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周朝已开始出现“小行人、象胥、掌客、怀方氏”等具有周边民族事务管理性质的官职,秦朝正式在中央设置管理民族事务的“典客”。汉承秦制,汉武帝时期设置属国都尉,具体管辖归附及内属的边疆民族。唐朝边疆民族的首领可管理府州的具体事务,但需向唐王朝缴纳贡赋,统于唐王朝的中央政府。此外唐王朝还在边睡地区发展屯田、开辟互市贸易、妥善安排边疆民族子弟学习。元朝在吐蕃采取“政教合一”政策,在中央设置管理吐蕃事务的帝师和宣政院机构;在元朝兴起之地漠北,设岭北行省,基本行政单位仍是蒙古传统建制,并部署军队,戍守的同时进行屯田。明朝靠近内地的少数民族统治区减少,明政府直接控制、委派流官的地区增加。清朝在边疆全面推行郡县制和修订相关法规,强化边陲管理的同时,还鼓励内地百姓外迁至边疆谋生与开垦。
——摘编自谷家荣罗明军《中国古代边疆治理历谱识认》
材料二 19世纪以后,清政府将更多的精力用于维持衰退中的国内政治、经济体系,保卫边疆安全的能力逐渐低落,导致面临深刻的边疆危机。对此,清政府通过推行一系列边疆内地一体化政策来“昭示主权”,比如在新疆、台湾等边疆地区设省。日渐减少的财政收入使得清政府内部出现了“海防”和“塞防”之争,西方列强打开了中国的海防大门之后,面临着海疆危机,传统的边疆观不得不进行转变,清政府开始筹办近代海军。但是这些迫于外部压力之下的政策转变,忽略了边疆地区的实际情况,清末边疆政策的失误也非常明显。
——摘编自施润棋《清末我国边疆治理政策研究》
(1)根据材料一,指出中国古代边疆治理的主要特点,并简析其意义。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末边疆危机出现的原因。
材料 宋朝的统治者充分吸取唐、五代弊政的历史教训,为了严密防范文臣、武将、女后、外戚、宗室、宦官等六种人专权独裁,制定出了一整套集中政权、兵权、财权、司法权等的“祖宗家法”。从太祖开始,用设官分职、分割各级长官事权的办法,将权力集中于皇帝,削弱了各级长官的权力。为防止宰相专权,设置了参知政事和枢密使,以分散其权力。为防止武将跋扈,首先解除其军权,授以虚衔,赋以厚禄;其次废除节镇支郡之制,委任京、朝官出任权知州事;在各州之上,又设监司和帅司,以监督知州,并分掌一路的民、财、兵、法等权,不用武将专制一路;武将一般只做统兵官,率领兵马。宋朝统治者的这些集权措施,都立之以法,而且日趋严密,甚至达到了细者越细,密者越密,举手投足,都有法禁的地步。
——摘编自白钢主编《中国政治制度通史》
(1)根据材料,概括宋初加强中央集权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宋初加强中央集权的影响。
材料
公元 | 周纪年 | 秦纪年 | 魏纪年 | 韩纪年 | 赵纪年 | 楚纪年 | 燕纪年 | 齐纪年 |
前403年 | 姬午二 十三年 (威烈王) | 赢悼子 十二年 (简公) | 魏斯二 十二年 (文侯) | 韩虔六年 (景侯) | 赵籍 (烈侯) | 当五年 (声王) | 三十一年 (泯公) | 姜贷二年 (康公) |
前324年 | (改为 元年) | |||||||
前256年 | (周亡) | |||||||
前246年 | 嬴政 (秦始皇) | |||||||
前230年 | (韩亡) | |||||||
前228年 | (赵亡) | 犹代 (哀王) | ||||||
前225年 | (魏亡) | |||||||
前222年 | (楚亡) | (燕亡) | ||||||
前221年 | 秦统一 中国 | (齐亡) |
——摘编自范文澜著《中国通史简编》上
从如表中提取一个有关统一中国的信息,并加以简要分析。
材料一周朝在全国的局势基本稳定下来后,就把巩固政权,尤其是对广大东方地区的军事占领作为首要任务,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其中,大封诸侯这一举措尤为重要。周王室大封同姓、异姓及古帝王之后于新占领的东方,“以藩屏周”。在诸侯国内部,诸侯王再行分封。诸侯对王室有按期纳贡、朝觐、出兵助王征伐等义务,其内政基本独立。周初的分封对各地的开发和文化传播、交融是有促进作用的。
——摘编自朱绍侯等《中国古代史》
