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租庸调制作为赋役制度,是基于均田制之上发展而来的赋役之法。首先,就租而言,每丁每年要向国家交纳粟二石;其次,就调而言,每丁每年要交纳绢二丈、绵三两或布二丈五尺、麻三斤;最后,就庸而言,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每年20天的徭役,称为正役,第二种是输庸代役,即男丁将徭役换算为应交纳定额的绢布。
——杨金柳《试论唐代租庸调制的内容及其作用》
材料二 明中叶,开始了一条鞭法的改革。所谓一条鞭法,就是将田赋、徭役和各项杂税合并为一条,按田亩和人丁多寡,分摊到户,折银向官府交纳。但是一条鞭法的改革是不彻底的,它只是将部分丁银摊入了田亩,而且即使这部分的摊入,也没有全面推广。清朝建立以后,在整顿赋役制度的基础上,统治者将丁银全部摊入田亩征收,从而完成了历达千年的摊丁入亩的改革。
——摘编自王爱玲《明清赋税制度改革探析》
材料三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财政实力不断增强,农业税在国家财政收入中的比重逐渐下降。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农民负担问题逐渐突出,引起中央高度重视。从1990年起,中央开始抓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200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安徽省进行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2003年,在试点基础上,农村税费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从当年开始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200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被废止,延续了2600多年的“皇粮国税”退出历史舞台。
——摘编自贺雪峰《取消农业税对国家与农民关系的影响》
(1)依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朝前期赋役制度实行的背景并分析其意义。
(2)依据材料二,指出明清时期赋税制度的变化,并结合所学简述唐朝到明清时期赋税制度的发展趋势。
(3)依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析中国取消农业税这一历史现象。
秦汉:“泰半之赋”与轻徭薄赋 隋唐:实行租庸调与推行两税法 明清:赋役合并与“摊丁入亩” |
A.征税标准从人丁为主转向土地和财产 | B.人头税从秦朝占较大比重到明朝废除 |
C.征收形式从以纸币为主到以白银为主 | D.百姓的赋役负担呈现越来越轻的趋势 |
材料一 赋役之法:每丁岁入租粟二石。调则随乡土所产,绫绢絁(一种粗绸)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输绫绢絁者,兼调绵三两;输布者,麻三斤。凡丁,岁役二旬。若不役,则收其佣,每日三尺。
——《旧唐书食货志上》
材料二 康熙帝说:“致治之道,民为最要,凡是与民生有益,即益行之。”于是在1712年,他以康熙五十年丁册为准,宣布“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此后“勿增勿减,永为定额”。雍正时,又实行“摊丁入亩”,把丁税平均摊入到田赋中,征收统一的地丁银,成为清朝统一的赋税制度。
——摘编自李剑农《中国经济史稿》
材料三 新中国成立后,农业税在相当长时期内,一直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为我国建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推动工业化城市化作出了巨大贡献。改革开放以来,国家财政实力不断增强,农业税在国家财政收入中的比重逐渐下降。从1990年起,国家开始抓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2000年,国家决定安徽省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2003年,农村税费改革全面推开。2004年,国家决定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并提出五年内全面取消农业税的目标。2005年,第十届全国人大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国家不再针对农业单独征税。一个在中国存在了2600多年的古老税种宣告终结。
——摘编自人民日报《新中国成就档案:正式取消农业税》
(1)依据材料一,概括唐朝前期赋役制度的内容,结合所学,简要分析其意义。
(2)依据材料二,指出清朝康熙年间到雍正年间赋税制度的变化,结合所学,简述唐朝到明清时期赋税制度的发展趋势。
(3)依据材料三,结合所学,简要评析中国取消农业税这一历史现象。
清代摊丁入亩前后某县分档人丁平均负担变化统计表
100亩以上 | 60-99.9亩 | 30一59.9亩 | 10-20.9亩 | 10亩以下 | |
摊丁前 (两/丁) | 0.5750 | 0.3426 | 0.2187 | 0.1345 | 0.1014 |
摊丁后 (两/丁) | 1.8574 | 0.4122 | 0.2242 | 0.1008 | 0.0280 |
负担变化(%) | +223.0 | +20.3 | +2.5 | -25.1 | -72.4 |
A.改革强化人身管控 | B.朝廷废除重农抑商 |
C.社会活力有所提高 | D.自然经济走向瓦解 |
5 .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没有征收个人所得税;1980年,个人所得税制度正式确立。这一变化的主要原因是( )
A.顺应改革开放的时代需要 | B.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
C.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提出 | D.社会主义国家综合国力的增强 |
A.赋税征收标准发生变化 | B.土地兼并现象严重 |
C.主动适应商品经济发展 | D.重农抑商政策影响 |
朝代 | 纳税截止时间 | |
唐代 | “夏税”不得过六月 | |
“秋税”不得过十一月 | ||
宋代 | 黄淮地区 | “夏税”八月五日 “秋税”十一月十五日 |
南方地区 | “夏税”七月十五日 “秋税”十二月十五日 |
A.促进经济重心完成南移 | B.提高农产品商品化程度 |
C.促进人身依附关系松弛 | D.减轻了农户的额外负担 |
A.赋税征收标准的调整 | B.农业经济结构的变化 |
C.区域经济地位的变动 | D.精耕细作农业的发展 |
中英美三国关税平均税率比较表
国别年份 | 1922年 | 1934年 |
中国 | 5% | 31.3% |
英国 | 33.3% | 43.3% |
美国 | 38.5% | 53.2% |
A.英美等主要西方列强控制中国关税 | B.中国民族资本的发展环境有所改善 |
C.各国税率的调整基于战时经济体制 | D.英国经济相较美国经济更具竞争力 |
时期 | 内容 |
清朝初期 | 地赋和丁赋是分别征收的。地赋是农民交纳的地税,丁赋是百姓向政府提供的徭役折银,田赋和丁赋都是用银两折算,称为地银和丁银 |
康熙年间 | 规定以康熙五十年(1711年)的人丁数作为征收丁税的固定丁数,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 |
A.加强了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 B.解决了封建国家赋役征收不均的问题 |
C.客观上有利于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 | D.造成了农村大量隐瞒人口现象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