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西方法文化对中国的渗透有多种方式,西方商人在打破中国法文化的封闭状态,积极输入私法文化方面所起的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在商品的背后,支撑着商业行为的西方近代民商法文化以及人权观念,也随着商品大潮一起涌进了中国。由于中国的法律落后,无法调整新出现的法律关系,如公司关系、金融信用关系以及破产等,因而受到西方商人的指责。此外在华洋商事纠纷解决过程中,西方人在法律观念上所体现出来的竞争意识、权利平等、私法自治等观念形态,也构成了西方对中国实行法观念渗透的另一种无形力量。在特殊的社会条件下,这种异域法观念可能遭遇中国过激的社会情绪和民众心理的防御和反击,但中西法文化、法观念的汇流和碰撞,使得中国社会对西方法律文化有了更多的体认,并促进了自身法观念的嬗替和法律新思维的产生。
——摘编自蔡晓荣《晚清涉外商事纠纷与近代中国法观念嬗替》
材料二 近代中国法制观念经历的这次转变,这一时期所提出的“天赋人权”“司法独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观念最终汇成一场强大的思想解放运动。它不仅直接指导了清末修律,也为民国时期的法制建设提供了思想基础。尽管这些思想带有一定的时代局限性,甚至出现某些理想化的色彩,但它的提出和传播掀开了中国法制近代化的序幕,更是中国法律观念现代化的先声。
——摘编自胡伟《中国法律观念近代转型初探》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西方法文化在中国传播的时代背景。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西方法文化对近代中国的影响。
材料一 古代中国很早就出现了编纂法典的活动。战国时期出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法典《法经》,并经商鞅、萧何等手传至后世。而在两千多年的法典化进程中,最具代表性的便是奠定中华法系、中华法律文化的基石——《唐律疏议》。《唐律疏议》规定了经济制度、土地税赋、徭役、农林牧渔的生产、交通运输、市场交易,涉及政府官制、国家档案与文书的运作和管理、祭礼、丧葬、佛教和道教等的情况。它以“刑名法例为首,实体犯罪居中,诉讼程序置后”。具体而言,在第一篇总则“名例”之后,依次展开分则的各项规定,如“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诈伪”。在概念方面,《唐律疏议》提出了190余个专有名词。在法律原则方面,《唐律疏议》发展出了“十恶”加重、皇亲和官僚减免、宗法伦理、德主刑辅、老幼废疾减免刑、罪刑相当、罪刑法定、比附和类推、本律优于“名例”、诬告反坐等重大原则。
——摘编自何勤华《法典化的早期史》
材料二 拿破仑大刀阔斧地进行立法工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典。《民法典》于1804年3月公布,《民事诉讼法典》于1806年4月公布,《商法典》于1807年8月28日公布,《刑事诉讼法典》和《刑法典》于1811年1月1日公布施行。《民法典》宣布:法律一经颁布,“在法国全境具有‘执行力’”“法律仅适用于将来,没有追溯力”“有关警察与公共治安的法律,对于住在法国领土上的一切人均有强制力”。任何人“不得违反有关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之法律”,“未经政府允许,接受外国政府所授予公职者”,将丧失法国人资格;“未经政府许可,服务于外国军队组织者,丧失法国人资格”。涉及外国的这两项条文与1793年宪法第5条和1795年宪法第12条颇有相同之处,《民法典》与大革命之间的密切联系由此可见一斑,不同时期的政治制度的密切联系也清晰可见。
——摘编自郭华榕《法国政治制度史》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律疏议》与拿破仑《民法典》的相同点,并分析影响《唐律疏议》制定的因素。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拿破仑《民法典》对法国历史发展产生的影响。
(3)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法典编纂的认识。
材料一 15~17世纪的英国急剧变化,司法体系在新旧交替中发展。英国大致存在几种不同类型法庭:一是构成在早期司法之主体的普通法(建立在习惯基础上、全国普遍适用的法律)法庭;二是以“良心”和“衡平”为原则的衡平法法庭;三是传统封建法庭;四是教会法庭。每种法庭都有不同的司法管辖权以及各自相应的组织结构。普通法庭和衡平法法庭是当时英国政府所倚重的主要司法统治工具。各种法庭司法管辖权的重叠交叉为普通民众解决纠纷、维护利益、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使他们在面临诉讼时的选择变得多样化。
——摘编自陈娟《近代转型时期英国基层司法机构探析》
