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改变了全国统一录取的范式 | B.政策灵活利于文教事业发展 |
C.体现了文化重心南移的趋势 | D.打破公平体系引起官员不满 |
材料一 周人以同姓兄弟或姻姓亲信所封的诸侯国已非过去承认的原有邦国,而是以武力为背景,在原有众多邦国的地域内人为“插队”进去,很像“掺沙子”。这是鉴于殷商孤立而亡的教训,属于周的创造。分封出去的邦国,仍是“有其土,田,人民”的地方实体,并实行贵族世袭统治,地方拥有实权。
——王家范《中国历史通论》
材料二 自秦朝中央集权体制建立以来,地方主要官员多由中央政府直接任免,以实现中央对地方的垂直管理。如果说秦朝只是郡守和县令由皇帝和中央政府任命的话,至唐宋时期,“海内一命之官并处于朝廷”,地方州县长官甚至其部属均由中央分发……为防止地方权力坐大,汉代通过“推恩令”,使地方诸侯失去了地方治权;宋代通过“制钱谷”,控制了地方财权……秦朝的御史府、汉代的十三州刺史、北宋的监司和通判等,均是代表中央政府负责监察地方的官员,发挥着“以小驭大,以卑监尊”的功效……地方政权的划界,就演变趋势而言,也越来越淡化山川形便,究其原因在于若地方政区地形过于险峻,易守难攻,易形成割据势力。
——摘编自丁祥《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两大基本关系的剖析》
(1)根据材料一概括西周分封制的创新之处,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分封制的影响。
(2)根据材料二,概括秦汉以来中央管理地方的主要措施。
(3)综合以上材料,指出中国古代中央管理地方的发展趋势。
材料一 中国文化的实质是史官文化。它滥觞于三代,规模于东周,最后盛极于两汉。史官没有屈服于君主话语权之下,作为独立的意识形态来说在秦汉乃至以前已基本定型。
《汉书》云,古之王者,世有史官,君举必书。所以慎言行。昭法式也。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帝王糜不同之。贞观十四年,太宗向房玄龄屡次索看《高祖、太宗实求》,房玄龄等人不得已呈上。自唐开始,历代正史均属官修,个人修史原则上不被允许,成为稗史。而记录正史的史官因李世民打破君主不能看自己实录的传统,从此必须要根据君主的意愿进行删减篡改。
——摘编自刘倩、吴久久《从中国古代史官看舆论监督》
材料二 《邹忌讽齐王纳谏》中齐王听从邹忌的劝谏,下令:“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过者,受上赏;上书谏寡人者,受中赏;能谤讥于市朝闻寡人之耳者,受下赏。”北魏也鼓励非监察官和百姓协助监察机构纠举不法官吏,多元的行政监察主体使行政监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唐朝,“御史大夫之职,掌邦国宪典之政令,以肃政朝列”。御史还有权独立弹事,可以民闻弹事。宋代在地方置漕司掌行政、财赋;置宪司掌司法;置帅司掌军政;地方检察权分别由漕司、宪司、帅司等长官兼领。
材料三 明朝有较为完备和科学的监察制度,但“政治腐败,道德沦丧,以及当权者对政治言官的无情折辱,致使言官的分化成为必然之势。他们纷纷弃自己的理想与抱负,表现得斗争意志消沉,忧患意识淡漠,事不关己,抽手旁观,甚至投身逆流,以身事逆”。
——以上材料均摘编自郑涛《我国古代行政监察制度的启示》
(1)根据材料一,概括史官主导舆论监督的特点并指出其在唐代以后呈现出的发展趋势。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统治者完善监察制度的措施及其积极作用。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古代监察制度的不足及其原因。
A.门下省 | B.行中书省 | C.尚书省 | D.中书省 |
A.分裂走向统一的趋势 | B.地方行政制度的变化 |
C.君主专制权力的强化 | D.西周统治区域的扩大 |
A.发展轨迹和专制制度强化趋势呈相反方向 |
B.受西方近代民主政治影响而渐趋消亡 |
C.是封建王朝制约皇权专制的主要手段 |
D.符合最高统治者监察百官的政治需求 |
材料一 (隋朝)明确规定九品以上地方官一律由尚书省所属吏部任免,每年由吏部进行考核。……与此同时,选举权也集中到中央。……代之以科举制。科举制的特点是通过考试选拔人才,首先设立秀才、明经等科……一律按才学标准录取……隋炀帝时增设进士科,放宽录取标准。
——摘编自樊树志《国史概要》
