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知识点选题 >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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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11 道试题
1 . 研究表明,罗马法精神源于亚历山大时期希腊哲学家芝诺创立的斯多亚学派。该学派所主张的“理性、自然法与平等”三大理念,使罗马法成为了“具有普遍意义的世界性法律”。这说明(       
A.文化传承推动文明进步B.哲学思想塑造法治精神
C.西方文明具有普世价值D.亚历山大东征影响深远
2024-03-30更新 | 178次组卷 | 4卷引用:山西省太原市2024届高三下学期一模历史试题
2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公元528年,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任命了一个由前司法大臣领衔的十人委员会开始编纂新法典。在编纂的过程中,委员会遵循删繁就简的原则,避免过时和矛盾的地方,并使之系统化。新编纂的法典中,皇帝的谕令在法律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受基督教的影响,有关奴隶制的法令被简化了。在关于嫁妆和妇女的婚前财产方面,查士丁尼规定离婚时丈夫返还给妻子的婚前财产应该与嫁妆的价值一样。534年新法典颁布,但是编纂活动并没有因此而终止。之后,他又颁布了许多谕令。这些谕令的编辑工作一直持续到皇帝逝世时为止,后世称之为《新律》。《新律》是用希腊文完成的,这样的做法实则是对东罗马帝国日益希腊化趋势妥协的产物。

——摘编自陈勇《查士丁尼法典评析》

材料二   唐高宗李治(649683年在位)时期,《永徽律》颁布。后人将《永徽律》与注疏的合编本称为《唐律疏议》。《唐律疏议》将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划为“十恶”,“特标篇首,以为明诫”。《唐律疏议·名例篇》强调:“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按照唐律规定,七岁以下和九十岁以上的犯有死罪之人,不判死刑;十五岁以下和七十岁以上患有残疾的人,犯流罪以下的罪行可以收赎。唐太宗执政时期,因错杀大理丞张蕴古、交州都督卢祖尚,后悔之余制定了死刑执行前需要执行“三复奏”“五复奏”的制度。唐高宗即位后,“遵贞观故事,务在恤刑”。

——摘编自石志刚《《唐律疏议〉的内容及影响》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查士丁尼法典》产生的历史背景。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唐律疏议》的特点。
(3)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这两部法律对我国法治建设的启示。
3 . 《法国民法典》“之所以伟大并且难以被超越,在很大程度上是法典所蕴含的精神价值”,《德国民法典》宣示出德意志民族的独立统一以及民族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人民为中心、以权利为本位、以法理为依归、以宪法为统领、以科学为支撑”,下列对民法典表述正确的是(     
A.《法国民法典》以判例法为主要法律渊源
B.《德国民法典》以成文法为主要法律渊源
C.《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逐步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
D.《罗马民法大全》是最早的成文法,也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
2024-05-26更新 | 18次组卷 | 1卷引用:浙江省金华市卓越联盟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5月阶段联考(期中)历史试题
2024·河北沧州·二模
材料分析题 | 适中(0.65) |
4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725750年间某法律文书的摘录:立约人某地某某人信赖某地某某大人之权威。众所周知,我一无所有,衣食难以为继,因此恳求您怜悯周恤,蒙您仁慈恩准,使我得以信赖您的保护。您应按我所尽之力,依照我所提供之劳役和劳债,助我保有食物、衣服。……兹经双方协定,如我们之中有人违反协议,将向另一方赔偿金钱(钱数待定),并且协议继续有效。

——摘编自【法】德尼兹·加亚尔《欧洲史》等

(1)材料反映了(时期)西欧的(法律类型)。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这段材料的研究价值。
(3)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析该时期的法律建设。
2024-05-28更新 | 52次组卷 | 3卷引用:2024届河北省沧州市部分高中高三下学期二模历史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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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1世纪,西欧大陆开始出现罗马法的复兴运动,有人说这是“罗马法的重新发现”,其实它更应是对罗马法所提供的思想和知识进行消化、吸收和再应用的过程。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       
A.西欧地区民族矛盾的积累和激化
B.现有法律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C.法制建设与法学研究的紧密结合
D.罗马法彰显西欧民众的价值追求
6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英美法系最早可追溯到由原始习惯或判例组成的日耳曼法,它认为,法则只能靠经验去摸索,人们不可能达到一种完善的理性。受洛克和孟德斯鸠思想的影响,它认为政府只是不同社会利益群体的协调人,故政府应该接受法治。面对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它着重于解决现实中的具体问题,却忽视了对社会公道、永久和平、世界主义的博爱等这些宏伟理想的追求。

——摘编自胡娟《西方大学两大治理模式及其法治理念和思想传统》

材料二   法律应以民族为基础,即以本民族的道德、法制、风俗习惯、宗教等民族性格为法制之标准。中国法系,以人伦为本位,以理性为前提,尚礼仪,重王道,尚矜恤,慎刑罚。它以“人是宇宙的主人”和从内外两方面践履人生里程的精神,以融合民族、提升道德、维护秩序和实现大同世界理论的贡献,自占世界上法系之重要地位,为安南、朝鲜、日本、暹逻之母法。近世因经济思想之变动,政治形式之改观等,遂日渐式微。然中国法制具有独特的精神与久远的历史及光辉的价值,可以成为医治世界危机的一种药方,其复兴势在必然。

