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主张依法治国 | B.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C.认为决议开会胜过法律 | D.主张开会多制定法律 |
A.因应可持续发展理念 | B.高度保障民法典基础性地位 |
C.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 | D.是生态文明改革的重要体现 |
A.知识分子成为新社会阶级 | B.国家性质恢复为社会主义 |
C.法制建设迎来发展新时机 | D.“左”倾错误得以彻底纠正 |
材料一 故明主使其群臣不游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动无非法。……故以法治国,举措而已矣。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辟大臣,赏善不遗匹夫。故矫上之失,诘下之邪,治乱决缪,绌羡齐非,一民之轨,莫如法。厉官威名,退淫殆,止诈伪,莫如刑。
——摘自《韩非子·有度》
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辨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是以君子恭敬撙节退让以明礼。
——摘自《礼记·曲礼》
材料二 中华法系是指以中国古代伦理法为基础,以《唐律疏议》为代表的中国法律和仿照这种法律而制定的东亚、东南亚等封建国家法律的总称。它的特点是突出成文法典,强调礼法结合,重视家族伦理,民法与刑法不分。
——摘自《选择性必修一》教师教学用书
材料三 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党和国家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和2001年先后四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前两次由于多种原因而未能取得实际成果。1979年第三次启动,由于刚刚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制定一部完整民法典的条件尚不具备……2001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并于2002年12月进行了一次审议……2003年十届全国人大以来,又陆续制定了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等……编纂民法典,就是通过对我国现行的民事法律制度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形成一部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完整并协调一致的法典。
——摘编自王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分析儒法两家在治国方略上有何不同,从时代发展的角度说明战国时期统治者更加重视法家思想的缘由?(2)阅读材料二、试以《唐律疏议》为例,概括中华法系的特点?结合所学,指出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在法律渊源方面有何不同?
(3)根据材料三,概括改革开放以来民法典的编纂历程有何特点?结合所学说明民法典的颁布有何意义?
材料一 由于王朝建立之初,民生凋敝,内有盗贼横行乡里,外有残元势力骚扰边境,明初统治者基于这样的社会基础和外部环境不得不转变立法理念,在官吏犯赃的罪名上,《大明律》规定最高刑不仅罚没家产,且杖一百加流放三千里,而唐律仅没收小部分财产并加役流。在谋反大逆和谋叛的罪名上,《大明律》规定不分首从,前者皆凌迟,后者皆斩首,唐律为斩首和绞刑。明律中对于“居丧嫁娶”“别籍异财”等罪名上仅规定杖六十到杖一百不等,而唐律针对上述罪名均为徒刑。
——摘编自邰相瑀《明律相较于唐律“轻其所轻,重其所重”的法律现象研究》
材料二 1941年5月1日,《新中华报》头版头条发表了由中共陕甘宁边区中央局发布的施政纲领。此纲领内容极为重要,可概括为一个总方针和若干条政策。一个总方针即团结抗战之总方针;若干条政策包括军事政策、“三三制”政策、人权保障政策、司法政策、廉洁政策、农业政策、土地政策、工商政策、民族政策及外国人政策等。
——李忠全《略论陕甘宁边区政权建设的特点及其经验》
材料三 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正文,丰富了国家根本制度条款的内涵,重塑了宪法上的国体构成要素,为党的全面领导及党政关系新发展提供了宪法基础性依据。修宪的这一变化契合我国政治生活的需求,将政治论断上升为法律命题。
——秦前红、王雨亭《1982年宪法国家机构条款的变迁及意义》
(1)根据材料一、概括指出明律相较于唐律的特点,并结合所学,概括明律转变立法理念的背景。(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指出《陕甘宁边区施政纲要》有关民族政策的规定,并从“团结抗战”的角度概括其颁布的意义。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列举1982年宪法颁布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取得的进展,并从法治建设角度阐述现行宪法的完善过程。
A.人民民主的法律保障逐步加强 | B.社会主义制度已趋于自我完善 |
C.我国的法治建设已经圆满完成 | D.新时代下国家治理能力的提高 |
材料一 韩非认为给“小过者”施以重刑,就会使人小过不犯,重罪更可以避免,最终达到“无罪而乱不生”的境界。他又说:“然则去微奸之奈何?其务令之相规其情者也。则使相窥奈何?曰:盖里相坐而已。”他坚持“必罚明威”的杀无赦观点,“吾能治矣!使吾法之无赦,犹入涧之必死也,则人莫之敢犯也,何为不治?”