材料二 从独相到群相再到兼相,致使相权逐渐削弱,这既是我国集权体制下的政治制度发展变化的突出特征,也是皇权与相权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
材料三 故宫导游说:“这个不起眼的偏房,在雍正时代及以后的清朝政治生活中,成为了这个王朝的权力中心。”
偏方外景
(1)根据材料一,概括隋朝官吏制度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选官制度积极影响。
(2)根据材料二、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从独相到群相再到兼相”在秦、汉、唐、宋、明、清六代的制度表现。
(3)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演变过程中包含着众多矛盾,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试归纳这些矛盾,指出其演变趋势并各举一例史实说明。
A.周宣王的行为破坏了宗法原则 | B.各诸侯国的内政受到周王干涉 |
C.西周晚期已出现中央集权趋势 | D.周天子通过废立国君强化权威 |
(一)为政以德——防治腐败的德治经验
材料一 秦简上载有秦朝“为吏之道”,严格规定了官吏的行为规范,包括“五善”“五失”。
——摘编自吴宗国《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研究》
汉代察举制“四科取士”为:“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达法令……四曰刚毅多略……皆有孝悌廉公之行。”
——《后汉书·百官志注》
唐太宗曾重视对大臣的廉政教育:“朕终日孜孜,非但忧怜百姓,亦欲使卿等长守富贵。”
——摘编自吴宗国《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研究》
我国古代对官员的考核主要包括政绩和德行,最早可见于《周礼》中的“八法”和“六记”,前者考核官员政绩,后者侧重考核官德。对官员德行的考核,从先秦到明清历朝来看,趋向于细化和严厉。例如唐代的“四善”就是把官员的道德修养放在考核的首位。
——李丽珊《谈中国防治腐败的历史努力》
(二)御史之名——防治腐败的监察经验
材料二 西汉统治时期,御史大夫专门行使监督权,其下属御史中丞常驻内宫,专门负责监督王室和宫廷,也可以说是监察皇帝的;另一下属御史丞则负责监督政府,不论中央、地方都在内。值得注意的是,御史大夫是宰相的副手,因此,监察权是相权的一部分。……唐代单独设立御史台,其职权限于监察政府,没有监察皇帝和宫廷的权力。但在政府中,仍存在专责监督皇帝的,那就是谏官,谏官由宰相任命,宋朝谏官改由皇帝任命,他们就不再监督皇帝,反过来监督宰相。
——摘编自《我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宪法学透视》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王朝为预防腐败,加强德治的主要措施。
(2)根据材料二,概括从汉朝到宋朝监察制度的变化趋势并据此简要评价我国古代的监察制度。
材料一 昔武王克商,光有天下,其兄弟之国者十有五人,姬姓之国者四十人。
——《左传・昭公二十八年》
夫“周之同盟(会盟),异姓为后”,......然先同姓,次外戚,次功臣、故旧,星罗棋布,用作藩屏。而一族之势力,由此遍布寰区。一族之文化,由此广推于各地。谓汉族筑一中国,封建之制,实有功焉。
——吕思勉《中国制度史》
材料二 下表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的演变表
年代 | 省数 | 道(路)数 | 州数 | 郡(府、国)数 | 县数 |
秦始皇(前221年) | — | — | — | 36 | 不详 |
唐开元二十八年(704年) | — | 15 | — | 328 | 1573 |
宋宣和四年(1122年) | — | 26 | 288 | — | 1234 |
元朝 | 12 | 183 | — | 97 | 1425 |
(注:州、道、路设置初期均为监察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西周地方行政制度的特点并分析其历史影响。
(2)根据材料二,指出秦始皇在地方行政制度的创新及其影响。
(3)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演变特点及其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