材料二 在清朝前前期,州县主要受理笞杖刑以下的民事案件、轻微刑事案件,徒刑以上较重的刑事案件则归省与中央司法机关管辖。通过对242个真实判例的研究发现,清代现州、县的基层司法官员主要依靠“礼(儒家伦理)情(案情、常理)”来断案,体现了古代基层司法的价值追求。从判牍来看,州、县官员推崇民间调解,如果能够在民间调解可以解决的案件,他们就不主张再进行诉讼。对于已诉讼的案件,也会在审理中进行调解。基层官员注重在司法过程中,实现社会的教育作用,实现对良好社会风气的培养。曾任布政使的于成龙认为,司法官判案时一定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不能完全拘于的法律条文,提到了“实质正义高于形式正义”等问题。这些司法价值追求有着深远的历史文化因素,反映了统治阶层治国理政的经验和智慧。
——摘编自王新霞、任海涛《清代基层司法的价值追求及启示——以清代州县判牍为材料》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近代早期英国基层司法体系的基本特点及其意义。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代前期基层司法的价值追求及其形成的历史背景。
(3)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阐述近代中国和清代前期基层司法体系的启示。
材料一 第三篇关于人的法律关于人的法律的主要区分如下:一切人不是自由人就是奴隶。一切奴隶的地位没有任何差别;至于自由人则有许多差别,他们或是生来自由的,或是被释放而获得自由的。
第四篇生来自由人生来自由人是从出生时候起就是自由的,无论他是由两个生来自由人结婚而生的,或是由两个被释自由人结婚而生的,或是由一个生来自由人与一个被释自由人结婚而生的。
第五篇被释自由人被释自由人是从合法奴隶地位中释放出来的人。释放就是“给予自由”,因为奴隶是掌握在他人“手中”并处于其权力下的,释放乃是在这种权力之下解放出来。
——摘编自<罗马>查士丁尼《法学总论——法学阶梯》
材料二 《十二铜表法》的原文早已丢失,但从后来罗马法学家的著作中可以看出,这一法律的内容相当广泛,公法与私法、刑法与民法、实体法与程序法、同态复仇与罚金、氏族继承与遗嘱等等相互交错。它不仅规定了公民的权力和义务,而且还规定了极为严酷的债务奴役制。虽然《十二铜表法》的某些规定反映了平民的要求,但其主要目的在于严格维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及其统治秩序,保护奴隶主贵族的私有财产权和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罗马法区分自由人和奴隶的标准及根本目的。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罗马法的特点并分析其影响。
材料一 13世纪初,英国约翰奉行的内外政策失败,遭到贵族、骑士和市民的反对,他们迫使国王签署《□□□□》。这一法律文件规定:……(39)任何自由人,如未经其同级贵族之依法裁判,或经国法判决,皆不得被逮捕、监禁、没收财产、剥夺法律保护权、流放,或加以任何其他损害。……(41)除战时与予敌对国家之人民外,一切商人,倘能遵照旧时之公正习惯,皆可免除苛捐杂税,安全经由水路与陆路,出入英格兰……。
——周一良、郭守田主编《世界通史资料选辑》
材料二 1644年,在威斯特伐利亚的两个小城蒙斯特和奥斯纳布吕克开始了和平谈判。德意志各邦呼吁和平,呼呼求得一项最终的宗教解决办法,呼吁“改革”神圣罗马帝国。于是,成百名外交家和谈判者云集威斯特伐利亚,他们代表皇帝及帝国各邦、西班牙、法国、瑞典、荷兰、瑞士、葡萄牙、威尼斯、许多其他意大利城市和教皇。他们讨论国家、战争和权力范围等事务,……各方在1648年10月24日签订《奥斯纳布吕克条约》和《明斯特条约》,合称《威斯特伐利亚和约》。
——摘编自(美)R.R帕尔默等著《现代世界的入口》
材料三 在美国,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之所以能够组成乡镇,就在于社会契约精神的存在,每个人平等地达成契约,结合在一起之后有契约来约束彼此,从而实现整个乡镇的自我管理。……乡镇居民大会是乡镇权力的最高机构,全体成年乡镇居民以直接民主的形式参与居民大会,掌握着乡镇事务的决策权,而选举出来的行政委员会以及其他乡镇行政人员则根据议行合一的原则执行乡镇居民大会的决议。
——摘编自侯晓林《自治观念的比较研究》
(1)指出材料一所反映的法律文件的名称,根据材料一概括这一法律文件对王权的限制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并结合所学说出该法律文件所确立的原则。(2)依据材料二和所学知识,指出这次谈判的结果。并概要分析这次会议对国际关系发展所产生的深远影响。
(3)依据材料三,概括美国乡镇自治体现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美国独立战争后确立乡镇自治制度的原因。
材料一 越南的阮朝在19世纪初颁布《皇越律例》,在“犯罪存留养亲”条中规定,如果罪犯需要流放,而祖父母、父母无人赡养,则杖一百,存留养亲。
——摘编自《皇越律例》
材料二 西方法治有着漫长的发展史。罗马法中,对正义所下的定义是“物归其主”,在罗马法著作《学说汇纂》中,提出“关涉所有人者应受到所有人的赞同”。到19世纪,被视为近代西方法治理论奠基人的英国法学家戴雪(Dicey)认为“含宪法性法律不是个人权利的来源,而是其结果,并且由法院来界定和实施。
