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材料二 任何背景的才德之士都可通过考试出任官职;当然,富裕家庭和权势人物的子弟更有时间接受教育。在宋朝,得到选拔的成功官员中,有三分之一或更多来自平民家庭,如此高的社会地位升迁比例,对任何近代前或甚至很多近代社会来讲,都是惊人的。
——罗兹•墨菲《亚洲史》
材料三 起初,十二铜表法以及其他的法律规范仅仅适用于罗马公民,……随着罗马对外扩张以及国际交往和商业的发展,罗马公民同外邦人和被征服地区居民在法律上的矛盾和纠纷日益增多,……于是,执政官按照罗马奴隶主统治阶级的意志和愿望,在审理一切涉及外邦人讼争案件中,有意识地推动罗马法进一步发展……
——吴于廑 齐世荣《世界史•古代史编(上卷)》
请回答:
(1)据材料一,图一所示的地方行政制度的名称是什么?图二反映的地方行政制度是我国历史上哪一朝代开创的?从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来看,图一到图二的演变呈现什么趋势?
(2)材料二中“得到选拔的成功官员中,有三分之一或更多来自平民家庭”的现象与当时哪一制度密切相关?这一制度的实施对宋朝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有何影响?
(3)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罗马法的适用范围发生了什么变化?据材料简要分析发生变化的原因。
材料一 希腊是西方文明的摇篮、奥林匹克的故乡、欧洲对外贸易的发源地,为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在人类发展历程中,以古代中国和古代希腊为代表的东西方文明曾经彼此交融,相映生辉”。
——吴邦国:《在中希经贸合作论坛上的演讲》
材料二 万民法是“市民法”的对称。又称“各族人民的法”。罗马法中调整非罗马人之间相互关系的法律。在法的渊源上,主要采取裁判官告示或司法文件、法学家解答、皇帝敕令等形式。在内容上,更多的涉及财产关系和商业关系。体系较市民法更加完备,程序上较为简便灵活,更适用于维护罗马奴隶制和社会经济关系的要求,具有某种国际法和自然法的性质,现代国际法的语源就直接来自万民法,产生于公元前242年。
材料三 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格说:“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第三次是以法律。而第三次征服也许是其中最为平和,最为持久的征服。”
(1)根据材料一和所学知识,指出古代中国和古代希腊各创立的政治制度。简析古代希腊政治制度形成的政治,经济原因。
(2)根据材料二简述罗马《万民法》产生的背景。
(3)根据材料三和所学知识,谈谈如何理解罗马法对后世的影响。
A.产生的时间和背景 | B.使用的范围 |
C.对奴隶制的规定 | D.是否承认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
材料一 罗马人最早的法律是于公元前450年前后制定的《十二铜表法》,是一部简单、保守、代表农业民族的成文法。随着商业和帝国的发展,生活愈益复杂,原先的法律不能再满足需要。……尤其是考虑到当时存在这样的观念:一个民族无论去何处,总携带它自己的法律。罗马人设立专门法庭来审理这类案件。多次审理的结果使他们认识到,外来民族中有许多法律制度,但是近乎普遍适用的法律原则只有少数几条。因而他们制定了一部新的法律——《万国法》,即国际法。他们认为这部法律对罗马人与非罗马人皆可适用。
——(美)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材料二 1649年,克伦威尔等下议员之所以选择公开审判查理一世的程序,不仅仅是为了遵守普通法传统、防止未来的暴政,更是为了让全世界见证他们进行的是正义的事业。
审判查理一世的庭审节录:
国王查理一世:“我的权力是上帝所托付的,这是古老的、合法的世袭权力,我绝不会违背这项托付的。我也不会对新的非法权威作出回应,这违背了上帝对我的托付:所以你要先告诉我你们的权力来源,否则我无可奉告。”法官布拉德肖:“法庭现在以英国人民的名义要你答复,因为英国人民把你选为国王的。……在国王和他的人民之间存在一个契约协定,国王的即位宣誓就意味着契约的开始履行。当然,先生,这一约束是相互的,你是他们忠实的君主,他们是你忠实的国民”。
——摘编自杰弗里·罗伯逊《弑君者:把查理一世送上断头台的人》
材料三 每一个国家有三种权力:(一)立法权力;(二)有关国际法事项的行政权力;(三)有关民政法规事项的行政权力。
当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个人或同一个机关之手,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因为人们将要害怕这个国王或议会制定暴虐的法律,并暴虐地执行这些法律。
如果司法权不同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立,自由也就不存在了。如果司法权同立法权合而为一,则将对公民的生命和自由施行专断的权力,因为法官就是立法者。如果司法权同行政权合而为一,法官便将握有压迫者的力量。
——引自1748年首次出版的法国某启蒙思想家代表著作
(1)结合所学知识,列举《十二铜表法》“保守”的主要表现。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促使罗马人制定《万国法》的主要因素。
(2)根据材料二,指出查理一世和布拉德肖的观念冲突之处。结合所学知识,简要分析审判查理一世的背景,并指出上述审判对其后世法律发展产生的影响。
(3)写出材料三的作者和出处(著作名)。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评价材料三所反映的主要学说。
材料一:苏格拉底反对城邦官员的“抽签选举法”,认为此法愚不可及;“没有人愿意用抽签的方法去雇佣一位舵手和建筑师、吹笛手或其他行业的人,而这类事若出错的话,危害不比在管理国家事务上出错轻得多”。
他还发现,由于民众缺乏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知识,他们极容易受一些同样没有政治知识、但擅长说服技术的蛊惑家的影响和控制,从而
在一种盲目激情引导下作出种种错误的决策。
——《世界文明史》
