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礼乐社会秩序正式确立 | B.统治者以法律治理国家 |
C.由习惯法进入了成文法 | D.颁布法律条文教化百姓。 |
材料一 中国古代民富思想的渊源极早。早在殷末周初的《周易》中就有重农抑商、节欲恤民、平施共富的民富思想内容的记载。随着西周初期“敬德保民”思想的出现,民富的思想逐渐在一些文人雅士中受到重视。到了春秋战国时期,生产力较之前有了较大的提高,社会中的阶级关系也出现了一些微妙的变化,加之统治者治国的理念和方法还处于尝试阶段,经济发展必然带来相对宽松的“百家争鸣”的文化氛围,于是先贤们便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表达一些对于治国安民的看法,就出现了以儒家、墨家、法家等为代表的学者,根据自家学派的阶级立场,阐述对“民富”思想不同见解的局面。
——摘编自刘晓欣《先秦儒家的民富思想探析》
材料二 孙中山在其三民主义中认为,民生主义是最根本、最重要的,也就是说,国强才能民富,国强是民富的基础,但民富才是国强的最终目的和最可靠的保证。1912年,孙中山在南京同盟会会员饯别会的演说中说道:“中国近代患贫极了,因而在行社会革命(社会主义革命)时,要发展社会生产力,能开发其生产力则富,不能开发生产力则贫。作为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政策措施,则是节制资本,平均地权。”五四时期,孙中山在其《建国方略》中指出:“中国今尚用手工业生产,未入工业革命之第一步,比之欧美已临第二革命者有殊,故中国两种革命必须同时进行,既废手工而采机器,又统一而国有之。”作为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富民强国的梦想,虽没能亲手实现,但却同样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它引导着后继者们朝着这个目标奋进。
——摘编自于颖《孙中山富民强国的思想及其发展》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先秦民富思想发展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概括孙中山富民强国思想的内容,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其意义。
材料一 礼之于正国也,犹衡之于轻重也,绳墨之于曲直也,规矩之于方圜也。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于礼。”此之谓也。
——《礼记·经解》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今皆亡国者,其群臣官吏皆务所以乱而不务所以治也。其国乱弱矣,又皆释国法而私其外,则是负薪而救火也,乱弱甚矣!
——《韩非子·有度》
材料二 法律始终把它的作者的世界图景包含在抽象的形式中,而每一历史的世界图景都包含一种政治——经济的倾向,这种倾向依据的不是这个人或那个人所想的事物,却依据的是事实上掌握政权并因之掌握立法的阶级所实际打算造成的事物。每一种法律都是由一个阶级以大多数的名义建立起来的。
——【德】奥斯瓦尔德·斯宾格勒著,齐世荣等译《西方的没落》
材料三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
——2014.10.20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1)根据材料一概括儒、法两家在治国理念上的差异,结合所学指出其中哪一流派的主张更符合战国时期统治阶级的需要,并分析原因。
(2)根据材料二概括斯宾格勒关于法律的主要观点。结合所学知识,简述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局限。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时间,并阐明其意义。
A.依靠血缘宗法维护统治 | B.构建海内一统的理想蓝图 |
C.借助天命实现政治认同 | D.消除社会底层的敌对情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