材料二在中世纪的法国封建等级中最高一级是国王,国王将土地分封给公爵、伯爵、侯爵、大主教、主教等高级封建主,高级封建主又将土地转封给子爵、男爵等下属,子爵、男爵再依次封给最低一级的骑士。土地封受后,封主与封臣结成领主与附庸的主从关系。这样就形成了金字塔式的等级体系,而处在金字塔之下的则是以农奴为主的广大依附农民。在封主与封臣结成主从关系后,封臣要对封主行臣服礼和宣誓效忠仪式。领主与附庸之间互有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未履行其义务,臣属关系都可能破裂,或领主将采地没收,或附庸将土地转归更上一级领主,或者变为私有地。但是,由于采地的不断争夺、继承和分裂,二者的关系也变得错综复杂,法国封建主又奉行“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的原则,就会造成一个封建主有若干个领主的情况,即封建主乙是甲的附庸,可能又是甲的领主或丙的领主。复杂的关系使封建主之间难免出现争夺乃至混战。
——摘编自沈炼之《法国通史简编》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周初分封的原因,并说明其意义。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中世纪法国的政治状况。
(3)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中、法两国分封的相同之处。
材料一 陕西出土的青铜器铭文记载了周成王对宗族小子的诰命,其中有“余其宅兹中国,自之义(治理)民”。周人选伊洛地区营建新都,此地便于各地诸侯贡赋,也方便王朝对四方诸侯的控制。在西周,父既是宗君又是尊长,君臣之义等于父子。通过各种礼的举行,周人的社会秩序和规则得到确立和维护。乐通常配礼而行,其作用在于协调上下、体现和谐。周人认为,商灭夏、周灭商,都不过是“惟恭行天之罚”。周之所以受命,是丈王、武王能行敬天、明德、安民。因为民心、民意是统治者德行影响的结果,是上天意旨的风向标。
——摘编自《西周的核心政治理念统治模式创造性地解决了早期国家的跨区域治理难题》
材料二 楚汉战争中 ,刘邦封韩信、英布等人为王。对于西汉中央来说,这是个严重威胁。刘邦消灭这些异姓王后,又将自己一些年幼子侄分别封为王,称为同姓王。汉武帝统治50余年,在继承汉初专制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了某些重要改革,如将全国地区分为13个监察区域,在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创造了数个第一,使西汉王朝达到鼎盛时期。
——摘编 自晁福林《中国古代史》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西周统治者的治国理念。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与西周相比,西汉在治国模式上的明显不同,并以具体史实说明汉武帝“创造了数个第一”。
材料 秦国在春秋时就已设县,但只置于个别边远地区,尚未成为一级地方行政组织。秦献公时曾推广县制,但规模有限。至商鞅变法时,将许多原来聚族而居的村落,改编为县,即把许多乡、邑、聚(村落)合并为县,共建置了41个县(一说31个县)。每县设县令、县丞、县尉。县令是县之长,县丞掌管民政,县尉掌管军事,县成为直属于国君的地方组织。后随着国土的扩展和开发,县的数量逐渐增加。公元前349年,“初为县,有秩史”,开始在各县设置有定额俸禄的小吏。县制的普遍推行,打破了血缘的纽带关系,将国家权力集中到朝廷。
——摘编自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
(1)根据材料,指出商鞅变法后秦国县制的变化趋势。
(2)根据材料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商鞅变法行县制的历史意义。
材料 旧中国皇朝的统治是发展得最彻底、最巧妙的官僚体制:在一个人出名之后,派他兼管多职。使他哪个职务都不能完全主持,同时也派许多人去完成同一项任务,使谁也不能完全加以控制。这有点像几十个合伙人组成合伙事业,共负无限责任一样。除此之外,上面还有"都察院”。都察院里选用了56名以忠直著称的御史,分驻在各省的15个道,负责不断向皇帝上奏有关朝廷与人民利益的一切事务。清初诸帝甚至还发明了一种“亲展”型的绝密“宫廷奏折”.钦差以此向皇帝呈送秘密报告.该报告只能由皇帝亲自拆阅,阅后的批示也只送交递呈者本人。
