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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28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在先秦,儒家重视道德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认为国家治理离不开道德,应以道德规范调整人际关系,从观念上端正人心、导民向善。法家重视以法律手段治理国家,认为国家治理离不开法律,主张以严格的法律强化约束各级官吏,以严厉的刑罚禁暴止奸,实现秩序。汉代以后,正统儒家主张道德法律共治天下。秦朝专任刑罚,导致民怨沸腾,二世而亡;汉初无为而治,休养生息,也难以适应后来的社会发展。在这一背景下,主张儒法结合、道德法律共治天下的正统儒学应运而生。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同时也提出德主刑辅、德刑并用的治国主张。经过汉中期改造后的正统儒学,坚持道德法律共治天下的基本原则,并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不断发展完善,形成了系统的治国理论,如,《唐律》确定的“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治国方略,并为以后历代所尊崇。

—摘编自朱勇《中国古代道德法律共同治理的智慧》


材料中提出了几种治国方略,选择其中一种,自拟论题,并结合所学知识加以论述。(要求:论题明确,论述史论结合,层次清楚)
2 . 国家治理法治化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表现。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韩非认为给“小过者”施以重刑,就会使人小过不犯,重罪更可以避免,最终达到“无罪而乱不生”的境界。他又说:“然则去微奸之奈何?其务令之相规其情者也。则使相窥奈何?曰:盖里相坐而已。”他坚持“必罚明威”的杀无赦观点,“吾能治矣!使吾法之无赦,犹入涧之必死也,则人莫之敢犯也,何为不治?”

——摘编自谷方《韩非与中国文化》

材料二   《唐律疏议》规定,贵族犯罪,分别得以议、请、减、赎和官当;如犯谋反大逆罪,则因家庭关系,按亲疏分别“缘坐”;如家属或亲属间一般犯罪,可“同居相为隐”;如夫“殴伤妻者,减凡人二等”,而妻殴夫,要徒一年;如“主人殴部曲至死者,徒一年”,而部曲、奴婢过失杀主,处绞刑;等等。

——据冯红《唐代刑法原则考论——以<唐律疏议>为中心》等整理

材料三   民法典是一部非常接地气的法典。从未出生胎儿的权利到不同年龄段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从公民乘车出行到房屋出租买卖,从结婚离婚到家庭关系和遗产继承,它涵盖各个方面。民法典的许多内容体现出对社会发展新需要、人民权利发展新需求的积极回应。它摈弃了历史上资产阶级民法典重物不重人或者见物不见人的缺点,把对公民享有的人格尊严的权利,全面纳入民法典的调整和保护范围。

——据刘丹《民法典:充分彰显中国特色与时代精神》等整理


(1)根据材料一,概述韩非重刑的思想,结合所学分析其提出上述思想的历史背景。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指出《唐律疏议》的立法特色及其历史地位,分析其立法特色形成的原因。
(3)阅读材料三并结合所学,评析“民法典”的特色。
3 . 主题一   先秦时期德德治与法治

材料一:西周以“明德慎罚”为立法指导思想;春秋时期,管仲提出立法必须“令顺民心”;子产“铸刑书”是对“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变革;《韩非子》说,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荀子》说,治之经,礼与刑;汉代主张德主刑辅;唐代倡导德礼为本、刑罚为用;等等。

——摘编自祝晓光、杜海《先秦法律思想谈片》

材料二:西周建立以后,周公旦在周人原有的礼仪文化的基础之上,积极吸收整合了夏商的礼仪文化,改造出有利于巩固周王朝统治的礼乐文化。它既是总结前人经验的基础上加以系统化反映,也是周人具体实践的总结。《周礼》《仪礼》《礼记》等是反映先秦时期礼乐文化的典籍,尽管对于其成书时间等诸多问题有争议,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些典籍主要反映了西周时期的礼乐文化。西周时期的礼乐文化内容十分广泛,上到国家的立法行政、各级贵族的权利义务,下至衣食住行、婚嫁丧葬、迎来送往,几乎无所不包。进入春秋时期,王室衰落,礼崩乐坏,礼乐文化由此衰落。但它被孔子、孟子等诸子加以改造后,纳入儒家文化体系中,从而融入到中华文化血脉之中,在此后的两千五百多年里,对中华文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摘编自马庆伟《礼乐文化对中华文化的影响及其对新时代意义》