——摘编自【法】菲利普•内莫广《罗马法与帝国的遗产——古罗马政治思想史讲稿》及夏恿:《法治是什么——渊源、规诫与价值》
(1)根据材料一,结合所学知识,推断在《皇越律例》中,如果父母有罪(谋反罪除外),子女隐瞒,子女可能会承担何种法律责任?请在甲、乙、丙三个选项中选择你认为合理的判决,并解释原因。
甲.不会被处以任何刑罚
乙.处以杖刑等轻刑以示惩戒
丙.以包庇而同罪论处
(2)根据材料二与所学知识,概括西方古代法治的特点,并分析戴雪法治理念产生的思想与制度来源。
材料一 巡回审判最早出现于亨利一世时期,但那时只是偶尔使用,未成制度。亨利二世在总结前人经验的基础上,将全国划分为若干巡回区,并定期派遣王室法官巡回全国各地受理案件。巡回法官在地方主持审判时,因其采用陪审制,判决更为公正,对当事人更具有吸引力。所以,实行巡回审判制度的结果是大批原本由地方公共法院或封建法院审理的案件被转移到了国王法院。至此,国王司法权延伸到了全国各个角落和各个领域,国王法院包揽了全部的刑事案件和几乎全部的自由土地纠纷案件。
——摘编自李培峰(《英美法要论》)
材料二 1982年3月颁布的《民事诉论法(试行)》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需要和可能派出法庭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可以就地办案后,广大农村和边远地区的农民不必再到县城人民法院上诉,人民群众能够不误工,不影响生产或工作,也可以使民事纠纷就地得到解决。福建龙海县角美人民法庭1983年办结各类民事案件129件,做到办结一件,执行一件,回访一件,因此历年积案大幅减少。在巡回就审过程中,法庭还及时对群众进行普法宣传,教育了生产队群众。
——摘编自张卫平《改革开放40年法律制度变迁》
(1)根据材料一,指出英国中世纪“巡回审判”的发展趋势,并分析其对英国政治与法律的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与英国中世纪“巡回审判”相比,我国20世纪80年代“巡回审判”的特点,并分析这一时期我国“巡回审判”制度实施的作用。
材料一 汉武帝以来,中国走上“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道路,法家思想逐渐融合到儒家思想体系当中,但法家思想并没有消失。从汉代到清代,历朝统治者不约而同,表面上推崇儒家思想,但在实际操作上也依赖法家的思想,往往是儒法结合、儒法互济。政治事功与伦理劝导,是历代统治者稳固其统治的两大核心手段,也是构成外儒内法这一中华文化的重要成因。一般而言,儒学重仁政,讲究以伦理劝导实施统治,而法家讲法制,重在政治事功。但这两种思想在汉代时即彼此糅杂,形成了互补的统治术。
——摘编自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
材料二 近代以来,西方启蒙思想家大力宣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孟德斯鸠发表的《论法的精神》指出:“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在这个意义上,一切存在物都有它们的法。”而人由于存在着一种根本理性,“法就是这个根本理性和各种存在物之间的关系,同时也是存在物彼此之间的关系”。卢梭的法哲学虽与洛克和孟德斯鸠的有所不同,但政府必须受法律约束这一点是相同的。卢梭认为政府是主权者的执行人,它必须按照公意的指示(法律)办事。
——摘编自张明《西方思想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汉到清统治思想的特点,并说明其积极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近代西方启蒙思想家提倡的法治观念不同于古代中国之处。
材料一 社会治理的法制化是古代罗马的基本特征,古代罗马法作为“商品社会的第一个世界性的法律”,是奴隶制法的颠峰之作。以下是罗马法的发展历程示意图:
——摘编自高仰光(罗马法探究)
材料二 近现代资本主义民主法制表(部分)
英国 | 《权利法案》 | 制约国王权利,人治走向法治,确立君主立宪制 |
法国 | 《人权宣言》 | 反对专制等级制度,成为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旗帜 |
拿破仑《法典》 | 确立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立法规范 | |
《1875年宪法》 | 确立法国议会共和制 | |
美国 | 《独立宣言》 | 宣告了美利坚合众国的成立 |
《1787年美国宪法》 | 确立美国总统制共和制 | |
《国家工业复兴法》《农业调整法》等 | 克服危机,促使美国经济缓慢恢复和发展 |
——摘编自王旖获《近代西方资本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探究
(1)根据材料一结合所学知识简述罗马法的历史特征。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近现代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历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