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旨在通过教化加强边疆管理 | B.巩固了改土归流的成果 |
C.反映了明朝教育体系的发展 | D.体现了因俗而治的政策 |
A.改土归流势在必行 | B.理学内涵得以丰富 |
C.因俗而治成效凸显 | D.儒学教化作用明显 |
材料一
材料二清代“内-疆-外”治理模式中,广东省沿海(含“内洋”)为“内”,南海诸岛等“外洋”区域为“疆”,周边越南、吕宋、苏禄等南洋区域为“外”,“疆”发挥着保“内”驭“外”的关键作用。清代中央政府将南海海疆的治理范围扩展到了整个南海诸岛的陆海区域,在清代一系列官书、方志等文献中,一直将“千里长沙、万里石塘”作为山川单位列入广东省琼州府辖下的万州治内。清代采取派官、驻军、户籍、税收四项治理方法对南海诸岛进行管辖,具体体现为基层政府对南海诸岛渔民的渔课征收,水师的巡海活动、朝贡护送以及海难救助等。雍正元年(1723年),清政府要求东南四省沿海商船和渔船必须用不同颜色的油漆涂饰船头和桅杆,以示区别,海船的两侧需刊刻字号,写明某省某州县某字某号船,明令“取鱼不许越出本省境界……船只有照方能下海”。另据《琼州府志》记载:“崖州协水师营,分管洋面。东自万州东澳港起,西至昌化县四更沙止,共巡洋面一千里,南面直接暹罗、占城夷洋。”
——摘编自王晓鹏《清代“内—疆—外”治理模式与南海海疆治理》
(1)根据材料,归纳清代前中期南海海疆治理的具体举措,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其政治背景。(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清代前中期南海海疆治理的历史作用。
A.对西藏僧俗首领采取的进京朝贡模式 | B.对奴儿干都司所采取的定期巡视规制 |
C.对乌思藏恢复和扩大了双边贸易关系 | D.对蒙古基层首领定制了进京朝贡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