材料三:先秦儒法之争并非“人治”与“法治”的对立。汉代新儒学融合百家,也终结了儒法之争。中华法系是礼法体制、礼法法系,并形成了帝制中国“礼法之治”的治理模式和志士仁人对“良法善治”的不懈追求。礼法仍存活在中国人的法文化血液深层之处,其中不乏有益于建构现代法治中国的元素和智慧。在法制和法文化领域,建立文化自信和接续、转化、弘扬传统,应从礼法传统入手,一味地从法家“法治”、儒家“德治”去分头寻找,可能本身就已陷于路径选择之误。

——摘编自俞荣根《超越儒法之争——礼法传统中的现代法治价值》


主题二     秦汉至隋唐德法律与教化

材料四:董仲舒认为,汉朝建立后“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主要原因是政治指导思想不统一,“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因而统一法度必先统一政治指导思想,只有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才能使“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这一主张的具体含意是要求汉武帝用儒术,特别是“公羊”家所阐释的“《春秋》之义”去改造法律,将儒家衡量是非之尺度纳入汉朝律令之中,从而将承秦而来的汉朝法律改造成推行道德教化的工具。

——摘编自袁行霈、严文明等《中华文明史(第二卷)》

材料五:唐律继承了汉晋以礼入律的传统,《唐律疏议》明确说:“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唐律的法律形式也已经相当完备,“凡律以正刑定罪,令以设范立制,格以禁违止邪,式以轨物程事”。在法律的实施上,唐代统治者强调慎狱恤刑,特别是完善了死刑复核程序,唐太宗就曾说:“死者不可再生,用法务在简宽。”这样,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防止了刑罚的滥用。

——摘编自张岂之《中国历史十五讲》

材料六   伸装辞故里,谋策赴边庭。壮志吞鸿鹏,遥心伴鹅鸽。

——孟浩然《送莫切兼诸昆弟从韩司马人西军》

汉家兵马乘北风,鼓行而西破火戎。尔随汉将出门头,剪虏若草收奇功。

——李白《送族弟绾从军安西》

世承清白遗,躬服古人言。从官俱守道,归来共闭门。

——书应物《送端东行》

兄弟须和顺,叔侄莫轻欺。财物同箱柜,房中莫蓄私。

——王梵志(僧人)《兄弟须和顺》

得声名年尚少,寻常志气出风尘。文场继续成三代,家族辉华在一身。

——张籍《哭胡十八遇》

秦云蜀浪两堪愁,尔养晨昏我远游。千里客心难寄梦,两行乡泪为君流。

——杨牢《赠舍弟》

小子读书不用心,不知书中有黄金。早知书中黄金贵,高照明灯念五更。

——坎曼尔(回鹘诗人)《教子诗》

仰摘枝上果,俯折畦中葵。足以充饥渴,何必慕甘肥。

——白居易《新构亭台示诸弟侄》

常怀稻梁惠,岂惮江山永。小大每相从,羽毛当自整。

——张九龄《二弟宰邑南海,见群雁南飞,因成咏以寄》


主题三   宋元至明清德法律与教化

材料七:夫自轩辕以来,代有刑官,而五刑之法渐著,其详弗可复知。逮魏文侯师于李悝,始采诸国刑典,造《法经》六篇。汉萧何加以三篇,通号《九章》。曹魏刘劭又衍汉律为十八篇。晋贾充又参魏律为二十篇。唐长孙无忌等又取汉魏晋三家,择可而行,定位十二篇,大概皆以《九章》为宗。历代之律,至于唐亦可谓厥大成矣。

