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在亨利三世时期,律师已开始形成一个强大的团体,他们在普通诉讼法庭中拥有独占的出庭发言权。1310年前后,英国王室开始任命自己的律师。随着普通诉讼法庭固定于威斯敏斯特宫之后,法律执业者开始集聚于伦敦城与威斯敏斯特宫之间。英国历史中最为重要的出庭律师培训组织律师学院开始出现。在爱德华三世统治期间(1327—1377年),四大律师学院基本成型。四大律师学院拥有授予法律文凭和出庭执业资格的垄断权力。至亨利六世时期(1422—1461年),四大律师学院都保持着各家200人左右的学徒规模,对入学者还有着严格的血统要求,非绅士出身者不得入学律师学院,因而入学者非富即贵。
——摘编自王涛《英国律师的早期史——兼论中国律师分类改革的启示》
材料二 1950年,新中国第一任司法部部长史良明确提出“建立与推行新的人民的律师工作与公证工作”,并把它作为“当前的主要工作”中的一项工作。1954年宪法第七十六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后来,在党的八大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董必武发言指出:“律师制度是审判工作中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不可缺少的一项制度……应该逐步建立起来。”随后,中国建立起来的律师制度,以当时的苏联为仿效对象,把律师纳入国家公职范围,统一领导,统一工作。除了少数是刚从法律院校毕业出来的担任学习律师外,大多数律师是从公、检、法系统调来的。律师制度建立后,有的当事人为了请到律师,天未亮就到法律顾问处门口排队等候挂号。
——摘编自汪文庆、文世芳《新中国律师制度从建立、中断到恢复》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中世纪英国出庭律师制度形成的原因。(2)根据材料一、二,指出中世纪英国出庭律师与新中国成立初期律师的不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新中国成立初期律师制度建立的意义。
A.男女平等得到充分落实 | B.女性民主意识日益增强 |
C.公民权利得到法律保障 | D.妇女解放取得明显成效 |
材料 1979年9月1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1989年12月26日,在对试行法进行修改的基础上,第七届全国人大第十一次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这部法律较之于试行法有了重大进步:一是内容更加科学。《环境保护法》坚持了大环保的理念,增加了“改善环境”的规定,反映了现实需求;明确了环境监管体制,对监管部门、监管职权的规定更加明确;克服了试行法政企不分的问题;建立了环境监管的基本制度,如环境标准、环境检测、环境影响评价、法律责任等;初步建立了环境法律责任体系框架。二是立法技术显著进步。20世纪80年代兴起并迅速发展的环境法学研究为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提供了理论支持,使其体系性显著增强,制度规定和表运更加合理,与其他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也得到了考虑。
——摘编自郭兆晖《中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40年》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制定的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制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