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启蒙思想家宣扬自由、平等的同时,也撰写了关于人民主权的文章。启蒙思想对长久以来存在的社会、政治秩序观念构成了一系列挑战。欧洲和美洲的革命领导者都毫不迟疑地接受了启蒙思想,并将其作为自己理论依据和推翻旧的政治及社会结构的思想武器。
——【美】杰里·本特利等《新全球史》
材料二 解决主权问题成为1787年宪法最突出的特色之一、即国家政府和州政府之间的权力分配。除解决主权问题之外,宪法还解决了另一个美国人特别担心的问题:中央政府权力过大。新国家领导人最惧怕的莫过于最终建立的是一个专制独裁政府。因此新国家政府的众议院应由公民直接选举,参议院、总统和联邦法官的选举则应在一定程度上与公众意愿相对隔离。
——摘编自艾伦.布林克利《美国史》
材料三 英国“光荣革命”大概是我心目中最完美的一次政治设计。……它在一个有长期专制传统的国家找到了一个摆脱革命与专制的循环,能有效地控制“控制者”的办法。
——杨小凯《中国政治随想录》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启蒙思想家的代表人物及其关于未来社会蓝图的具体构想(任举两例即可)。并简要概括启蒙运动对世界历史发展进程的作用。(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说明美国1787年宪法中为解决“主权问题”和“中央集权问题”而创建的制度,并指出前一制度是如何具体运行的?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列举英国“有效地控制‘控制者'的办法”有哪些?
A.三省长官都是宰相,分别贯彻各种政令 |
B.三省之间分工明确提高了办事效率 |
C.根本目的是分割相权,加强皇权 |
D.与西方的三权分立原则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
A.平衡制约原则形同虚设 | B.邦联制限制了美国发展 |
C.封建残余势力影响深重 | D.司法权处于较弱的地位 |
A.选民的资格 | B.权力的制衡 |
C.司法的独立 | D.国会的构成 |
A.有效地维护了人民民主 | B.影响了政府的行政效率 |
C.削弱了总统的行政权力 | D.导致了部门间权力争夺 |
6 . 政治妥协是冲突双方通过政治谈判、协商等方式互相作出让步,以缓解矛盾并达成共识的一种行为。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概括地说,美国宪政发展与政治妥协的密切关系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分析:第一,美国宪法所设定的政治体制本身就是一种重要的政治妥协机制;第二,从宪法的产生过程看,它是一个多元利益相互妥协的产物;第三,从宪政发展过程看,许多关键性的、重大的问题往往是通过政治妥协缓解并进而一步步解决的。
——摘编自龙太江《论政治妥协:以价值为中心的分析》
材料二:1911-1912年间以南北议和、清帝逊位和南北政府融合构成“大妥协”……传统的主流历史叙事否认这场“大妥协”具有任何积极意义,认为它恰恰体现了革命的不彻底性;大批旧官僚和立宪派“投机”革命,“篡夺”了革命果实;“大妥协”中优待清朝逊帝的做法,也为民国时的君主复辟埋下了伏笔。但近年来已有学者试图对这场“大妥协”作出不同的评价。喻大华即指出,《清室优待条件》并非由袁世凯一方炮制,而是由南方首先提出,南北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这一妥协避免了列强干涉、内战和国家分裂,维护了民族团结,具有积极意义。
——摘编自章永乐《论清王朝与中华民国的“大妥协”》
材料三:我们的会晤是难得的。尽管我们中间存在着许多不同意见,但是这不应该影响我们所具有的共同愿望。我们的会议应该对于我们的共同愿望有所表示,使它成为亚非历史值得珍贵的一页。同时,我们在这次会议中建立起的接触应该继续保持,以便我们对于世界和平能够作出更大的贡献。
——摘编自《周恩来万隆会议发言稿》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美国宪法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是如何实现“多元利益相互妥协”的?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价辛亥革命这场“大妥协”。
(3)材料三中与会各方要达成的“共同愿望”是什么?为此各方采取了怎样的妥协策略?综合上述材料,归纳政治妥协的积极作用。
A.注重维护少数精英阶层的利益 | B.凸显分权与制衡原则的可行性 |
C.体现出保护个体权利的合理性 | D.主张建立绝对强大的联邦政府 |
A.民主政治具有先进性 | B.民主政治具有虚伪性 |
C.天赋人权的政治理念 | D.三权分立的政治原则 |
A.权力制衡体制遭到破坏 | B.行政权对立法权的制约 |
C.行政权呈现出扩大趋势 | D.总统和国会的矛盾激化 |
材料一 1912年2月13日,孙中山请辞临时大总统,并在他任职的最后一段时间里主持制定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其用意,“一以表示我党国民革命真意义之所在,一以杜防盗憎主人者,与国民共弃之”……尽管后来袁世凯践踏了这个约法,但它规定了“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不再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不再是任何人所得而私,这便是它的意义和价值所在。
——摘编自陈旭麓《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
材料二 美国制宪者认为,将国家的命运与个人的权利托付于情绪化的民众,缺少一种精英的理性慎思明辩和权力的必要集中,其后果必然是无政府主义的民粹政治……他们关心的更多的是如何建立一个有效力的但又受到约束的政府。代表们既想建立一个有足够权威的中央政府,又要竭力保护各州已经拥有的重要权力;他们既希望联邦政府的权威得到有效的施展,但又要防止不同利益集团对政府权力的垄断;他们既反对贵族或寡头政治,又害怕简单无序的“暴民政治”,正因为有这些忧虑,1787年的宪法格外注重权力的分割与制约。
——摘编自万绍红《共和主义与美国宪法的主要原则》等
材料三 所谓立宪政体,所谓国民政治,果能实现与否,纯然以多数国民能否对于政治,自觉其居于主人的主动的地位为唯一根本之条件。……是以立宪政治而不出于多数国民之自觉,多数国民之自动,惟日仰望善良政府,贤人政治,其卑屈陋劣,与奴隶之希冀主恩,小民之希冀圣君贤相施行仁政,无以异也。……共和立宪而不出于多数国民之自觉与自动,皆伪共和也,伪立宪也,政治之装饰品也,与欧美各国之共和立宪绝非一物。
——陈独秀《吾人最后之觉悟》(1916年2月)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的目的及意义。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美国实行“三权分立”的原因及影响。
(3)根据材料三及所学知识,分析民国初年立宪政体在中国不能真正建立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