——摘编自明代刘惟谦等:《进大明律表》

材料八: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辨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是以君子恭敬撙节退让以明礼。

——《礼记·曲礼》

材料九:宋太宗曾说:“法律之书,甚资致理。”他在科举中设置明法科来改变文人的知识结构,宋神宗时期进一步对已及第士人增设官试以选拔法律素养较高者。宋代司法独具特色的是“鞠谳分司”,即“审”与“判”两分,终审机构承唐制为大理寺、审刑院、御史台,审判中分差官录问、法司检断制。在传统人证外,物证和书证普遍使用,凸显了浓厚的集体参与、集体负责的色彩。宋代主张慎刑,因此将财产继承、商事纠纷等与刑事加以区分处理,针对重大犯罪事件和普通且频发的地产纠纷、交易契约纠纷等划归不同的处理机构,后者仍遵循传统的“欲合情,欲息讼,必当酌其法之中者而行之”的理念。

——摘编自张俊杰《人文主义理念下宋代司法中的理性与经验》

材料十:明代最为成熟且在乡村治理过程中收到显著成效的乡约制度是王阳明编制的《南赣乡约》……官倡民办的组织模式成熟,约规内容具体详尽,如其中明确规定了乡约职务的设置要求,“乡落居民各自会推家道殷实、行止端庄一人,充为约长,二人副之,将各人户编定排甲,自相巡警保守”。王阳明在《南赣乡约》中就明确规定,“通约之人”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都有救助相恤的权利与义务,以确保大家的基本生活保障无忧。可以说,通过朝野上下特别是王阳明等人的努力,除突遭自然灾害等极端情况外,明代乡约的道德教化成效日益显著,在乡村社会营造出了互敬互爱、患难与共的淳朴乡风民风,颇具儒家理想的小康社会之意境。

——摘编自王蕾《刍论明代乡约的历史嬗变及其现代价值》

材料十一:中国传统家训是中国古代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家训使以儒家伦理思想为核心的社会核心价值观和国家主流意识形态家庭化、民间化,它经历了自上而下的模仿、沿袭、借鉴的传播推演过程,其核心思想内容具有高度的统一性。传统家训教育以血缘亲情为前提,以言传与身教相结合,采用以小见大、化抽象为具体的理论转化路径实现社会核心价值观和国家主流意识形态教育路径,这对现代的家庭教育乃至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仍有很重要的启发借鉴意义。

——摘编自杨运庚《中国传统家训的现实文化价值与传承创新研究》

材料十二:从一定角度看,古代中国社会史就是一部“社会教化史”。中国传统教化思想是以国家为主导的多元社会成员共同参与的整合行为。在国家层面重视对教化的弘扬、表彰和政治推崇。所谓“建国君民,教学为先”,同时辅之“仁政”,从制度上保障教化的推行,故有“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对精英统治阶层要求做到率先垂范。正如季康子问政于孔子,子曰:“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历史上,宗族、乡绅、士子在社会教化中的作用同样不可忽视。德性高尚之人成为人们推崇和学习的对象,他们可以利用自身声望和社会地位支持着家族、家乡的发展。

——摘编自雷月荣、程红艳《论中国传统教化及其当代德育价值》


✱基础测评✱
(1)根据材料一,概括先秦时期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西周时期礼乐文化的历史意义。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围绕“礼法传统”与“现代法治”展开论述。(要求:史论结合,论证充分,表述清晰。)
(4)根据材料四并结合所学,概括董仲舒的主要思想主张,并简析这些思想主张所产生的重要历史影响。
(5)根据材料五,归纳“唐律”所具有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说明《唐律疏议》的重要历史地位。
(6)根据材料六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唐代家训诗呈现出哪些主要特点?
(7)根据材料六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唐代家训诗反映出怎样的价值取向?对当代社会有何指导意义?
✱能力提升✱
(8)根据材料七概括中国古代自先秦到唐初法典编纂的历史,结合所学,概述唐代在律法方面的突出成就及其历史意义。
(9)根据材料八概括其核心思想,结合所学,概述其在宋代社会教化方面的实践。
(10)根据材料九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宋代司法实践中“理性”的表现及其原因。
(11)根据材料十,概括明代乡约制度的特点。
✱历史纵横✱
(12)根据材料十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国古代社会教化的现实价值。
(13)根据材料十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中国古代教化的不同主体及其主要作用。
2023-08-17更新 | 188次组卷 | 1卷引用:08·选必一第08课·学科网-【一题打天下】同步教学新方案
4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西周以“明德慎罚”为立法指导思想;春秋时期,管仲提出立法必须“令顺民心”;子产“铸刑书”是对“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变革;《韩非子》说,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荀子》说,治之经,礼与刑;汉代主张德主刑辅;唐代倡导德礼为本、刑罚为用;等等。

