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具有浓厚贵族寡头特征 | B.奠定了君主立宪制的基础 |
C.是普通法系的重要成果 | D.践行了启蒙思想家的理想 |
A.法制发展推动着王权的扩张 | B.专制权威渗透着民主色彩 |
C.合法性统治拥有制度化保障 | D.王位的传承遵循既定程序 |
A.英国 | B.美国 | C.印度 | D.法国 |
A.强调法律实施的程序性 | B.服务于宣传伦理与教化的要求 |
C.重视保护公民私有财产 | D.侧重于缓和平民与贵族的矛盾 |
A.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 B.削弱了贵族垄断法律的权力 |
C.旨在保障平民阶层利益 | D.适应了罗马对外扩张的需求 |
A.立法公正 | B.社会契约 | C.主权在民 | D.法律至上 |
材料一 公元前149年,罗马共和国由“护民官”坎布尔尼·比索内针对行省官员索贿事件提出一项元老决议——《坎布尔尼法》,该法确立了索贿罪刑事法庭及其案件的审理程序,由外事裁判官负责领导这种诉讼。随后,又有几项法律对其做出了一定程度的修改和完善,其中《本波铜表法》授权一位裁判官专门负责对索贿罪的审判,它规定应当挑选一个陪审团。为此,裁判官准备一份从骑士中选出的450名市民的名单,每个诉讼的控告人均应当从这份名单中挑选100人并将中选者名单通知被控告者,后者从这100人中选出50人参加陪审团。后来在《奥勒留法》中形成一致规定,审判员名单中元老院、骑士和司库人数均等,每次诉讼从各类人员中抽选同等数额的陪审员。至于陪审员的遴选方式,自苏拉时代(前88—前79年)起,开始以抽签方式取代控告者的初选和被控告者随后的挑选之方式。
——摘编自李文杰《理论与实践:人民陪审员制度研究》
材料二 18世纪30年代,北美殖民地反抗英国殖民统治的斗争加剧。大陪审团作为当地的民众组织,自然要担负起反抗殖民当局司法暴政的重任。特别是在美国独立战争之前,大陪审团经常被殖民地人民用来对抗英国统治。1789年6月8日,詹姆斯·麦迪逊向国会提交了在宪法中规定大陪审团条款的议案,其建议经修改后在参、众两院通过,大陪审团制度最终在1791年的宪法第五修正案中被确定了下来。美国联邦宪法第五修正案规定:“非经大陪审团提起公诉,人民不受死罪和不名誉罪的审判,惟发生于陆海军部队的案件,或者在战时和国家危机时发生于服现役的民团的案件,不在此限。”这表明,除特殊管辖外,美国联邦法院审理的死刑和重罪案件都须经大陪审团起诉。尽管美国宪法不要求各州也使用大陪审团,但其后,美国所有50个州相继确立了大陪审团制度。
——摘编自高一飞、王金建《昨日辉煌:风雨中的美国大陪审团制度》
(1)根据材料一,概括古罗马陪审团制度的特点。(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18世纪美国陪审团制度的发展及其原因。
(3)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西方陪审团制度的认识。
A.民族国家理念遭到严重破坏 | B.资本主义法律体系相互交融 |
C.世界力量呈现出多极化趋势 | D.宪政主义获得欧洲广泛认同 |
A.融汇了古今法律学的精华 | B.兼顾了法律的传统与现实 |
C.是对以往罗马习惯法的汇编 | D.适应了资产阶级统治的需要 |
材料一 中世纪时期的西欧,教会法影响社会、政治、思想和意识形态等各个领域,除了修道院内的神学法教育主渠道以外,神职人员的说教是最为广泛的神学法教育,神学法思想中的永恒法和自然法思想为人文主义法学派所汲取。而公开的法学问题争论和公共场所有关正义与自然法思想的辩论是最大范围的世俗普法教育。在中世纪西欧的大学中,讲授的是古代罗马法,而讲授法律的方法是源自古代希腊和罗马的辩证法。这些法律大学建立在西欧城市兴盛基础之上,针对当时社会教学市民法、罗马法、教会法等。
——摘编自马渭源《论中西传统法律教育的差异性及其影响》
材料二 明代朱元璋颁布“圣谕六言”,通过乡约对圣谕的内容进行逐条细致解释,讲解与律令相关的内容及有关案例,提升圣谕讲解的深度;还颁布《教民榜文》,涉及治安、法律、赋税等多方内容,通过张挂晓谕、聚众讲读和木铎老人沿途宣讲等方式将榜文所体现的治理内容渗透给普通民众。朱元璋还首创申明亭,张贴朝廷律令、公示犯人犯罪行为,为民众所知晓。此外,明清私家律学广受瞩目,或旁引标注、或图表释注,提升了律令受众度。
——摘编自乔石《明清时期法律宣教研究》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中世纪西欧法律教育发展的原因。(2)根据材料二,概括明清时期法律宣教的主要手段,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