——摘编自俞荣根等《中国传统法学述论:基于国学视角》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英美法系的主要特征并说明其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华法系的时代价值。
(3)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法律建设的认识。
7 . 查士丁尼《法学阶梯》中对侵害他人财物的行为,规定必须估价损失,而损失包括受害人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如有人杀害了一对骡子中的一头,或四驾马车中的一匹马,那不仅要对被杀的骡或马估价,而且还要进一步计算那些活着的贬值了多少。这(     
A.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价值B.加重了平民阶层的经济负担
C.保证了司法审判的程序原则D.推动了国家治理的成功转型
8 . 2020年5月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从世界范围来看,大陆法国家有两种具有代表性的民法典体系:一是罗马式民法典体系,其编纂体系被《法国民法典》接受,将民法典分为人法、财产法、财产权取得法三编。二是德国式民法典体系,该体系把民法典分为五编:总则、债法、物权、亲属、继承。但在《德国民法典》颁布不久,德国学者索姆巴特就提出《德国民法典》存在着“重财轻人”的偏向,这种重财轻人的特色使关于人的法律地位和法律关系的法大大退缩于财产法之后。

一百多年来,科技日新月异,适应互联网、高科技、大数据的发展,强化对名誉、肖像、隐私、个人信息等人格权益已经成为民事立法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我国从民法典编纂开始,就确立了“编纂一部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符合我国国情,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协调一致的法典”。我国民法典一共分为七编,包括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编,共计1260条。与五编制的《德国民法典》相比较,我国民法典的编纂体例有三大创新,即人格权独立成编、侵权责任独立成编以及合同编通则发挥债法总则的功能。一方面,我国民法典更突出了对人的保护,实现了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突出了人的主体地位。另一方面,这一体系更具有时代性,回应了时代之问。

——王利明《体系创新:中国民法典的特色与贡献》


(1)依据材料,简析中国民法典与大陆法系民法典的不同点。
(2)依据材料和所学知识,概括中国民法典颁布的历史意义。
2023-03-24更新 | 344次组卷 | 7卷引用:天津市河西区2023届高三一模历史试题
9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汉代,儒家以礼作为区分社会等级的行为标准,主张德主刑辅,立法是保证礼得以实施的强制手段,并将道德教化作为执法目的。至魏晋,法典都由当时造诣极深的儒者制定,杜预、张裴曾分别注释晋律,经晋武帝诏班天下,后世称为张杜律,使儒家思想法律条文化。隋唐时期是儒家思想法律化的 完成阶段,《唐律》把大量道德规范转化成法律规范,用法律手段来惩罚所谓的不道德行为,最终完成了 法律儒学化、礼教法典化。古代法律的儒学化起到了法律规范与普及的作用,为后世中华法系的最终形成奠定基础,并对周边国家产生深远影响。而教化为先,以人为本的独特法律思想也具有现实意义。

——摘编自周导杰《立法、司法、守法视域的中国古代法律儒学化》等

材料二 公元4世纪后,基督教成为罗马国教,罗马法的发展也受到了基督教影响:衡平法的产生为以后人权平等的观念莫定基础,而罗马法的系统化也被认为是体现基督教博爱精神的必由之路。至中世纪,在政教权力斗争的过程中,法律被认为等同于神的理性,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而使得法律具有宗教一样的内在神圣性,这种神圣性使法律至上、法律被信仰能够成为现实,还促成了西方以分权和制衡为核心的宪政制度。基督教所强调的“倚靠神而不依靠人”的观念,也为非人治以及法治奠定了思想基础。

宗教改革后,平等、自由观念等新教精神也深深浸润在近代法律之中,这些教义和近代法律一道成为建立国富民强的资本主义民族国家的思想体系的重要内容。总之,基督教与西方政治法律制度和社会的发展有着紧密联系,并对近代西方社会产生深远影响。

——摘编自柴英《基督教对西方法律的给养》等


(1)根据材料一、二,分别概括中西法律演变历程中体现的特征。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中西法律演变的历史价值。
2023-05-08更新 | 139次组卷 | 3卷引用:江西省南昌市等5地2022-2023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历史试题
10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1517世纪的英国急剧变化,司法体系在新旧交替中发展。英国大致存在几种不同类型法庭:一是构成在早期司法之主体的普通法(建立在习惯基础上、全国普遍适用的法律)法庭;二是以“良心”和“衡平”为原则的衡平法法庭;三是传统封建法庭;四是教会法庭。每种法庭都有不同的司法管辖权以及各自相应的组织结构。普通法庭和衡平法法庭是当时英国政府所倚重的主要司法统治工具。各种法庭司法管辖权的重叠交叉为普通民众解决纠纷、维护利益、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使他们在面临诉讼时的选择变得多样化。

——摘编自陈娟《近代转型时期英国基层司法机构探析》

材料二   在清朝前前期,州县主要受理笞杖刑以下的民事案件、轻微刑事案件,徒刑以上较重的刑事案件则归省与中央司法机关管辖。通过对242个真实判例的研究发现,清代现州、县的基层司法官员主要依靠“礼(儒家伦理)情(案情、常理)”来断案,体现了古代基层司法的价值追求。从判牍来看,州、县官员推崇民间调解,如果能够在民间调解可以解决的案件,他们就不主张再进行诉讼。对于已诉讼的案件,也会在审理中进行调解。基层官员注重在司法过程中,实现社会的教育作用,实现对良好社会风气的培养。曾任布政使的于成龙认为,司法官判案时一定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不能完全拘于的法律条文,提到了“实质正义高于形式正义”等问题。这些司法价值追求有着深远的历史文化因素,反映了统治阶层治国理政的经验和智慧。

——摘编自王新霞、任海涛《清代基层司法的价值追求及启示——以清代州县判牍为材料》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近代早期英国基层司法体系的基本特点及其意义。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代前期基层司法的价值追求及其形成的历史背景。
(3)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阐述近代中国和清代前期基层司法体系的启示。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