——摘编自祝晓光、杜海《先秦法律思想谈片》

材料二   西方法律制度在发展演变的过程中形成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国家的典型代表为英国法和美国法,英国的法律制度通过对契约制度、陪审团与辩护制度的司法实践,阐释了英国法律制度的核心思想;美国的法律制度特色主要体现在宪政与司法独立方面,美国宪法的产生、发展过程以及美国宪法中所体现出的三权分立思想,阐释了美国宪法的核心。大陆法系国家的典型代表是法国,法国的法律制度主要体现在成文法典的编纂上,其中最重要的是《法国民法典》,它所体现的注重保护个人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的思想是一切进步民法的精神和灵魂。西方法律制度在历史的长河中发现问题,不断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逐步形成了适合自身体制的制度体系。

——摘编自曹成旭《浅析西方法律制度发展史》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与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相比,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不同,并分析产生不同的原因。
2023-05-18更新 | 267次组卷 | 4卷引用:广东省部分学校2023届高三联考模拟预测历史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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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战国时期各主要诸侯国先后对旧法律制度进行了系统的变法改革,赵国有《国律》,楚国有《宪令》,魏国有《法经》,秦国有《秦律》。魏国《法经》对后来其它各国的立法,特别是秦国商鞅制定秦律影响极大。李悝“撰次诸国法,著《法经》,以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故其律始于《盗》《贼》……盗贼须劾捕,故著《网》《捕》二篇”。“缘法而治”是法家的基本主张,最早在秦国付诸实施,商鞅提出“为法,必使之明白易知”“使万民皆知所避就”。秦国老幼妇孺皆知“商君之法”。

——摘编自张晋藩《中国法制史》

材料二   梁启超宣称:“法治主义乃今日救时唯一之主义”,“制定宪法,为国民第一大业”。“今世立宪之国家,学者称为法治国。法治国者,谓以法为治之国也。夫世界将来之政治,其有可能更微于近日之立宪政治者与否,吾不敢知。籍曰有之,而不能舍法为治,则吾所敢断言也。”厉行法治,就是为了更好地保障民权。梁启超一再申明,法治精神在中国“古而有之”,用先秦法家的君主“法治”来推衍西方资产阶级的民主法治,让人民面对熟悉的概念符号品味西方法律文化。

——摘编自李宁《近代中国的法治思想与政治秩序的互动》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战国时期“法治”思想的产生背景及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对梁启超法治思想进行评述。
2023-11-01更新 | 62次组卷 | 1卷引用:河北省保定市2024届高三上学期期中考试历史试题
6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直诉制始于西周时期,当时起名叫路鼓制,就是将鸣冤大鼓置于宫门外路边,并设有专门官员进行管理,只要有百姓遭受冤屈,就可以到宫门外击鼓鸣冤。然后由专职官员受理,层层向上级汇报,由上级司法机关进行审核与审理,最大限度地保障百姓的利益。如果案情涉及到官员贪赃枉法或是受理冤案的官员徇私舞弊,袒护地方官员,无视百姓的申诉,甚至暴力撤诉,那么就要受到惩罚。西晋时期,路鼓逐渐发展演变成登闻鼓,方法是将鸣冤鼓置于官员朝堂外侧,接受平民直诉,这种名称一直沿用到后世数个朝代。