——摘编自费正清《美国和中国》
根据材料并结合史实,谈谈你对“旧中国皇朗的统治是发展得最彻底、最巧妙的官僚体制“这一观点的理解。(要求:表述成文,持论有据,论述充分.逻辑清晰。)
材料一 这一制度创始于商鞅变法之时,当时大约有十几个爵级,爵级上附丽着各种特权,如授予田宅、赎罪减刑等;还可享受多种与平民不同的礼遇,比如爵高一级,坟头就可以多种一棵树之类,依商鞅之法,即使出身贫贱,只要斩获一个敌方军官的首级,君主就赐爵一级;斩获两个,君主就赐爵两级,所以关东诸国称秦为“尚首功之国”,按照商鞅的规定,即令是宗室成员,如果没有军功,也要从宗室名籍中除名。
——据阎步克《波峰与波谷:秦汉魏晋南北朝的政治文明》
材料二 秦朝的迅速灭亡给汉朝提供了教训,专任法治的文吏政治用来巩固政权被认为是不可取的。汉文帝时,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之后不定期举行察举选官活动,到武帝时代已经发展成为“举孝廉”的一种体制完备的制度。察举制的实行,使大量儒生步入行政管理的活动领域……人们开始接受这样一种观点:政治的优良与否取决于执政者道德水平的高低,“好人”们依其德性和权威而进行的管理是最好的管理,一旦有了贤明的君主和一大批的清官,达到天下大治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
——摘编自谷字、房政《试论中国古代的官僚制度及其精神》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军功爵制体现了哪一学派的治国思想,并说明实行军功爵制的历史意义。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汉文帝到汉武帝时期察举选官的主要标准,并简析其成因。
材料一 在借鉴夏商以方国、部落为主的统治体制弊端的基础上,西周采取大量分封同姓为地方诸侯,将分封制和宗法制牢固结合在一起。无论同姓子弟还是异姓诸侯,接受了周天子的封赐后就成了“小宗”,而周天子则是“大宗”。用这种称谓意味着受封诸侯都被纳入了周王室的宗法网之中。宗族内部长幼、嫡庶和尊卑之别的“礼”成为了周的政治规范。
——摘编自李龙、李策《中国古代分封制与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比较研究》
材料二 在春秋初期,楚、秦、晋等国已开始在边地设县,后逐渐在内地推行,其长官可以世袭。战国时郡分设县,逐渐形成县统于郡的两级制。秦统一六国后,在丞相李斯的建议下全面推行郡县制,此时的郡县长官均不能世袭。秦国分全国为三十六郡,后增至四十郡,一郡管辖若干县。郡的行政长官为郡守,下置郡尉,辅佐郡守并掌管全郡的军事;又置监察史,掌管监察,为中央在地方上的耳目。县分大小,万户以上的县设县令,不满万户的县设县长,掌管全县事务,受郡守节制。
——摘编自陈鑫高、刘红琪《郡县制较于分封制优势分析与反思》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周代分封制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秦朝郡县制的内容,并分析其影响。
下列为中国古代历史著作目录一览表(节选)
第六章 | 秦帝国的建立和秦末农民战争(前221~前207年) |
第九章 | 三国两晋南北朝的社会进步和民族融合(220~581年) |
第十章 | 隋朝统一帝国的再建和社会经济的发展(581~618年) |
第十一章 | 唐代统一多民族国家的繁荣(618~907年) |
第十二章 | 五代宋辽夏金时期各族联系的加强和经济文化重心的南移(907~1279年) |
第十三章 | 元朝的大一统(1271~1368年) |
第十四章 | 明代君主专制制度的加强和资本主义萌芽(1368~1644年) |
第十五章 | 清代统一多民族国家的进一步发展(1644~1840年) |
——摘编自朱绍侯《中国古代史》
围绕材料,结合所学中国古代史相关知识,依据整体材料或部分材料拟定一个论题,并予以说明。(要求:论题明确、论证清晰、史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