一般犯罪,可“同居相为隐”;如夫“殴伤妻者,减凡人二等”,而妻殴夫,要徒一年;如“主人殴部曲至死者,徒一年”,而部曲、奴婢过失杀主,处绞刑;等等。

——据冯红《唐代刑法原则考论——以<唐律疏议>为中心》等整理

材料三   民法典是一部非常接地气的法典。从未出生胎儿的权利到不同年龄段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从公民乘车出行到房屋出租买卖,从结婚离婚到家庭关系和遗产继承,它涵盖各个方面。民法典的许多内容体现出对社会发展新需要、人民权利发展新需求的积极回应。它摈弃了历史上资产阶级民法典重物不重人或者见物不见人的缺点,把对公民享有的人格尊严的权利,全面纳入民法典的调整和保护范围。

——据刘丹《民法典:充分彰显中国特色与时代精神》等整理


(1)根据材料一,概述韩非重刑的思想,结合所学分析其提出上述思想的历史背景。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指出《唐律疏议》的立法特色及其历史地位,分析其立法特色形成的原因。
(3)阅读材料三并结合所学,评析“民法典”的特色。
材料分析题 | 较难(0.4) |
名校
3 . 民本思想与治国理政。

材料一   先秦典籍《尚书》中出现了“重我民”的思想。一般认为,《尚书五子之歌》中的“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是民本一词的最初来源。民本思想一经产生,就在春秋战国时期的思想界激起了共鸣。《晏子春秋内篇问下》还提出了“以民为本”的政治理念。此后,历代都有思想家对这一理念进行阐发。在国家治理观念上,商王盘.庚曾提出“施实德于民”,周公提出“敬德保民”。《论语为政》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在国家治理实践上,《管子治国》中说:“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荀子富国》主张君主对民众应当“利而后利之,爱而后用之者,保社稷也”。宋代思想家程颐以顺民心、厚民生、安而不扰为为政之本,提出养民之道在于爱惜民力。清代黄宗羲的经济思想也以富民为宗旨,在《明夷待访录田制》中倡导“切于民用”

——摘编自杨艳秋《治乱兴废事万民忧乐间》

材料二   春秋战国时期,管子提出:“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孟子在总结夏、商、周三代兴亡的历史时说道:“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我国古代民本思想诞生的历史时期,并概括其在国家治理观念方面的主要理念与实践方面的主要措施。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中国古代民本思想的内涵并作简要评析。
4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战国时期各主要诸侯国先后对旧法律制度进行了系统的变法改革,赵国有《国律》,楚国有《宪令》,魏国有《法经》,秦国有《秦律》。魏国《法经》对后来其它各国的立法,特别是秦国商鞅制定秦律影响极大。李悝“撰次诸国法,著《法经》,以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故其律始于《盗》《贼》……盗贼须劾捕,故著《网》《捕》二篇”。“缘法而治”是法家的基本主张,最早在秦国付诸实施,商鞅提出“为法,必使之明白易知”“使万民皆知所避就”。秦国老幼妇孺皆知“商君之法”。

——摘编自张晋藩《中国法制史》

材料二   梁启超宣称:“法治主义乃今日救时唯一之主义”,“制定宪法,为国民第一大业”。“今世立宪之国家,学者称为法治国。法治国者,谓以法为治之国也。夫世界将来之政治,其有可能更微于近日之立宪政治者与否,吾不敢知。籍曰有之,而不能舍法为治,则吾所敢断言也。”厉行法治,就是为了更好地保障民权。梁启超一再申明,法治精神在中国“古而有之”,用先秦法家的君主“法治”来推衍西方资产阶级的民主法治,让人民面对熟悉的概念符号品味西方法律文化。

——摘编自李宁《近代中国的法治思想与政治秩序的互动》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战国时期“法治”思想的产生背景及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对梁启超法治思想进行评述。
2023-11-01更新 | 63次组卷 | 1卷引用:河北省保定市2024届高三上学期期中考试历史试题
智能选题,一键自动生成优质试卷~
5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法经》分为“正律”“杂律”和“具律”三部分。其中“正律”又含“盗”“贼”“囚”“捕”四篇。李悝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故《法经》始于"盗”“贼二'‘盗主要指对私有财产的侵犯;“贼”主要是指对人身的侵犯。'‘囚”和“捕”相当于唐律中的《断狱律》和《捕亡律》,主要是一些关于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杂律”主要是维护封建等级制度和统治秩序的,"具律"则是根据具体情节有关加重或减轻刑罚的规定。《法经》还充分体现了法家重刑主义的思想。总的来看,《法经》不仅是中国成文法典的滥觞,也是中国封建刑法学体系的基础,它的内容思想在其后的诸部封建法典中得到继承。

——摘编自于语和、董跃《〈法经〉与〈I二铜表法〉之比较研究》

材料二 《十二铜表法》包括第一表,传唤;第二表,审判;第三发,求偿;第四表,家父权;第五表,继承及监护;第六表,所有权及占有;第七表,房屋及上地:第八表,私犯;第九表,公法;第十表宗教法。第1-表为前五表之补充;第十二表为后五表之补充。可见,《十二铜表法》在结构和内容上存在着诸法合体,私法为上,程序法先于实体法的特点。另外,《十二铜表法》是十人委员会赴希腊考察希腊城邦的法律,r要是“梭伦立法”后制的。而“梭伦立法”的核心思想便是推行奴隶制下的“民上政治”及承认“私人所有制”,这两点在《I二铜表法》中也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

——摘编自于语和、董跃《〈法经〉与〈卜二铜表法>之比较研究》


(1)根据材料指出《法经》与《十二铜表法》的相同点。
(2)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评析《法经》和《十二铜表法》的不同。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