到了唐朝时期,除了登闻鼓以外,平民上诉还增加了新的渠道,就是在皇帝驾车出行的途中跪地喊冤,把情况直接反应给皇帝,直达最上层。

宋朝基本延续了前朝的直诉特点,并在此基础上予以创新,设立了专门的直诉机构,登闻检院和登闻鼓院。两大机构相互协同,共同完成申诉处理,宋朝直诉制度最大的特点在于提高了百姓直诉的门槛,有严格的受理程序。对于不适用上诉的案件打回地方重审,而将真正需要上级机关审理的案件筛选出来,这有助于提高直诉的效率和案件质量。

……清对直诉的条件规定较为苛刻,清末设置大理寺管辖京控案件;辛亥革命爆发后,封建帝制结束,直诉制度就此结束。

——摘编自《浅谈中国古代直诉制度及其对中国现代信访制度的启示》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国古代直诉制度存续的基础。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直诉制度对中国古代社会的影响。
7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国法律思想的形成、演变和发展,与法律制度的形成、发展及演变互为表里,并与时代社会的发展相同步。先秦墨家与法家分别从理想法和实在法方面建构出中国古典法治的蓝图与理论框架,墨家的理想构图为统治者所排斥,法家的思想学说伴随着秦的灭亡而式微。汉代儒家又重新举起孔孟的大旗,沿着荀子的路径,采取阴阳五行、天人感应的论证方式,奉儒学为正宗,将“礼”与“法”合为“礼法”,将“礼治”与“法治”融为“礼法合治”。最先实行的是“春秋大义”即以礼义为原则的“决狱”,后经魏晋、隋唐“律学”的阐释和立法、司法的实践,纲常伦理最终成功地融入社会规则,尤其法制之中。

——摘编自王保民等《“礼法合治”:中国古典法治的常规形态》

材料二   在中世纪西方,曾出现宗教与法律相互贯通的现象,法律往往成为表达一定的宗教观念和宗教要求的重要形式。正是宗教对法律的这种长期渗透和影响才使法律以神圣的名义被信仰以英国世俗法律为例,基督教的平等观是其人权理念的基石;基督教原罪说使得其法律至上理念成为可能与现实;教会法与世俗法长期并存与互相争斗的事实催生了其宪政的分权理念;早期教会法重视程序的思想对彰显程序的法律原则的形成具有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

——摘编自柴英等《基督教对西方法律的给养——以基督教对英国法律的影响为例》


(1)根据材料一,概括古代中国法律思想的演进历程。
(2)根据材料一、二,指出古代中国与中世纪西方法律思想内容的相同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基督教长期渗透和影响西方法律的原因。
2023-10-11更新 | 69次组卷 | 1卷引用:河北省(含沧州市大数据联考)2023-2024学年高二10月联考历史试题
8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圣经》具有浓厚宗教色彩的同时,也彰显出丰富的社会规范思想。基督教要求人们立足于世俗社会来追求理想的天国,要求人们应当遵守世俗社会的法律。《创世纪》认为上帝创造了人,在上帝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圣经》孕育了基督教法治传统的萌芽,在教会里,主教和信徒极力提倡法律的权威,主张法律权威高于国王的权威,国王应服从于法律,形成了教权与王权“双峰对峙”的局面。宗教改革后,教会影响力逐渐削弱,但在西方的个人价值、尊重人格的理念及婚姻、财产、继承、犯罪与刑罚等方面,教会法都一定程度地融入了近代法律条款中。

材料二   周公“引德入礼”,将道德观念注入礼的范畴,提出“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理念,用“德”来沟通天命,使“德”成为评判是非的准绳和圭臬。荀子在重视“礼”的作用时,把“法”摄入“礼”的范畴,把“礼”和“法”看作是治国的基础和起点。随着专制皇权的不断强化,统治者通过特定的礼仪规范,以实现道德教化对民众进行引导与劝勉,使人遵守“上下有差、尊卑有别、长幼有序”。同时,即使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和“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的理想,却总被“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差级制的现实所遮蔽和湮灭。

