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推动了晚清新旧势力的合流 | B.开启了政治博弈新局面 |
C.在社会上起了思想启蒙作用 | D.失败具有一定的必然性 |
A.唐朝初期的门第观念浓厚 | B.唐朝政治依旧属于贵族政治 |
C.九品中正制度在唐朝延续 | D.科举取士标准呈多样化趋势 |
A.以重塑社会秩序为宗旨 | B.创新了周礼的基本内容 |
C.利于推行基层道德教化 | D.是基层治理的一种形式 |
A.东南地区海疆形势严峻 | B.政府放松对海外贸易的限制 |
C.政府海防意识开始增强 | D.沿海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 |
A.旨在号召全党学习苏联体制经验 | B.促进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 |
C.推动了国民经济按比例协调发展 | D.有利于创造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
A.已经失去美国支持 | B.坚持一党专制独裁 |
C.军事上的节节败退 | D.撕毁协定发动内战 |
材料一 中世纪神学家阿奎那(1225—1274)认为,法律的本质是受理性节制的意志,人的理性要求“过一种有德行的生活”。因此,法律的特征就是依靠国家强制力保护社会的道德生活。道德生活要求实行私有制,因为私有财产权是上帝批准的。他把法律分为四类:永恒法、自然法、人法、神法。其中永恒法是最高的法,代表上帝的理性,适用于整个宇宙,人法即是统治者颁布的法律,它需要服从永恒法、自然法和教会颁布的神法,如果人法与它们相抵触,那么人法将不再是法。材料二︰朱熹从天理的观点出发,认为人性“本善习远”,提出用道德教化来引导民众“存天理、灭人欲”。对于放纵私欲而不服从教化的人,他主张运用刑罚手段进行制裁,法律的目的就是要维护“三纲五常”。朱熹认为,圣人的任务就是“为之教以明之,为之刑以弼之”,由此主张以德礼为治国的根本,反对单纯依赖刑罚治国。
——以上材料均摘编自崔永东《中西法律文化比较》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阿奎那法律思想产生的背景。(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阿奎那和朱熹法律思想的异同。
材料一 处于今云、贵、川一代的少数民族即所谓“西南夷”地区,早在秦代就已置于中央王朝的统治下。秦亡以后,中央王朝对这里的统治曾一度中断。汉武帝时,唐蒙率军进入夜郎道(今贵州附近)。唐蒙对当地少数民族赠予丰厚礼物,宣扬汉王朝“威德”。当地首领夜郎侯多同愿甘心向汉,汉王朝就在夜郎地区设立郡县,依汉制置吏,并让夜郎侯的儿子任县令。夜郎归属汉朝后,四川一带土著也纷纷要求归附。汉武帝派司马相如出使西南,赢得当地人好感,汉朝遂在当地设都尉,置十余县。汉朝在夜郎地区修筑“南夷道”,在四川开通灵关道,在安宁河上架桥,直达今西昌附近。
——摘编自林剑鸣《秦汉史》
材料二 明朝经过洪武、永乐两朝,对云南、贵州、四川南部等地的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管理基本确立。这些地区的省级机构和内地一样,设三司。基层管理主要依靠当地土著担任的土官,亦称土司,武职称宣慰使、宣抚使、招讨使,文职称土知府、土知县。土司大多为当地民族首领,一般世袭其职,但形式上必须经过中央批准。一部分土司衙门中的佐贰官、首领官由朝廷派出的流官担任,以对土司形成牵制。土司职责是谨守疆界,缴纳赋税,有事要出兵供朝廷调遣。明朝在当地兴办学校,并移内地军民前往屯种。值得一提的是,在西南土司中,女土司占有一定数量。
——摘编自王天有《明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述汉朝对“西南夷”的治理措施。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明代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管理相比汉代的改进之处,并说明古代中央王朝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治理的历史意义。
A.城市化发展依赖于西方企业 | B.西方列强垄断中国民生事业 |
C.清政府放宽对民间设厂限制 | D.爱国思想推动民族工业发展 |
A.国际法在南洋广泛传播 | B.海外华人民族意识觉醒 |
C.媒体报道即是历史真实 | D.清政府不关心舆论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