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适应了经济建设的需要 | B.突出了人民的主体地位 |
C.强化了法律的根本地位 | D.维护了国家治理的体系 |
A.初步奠定了我国法治建设基础 | B.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
C.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 | D.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建设 |
A.村民的集体意识显著增强 | B.村民的精神生活日益丰富 |
C.村民自治具有了法律保障 | D.村民的选举权得到扩大 |
A.法制建设历程的开启 | B.宪法修订的与时俱进 |
C.法治建设理念的提升 | D.国家治理的深刻变革 |
材料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妇女解放的百年历程中,开辟了中国特色的妇女发展道路,形成了宝贵的妇女解放的历史经验。
1921 开始了妇女解放运动的尝试,创办上海平民女校,改组中华女界联合会
1923 中共三大《妇女运动决议案》:制定统一的、便于联合和组织的革命口号,以引导占国民半数的女子参加国民革命运动
1928《农民运动决议案》:轻视吸收农民妇女到运动中来,必然会使土地农村革命失败
1931《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令》:雇农、苦力、劳动农民均不分男女同样有分配土地的权限
1937 《妇女工作大纲》:以动员妇女力量参加抗战、争取抗战胜利为基本任务,逐渐建立健全中央妇委和各级妇女机构
1949全国统一的妇女群众组织——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宣告成立
1954《宪法》明确规定妇女与男性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1957中国妇女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勤俭建国、勤俭持家,为建设社会主义而奋斗
1978中国妇女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四个现代化需要妇女、妇女需要四个现代化
1992颁布《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在政治、劳动、财产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利
2018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女代表共742名,比第一届时提高了12.9%
2019在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中,在校女生占比分别为47.1%和50%以上
——摘编自郑吉伟、李雪薇《中国共产党领导妇女解放的历史经验与时代意蕴》
上述材料是百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妇女解放的部分政策与成就。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凝练其中蕴含的历史经验,并予以阐述。(要求:历史经验明确且不少于三条,持论有据,逻辑严密,表述清晰)
材料一 在井冈山革命根据地时期,毛泽东、朱德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制定和颁布了《临时政纲》《井冈山土地法》《兴国土地法》等一系列法令法规文件,在中国革命法制建设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此外,《临时政纲》的矛头指向“收租的人,重利盘剥的商人、资本家、雇主、土豪、劣绅、反革命政府的官吏、国民党的执行委员……其他各色反革命分子等”,要求“组织工农革命军和赤色游击队,以保护工农阶级,肃清反革命派”“凡反革命政府的官吏,压迫工农、平民的土豪劣绅、地主、资本家、工贼、农贼和其他一切反革命派,工农兵政府应该严厉地惩办他们”等。在《临时政纲》的指引下,很快成立了由政府工作人员、工会、农会骨干和士兵组成的工作队,发动群众清算土豪劣绅的罪恶,“遇到豪绅的反抗,将其捉拿到县,县工农兵政府立即将其判罪,关入监牢”,后又扩大到对奸商、雇主、地主等进行惩治,“打倒封建势力,严禁赌博洋烟”等。
——摘编自刘抒婷《井冈山革命根据地时期的法制建设》
材料二 1949年9月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17条规定:“废除国民党反动政府一切压迫人民的法律、法令和司法制度,制定保护人民的法律、法令,建立人民司法制度。”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部宪法是《共同纲领》的发展成果,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从1954年到1957年的反右斗争之前,在党的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方针指引下,我国先后出台了一批重要法律和法令。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根据宪法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一批基本法律。据统计,在此期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制定的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较重要的法规性文件共731件。
——摘编自王鑫《论新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与井冈山革命根据地时期相比,新中国成立初期法制建设的不同之处并分析其原因。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新民主主义革命以来中国共产党法制建设带来的历史启示。
A.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 | B.由权力本位走向权利本位 |
C.法制建设服务于政治的需要 | D.由半封闭走向全方位开放 |
A.形成日趋完备的法律体系 | B.体现人民民主的基本原则 |
C.确立依法治国的思想方略 | D.实行民主政治协商的制度 |
材料 1978年,《宪法》恢复了刑事辩护制度。1979年颁布的《刑事诉讼法》及《人民法院组织法》对律师参与刑事辩护作了原则性规定。1980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这一条例较为全面地规定了律师制度所应涉及的主要内容。依据这些制度,律师执业机构先后建立并逐渐遍布全国各地;专职律师、兼职和特邀律师已具有一定规模。1993年,国务院批准了《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方案》,解决了中国律师的定性与定位问题,为中国律师制度适应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创造了前提。1996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正式颁布,这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基本框架的初步形成。司法行政管理机构与全国律师协会进行了《律师法》配套规章和行业规则的制定工作,推动了中国律师业的发展。
——摘编自林广华《不断完善的中国律师制度》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1978年后律师制度发展的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新时期律师制度发展的意义。
材料一 1924年,以国共合作为特征的革命统一战线的建立,加速了中国革命的进程,国民革命席卷全国。国民政府迁往武汉后,在政治、军事、刑事、土地、人权和经济方面颁布了系列法律条文,如《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中华民国暂行新刑律》《陆军刑律》《商民运动决议案》《佃农保护法》《工人运动决议案》《妇女运动决议案》等。在共产党作用下,法律制度建设倾向工农等下层人民,注意到人民的重要地位,使得社会身份得以重视,这在近代中国法制史上公开颁令是第一次。
——摘编自姚庆《论中国近代法治建设转型之路》
材料二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抱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也将这个宗旨贯彻到法治建设之中。无论是土地革命时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所明确的“苏维埃政权属于工人、农民、红色战士及一切劳苦民众”,还是抗日战争时期以便利人民群众、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为目的的马锡五审判方式;无论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中所确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是新时代法治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无论是立法领域,还是执法、司法领域,维护和保障人民利益始终是法治建设的主旋律,都使得我国法治具有了不同于其他国家法治的鲜明特色。
——摘编自王春业《论百年来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基本经验与未来展望》
(1)根据材料一,概括武汉国民政府法治建设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主要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中国共产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基本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