——以上材料均摘编自靳浩辉《中西文化对勘视阈中的礼法之辩》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世纪和近代基督教对社会教化产生的影响。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儒家礼治传统与西方基督教法治传统的不同点。
9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西周建立以后,周公旦在周人原有的礼仪文化的基础之上,积极吸收整合了夏商的礼仪文化,改造出有利于巩固周王朝统治的礼乐文化。它既是总结前人经验的基础上加以系统化反映,也是周人具体实践的总结。《周礼》《仪礼》《礼记》等是反映先秦时期礼乐文化的典籍,尽管对于其成书时间等诸多问题有争议,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些典籍主要反映了西周时期的礼乐文化。西周时期的礼乐文化内容十分广泛,上到国家的立法行政、各级贵族的权利义务,下至衣食住行、婚嫁丧葬、迎来送往,几乎无所不包。进入春秋时期,王室衰落,礼崩乐坏,礼乐文化由此衰落。但它被孔子、孟子等诸子加以改造后,纳入儒家文化体系中,从而融入到中华文化血脉之中,在此后的两千五百多年里,对中华文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摘编自马庆伟《礼乐文化对中华文化的影响及其对新时代意义》

材料二   先秦儒法之争并非“人治”与“法治”的对立。汉代新儒学融合百家,也终结了儒法之争。中华法系是礼法体制、礼法法系,并形成了帝制中国“礼法之治”的治理模式和志士仁人对“良法善治”的不懈追求。礼法仍存活在中国人的法文化血液深层之处,其中不乏有益于建构现代法治中国的元素和智慧。在法制和法文化领域,建立文化自信和接续、转化、弘扬传统,应从礼法传统入手,一味地从法家“法治”、儒家“德治”去分头寻找,可能本身就已陷于路径选择之误。

——摘编自俞荣根《超越儒法之争——礼法传统中的现代法治价值》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西周时期礼乐文化的历史意义。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围绕“礼法传统”与“现代法治”展开论述。(要求:史论结合,论证充分,表述清晰。)
2023-04-26更新 | 138次组卷 | 1卷引用:湖南省永州市2023届高三三模历史试题
10 .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人物政治主张
孔子“为政以德”“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老子“无为而民自化”“为无为,则无不治”
韩非“故以法治国,举措而已矣”“圣人之治也,审于法禁”

——引自《论语》《老子》韩非子》

材料二   “贞观之治”成绩的取得,是以人为本、以德治国这一政治路线的成功。以往谈及贞观之治,只是一味强调唐太宗、魏征等人的自觉,常常忽略中国制度的重要背景。魏征从贞观七年开始担任门下省的长官,直至贞观十七年去世,都是门下省的负责人。唐太宗与魏征的关系,与三省制关系密切,而三省制的运行机制,更值得重视。唐朝也被称为“律令国家”,因为它把中国自汉魏以来的传统律法、律令做了一番非常完善的总结和提炼,形成了律令制度……《唐律疏议》对古代亚洲各国如日本、朝鲜、越南等的立法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摘编自荣新江等《唐:中国历史的黄金时代》

材料三   回顾人类文明史,编纂法典是具有重要标志意义的法治建设工程,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繁荣强盛的象征和标志。民法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它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而现行民事立法中的有些规范已经滞后,难以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编纂民法典,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

——摘编自王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

(1)根据材料一,概括孔子、老子、韩非的政治主张。结合所学,指出秦汉时期治国主导思想的演变。
(2)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从三省制运行机制的角度说明“唐太宗与魏征的关系”,并概括《唐律疏议》在中外法制史上产生重大影响的原因。
(3)根据材料三,结合所学,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新中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运用唯物史观,阐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的必要性。
2023-01-10更新 | 4438次组卷 | 34卷引用:三年(2021-2023)高考历史真题分项汇编——专题03古代中国的思想文化与科技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