材料二:公元前3世纪中叶以前,罗马法律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居住在罗马的异邦人不能享受此法的保护,被称为公民法或者市民法。随着罗马对外征服地区的扩大,罗马的社会政治和经济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公民法不足以解决帝国疆域内出现的各种复杂的问题。在罗马逐渐形成了普遍适用于罗马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这就是有名的万民法。
(1)综合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雅典民主政治的主要弊端。
(2)据材料三说出公元前3世纪中叶以来罗马法发生了什么变化?并指出发生变化的背景。
A.社会盛行习惯法 |
B.成文法开始出现 |
C.国家推出万民法 |
D.罗马走向共和国 |
材料一 在立法方面,早在西周,周公就提出了明德慎罚等主张,经过两汉儒家对于刑德的论证,至唐代,《唐律疏议》开篇即说“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明太祖在《大明律》中更是宣告“明礼以导民,定律以绳顽”。值得指出的是,隋唐将“不孝”列为十恶重罪之一,此项规定一直延续至晚清。同时历代对于鳏寡孤独、废疾犯法当刑者,法律都制定了“减刑”“宽宥”以恤刑的规定,清朝还实行存留养亲制度。
——张晋藩《中华民族的法律传统与史鉴价值》
材料二 罗马共和国时期刑法的罪名,多有处死“以祭谷神、奉献于神”的规定。只对有主观故意的犯罪行为人进行刑罚,如“故意杀害他人”与“不希望杀害他人但不幸发生杀害他人的行为”,前者处予死刑,后者可通过交付一只公绵羊替罪;这一原则长期沿用。进入帝国时期,出现了大量包括宗教犯罪在内的新罪名。执法官根据社会地位确定刑罚的差别,同一种犯罪一般有两种刑罚,一种针对体面者,一种针对下层百姓。罗马私法发达、公法相对滞后的状况深刻影响了罗马刑法发展进程,罗马刑法没有形成完整的理论,在整个古代罗马法制史中,犯罪与刑罚始终散见于大量的单行法律之中,且二者之间对应的随意性相当大。
——郭静《罗马刑法的发展进程及其影响》
材料三 古代史家所探究的关于古代文明的诸多问题,都和现实世界有着这样或那样的关联……他们对一些具体问题的研究以及提出问题的一些方式往往也是对当代现实的一种有意识或者下意识回应与思考。
——黄洋《古代文明研究的现代意义》
(1)根据材料一、二,概括中国古代法律和罗马法的特征。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两种法律制度产生背景的不同之处及其共同历史价值。
(3)依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研究古代法律的现实意义。
材料一,希腊是西方文明的摇篮、奥林匹克的故乡、欧洲对外贸易的发源地,为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在人类发展历程中,以古代中国和古代希腊为代表的东西方文明曾经彼此交融,相映生辉”。
——吴邦国:《在中希经贸合作论坛上的演讲》
材料二:中国古代的丞相经历了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独相”阶段,到常常七八个宰相在一起议事的“群相”阶段,再到兼相——丞相没有了。这是我国古代中央集权制度历程中的一个典型特征,更是皇权与相权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
——《读史札记》
材料三:万民法是“市民法”的对称。又称“各族人民的法”。罗马法中调整非罗马人之间相互关系的法律。在法的渊源上,主要采取裁判官告示或司法文件、法学家解答、皇帝敕令等形式。在内容上,更多的涉及财产关系和商业关系。体系较市民法更加完备,程序上较为简便灵活,更适用于维护罗马奴隶制和社会经济关系的要求,具有某种国际法和自然法的性质,现代国际法的语源就直接来自万民法,产生于公元前242年。
材料四: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格说:“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第三次是以法律。而第三次征服也许是其中最为平和,最为持久的征服。”
(1)根据材料一和所学知识,指出古代中国和古代希腊各创立的政治制度。并依据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从独相到群相再到兼相”在秦、唐、明三代的表现。
(2)根据材料三及所学知识,简述罗马《万民法》产生的背景。
(3)根据材料四和所学知识,谈谈如何理解罗马法对后世的影响。
A.都促进了对外扩张征服 |
B.背景相似 |
C.都被后世沿用 |
D.元朝的设置早于罗马 |
10 . 阅读下列材料:
法制的发展是人类历史上社会发展、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指标。
材料一《十二铜表法》是罗马法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此前的习惯法是口耳相传,含混不清的,司法官使用习惯法时任意曲伸,平民深受其苦,十二铜表法的出现,使刑事诉讼中的定罪量刑和民事诉讼中的裁决有了确定和公开的法律条文作为准绳,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贵族的司法专断。十二铜表法是当时罗马社会政治斗争,特别是平民与氏族贵族斗争的产物。它集中了过去的习惯法,并结合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编纂而成。它是罗马习惯法向成文法转变的重要标志,是罗马法发展的基础。
——郭守兰等《西方法文化史纲》
材料二拷问用于查明犯罪真相,但不应作为首选方式。因此,首先应当求助于证据;如果当事人涉嫌犯罪,则可以通过拷问迫使他供出同谋与罪行。然而在涉及与王侯有关的叛国罪时,如果需要提供证词,且为情势所适,则所有都无一例外地应接受拷问。拷问不应完全听从原告的要求,而应本着合理与节制之原则。
——摘自古罗马《民法大全》
(1)依据材料一和所学知识,分析《十二铜表法》产生的背景及其重要历史意义。
(2)材料二体现了罗马法哪些法律原则?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罗马法对近代欧洲产生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