——摘编自谷方《韩非与中国文化》
材料二 《唐律疏议》规定,贵族犯罪,分别得以议、请、减、赎和官当;如犯谋反大逆罪,则因家庭关系,按亲疏分别“缘坐”;如家属或亲属间一般犯罪,可“同居相为隐”;如夫“殴伤妻者,减凡人二等”,而妻殴夫,要徒一年;如“主人殴部曲至死者,徒一年”,而部曲、奴婢过失杀主,处绞刑;等等。
——据冯红《唐代刑法原则考论——以<唐律疏议>为中心》等整理
材料三 民法典是一部非常接地气的法典。从未出生胎儿的权利到不同年龄段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从公民乘车出行到房屋出租买卖,从结婚离婚到家庭关系和遗产继承,它涵盖各个方面。民法典的许多内容体现出对社会发展新需要、人民权利发展新需求的积极回应。它摈弃了历史上资产阶级民法典重物不重人或者见物不见人的缺点,把对公民享有的人格尊严的权利,全面纳入民法典的调整和保护范围。
——据刘丹《民法典:充分彰显中国特色与时代精神》等整理
(1)根据材料一,概述韩非重刑的思想,结合所学分析其提出上述思想的历史背景。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指出《唐律疏议》的立法特色及其历史地位,分析其立法特色形成的原因。
(3)阅读材料三并结合所学,评析“民法典”的特色。
材料一 (大定)二十一年正月,上谓宰执臣曰:“山东、大名等路猛安谋克户之民,往往骄纵,不亲稼穑,不令家人农作,尽令汉人佃莳,取租而已。富家尽服纨绮,酒食游宴,贫者争慕效之,欲望家给人足,难矣。近已禁卖奴婢,约其吉凶之礼,更当委官阅实户数,计口授地,必令自耕,力不赡者方许佃于人。仍禁其农时饮酒。”
——《金史·食货志》
材料二 过去在法学理论界,讲到法律制度的划分,好多都用大陆法系、英美法系来划分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从阶级属性讲,西方国家的大陆法系、英美法系都属于资本主义法系。对于资本主义法系,恩格斯曾经指出,“法律是资产者本身的创造物,是经过他的同意并且是为了保护他和他的利益而颁布的”,这种法律对于广大民众而言是“资产者给他准备的鞭子”。
——栗战书《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材料三: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宪法发展道路。1840年以后,封建的中国逐渐变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中国人民为了改变国家命运,尝试了多种宪法制度,都未能改变山河破碎、积贫积弱的状况,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没有找到自己的领导力量。直到1921年,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改变了这一切,中国共产党一经诞生,就与中国的国情相结合,开辟了中国宪法制度的新纪元。中国共产党始终遵循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使宪法与时俱进,不断回应人民对宪法的期待。
——韩大元《增强宪法自信筑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宪法根基》
(1)材料一中“上”是指哪位皇帝?概括材料一中他的忧心之处,并结合所学,概括南宋时期社会的新变化?
(2)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从西方法律制度的局限性角度,阐述法律对于广大民众而言是“资产者给他准备的鞭子”的实质。
(3)阅读材料三并结合所学,列举新中国成立后“宪法与时俱进”的史实。
时间 | 法律 | 规定内容 |
1950年 | 《关于劳资关系暂行处理办法》 | 凡男女职工有同等技术、做同等工作、效力相同者,应得同等之报酬。 |
195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 保护生育期女性的合法权利。 |
195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女工保护条例》 | 禁止使女性从事有害女性生理机能的工作 |
③践行了人民至上的理念④适应了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
A.①②③ | B.①②④ | C.①③④ | D.②③④ |
①将“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
②中共中央颁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③《中国的粮食问题》白皮书发布
④中国首次按国际标准建造交付出口船舶
A.①②③ | B.①②④ | C.②③④ | D.①③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