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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4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宋代的中央机构,临摹了唐代的框架,虽有三省,但已名存实亡,取而代之的是“二府三司”的中央行政中枢体制,即中书门下掌行政事务,军政归枢密院,财政归“三司”,中枢与枢密院持文武两柄,号“二府”。“二府三司”各有分工、相对独立,惟皇命是从,理论上互不统属。此外还设有台谏系统,“台谏”乃御史台和谏院的合称,谏官事权重大,设立初期可“纠绳天子”,随着台谏系统的不断发展和官制改革,取消了“纠绳天子之权”,台谏转而“规谏宰相违失”。在高度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统治下,中央机构难以长期保持这种分权制衡的状态,积贫积弱的局面也随之产生。

——摘编自李艳《宋代中枢机构的构成及其制约机制》

材料二   孟德斯鸠最早提出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三权分立原则,这一思想原则以权力的“制约和平衡”为核心,三权互相独立而又互相监督,美国的政治分权就是这一思想的成功典范。美国国内政治局势已为接受新型的分权思想做好了准备,加之作为曾经被殖民的美洲人,民众渴望更多的是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因为可以说分权原则在美国的发展是一种必然。在这种分权原则下,立法、行政、司法三机构无权力中心,不存在最高国家权力机构。该原则是一个国家的权力的划分形式,一个国家的权力在谁手中、如何行使,决定一个国家内部的安定团结与发展,决定一个国家整体的发展方向,这种制约与平衡也为更多国家所认同。

——摘编自吕艳《美国政治中分权原则的再分析》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宋代中枢权力制衡机制的特点及其局限性。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美国采取三权分立原则的原因,并简要评价这一原则。
(3)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宋代分权和美国中央权力制衡机制的主要不同。
2022-08-05更新 | 387次组卷 | 5卷引用:第2课西方国家古代和近代政治制度的演变-2022-2023学年高二历史上学期新授课导学案(选择性必修一: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2 .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统治工具,着重于防范与惩处。

材料一 《1787年宪法》


材料二 周秦以来,中国形成了自创一格的“中华法系”,成为公认的世界五大法系之一。在历史的推移和王朝的更迭中,法制虽代有损益,但“诸法合体”、“政刑不分”的旧法律结构形式到清末却始终未变。自古以来,中国的法典基本上是刑法典,但又包含有民法、诉讼法及行政法等法律内容,形成了“民刑不分,诸法合体”、民商不分,实体法与程序法无别的法律结构。

——摘编自陈旭麓《近代中国社会新陈代谢》

材料三 英美法系以判例法为主要法律渊源,以遵循先例为基本原则;法官的地位突出,法官可以创立先例,也可以对先例作出新的解释。因此,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也被称为“法官制定的法律”。英美法系主要涵盖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印度等国家和地区。

大陆法系以成文法为主要法律渊源,强调宪位的根本法地位,法律体系比较完整,一般不承认判例的效力;明确立法和司法的分工,法官的作用不太突出。大陆法系的代表是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等。

——摘自选择性必修一《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1)据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上述图示所体现的资产阶级民主原则,并简要说明该宪法的局限性。
(2)据据材料二和所学知识,指出中华法系的确立标志,并简要概括中华法系的特点。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异同之处。
2022-06-06更新 | 152次组卷 | 2卷引用:第9课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2022-2023学年高二历史上学期新授课导学案(选择性必修一: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3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各题。
材料一   1649 年1月,英国国王查理一世在审批中被控诉为“对本届议会及其所代表的人民发动了叛逆和邪恶的战争”。查理一世拒绝答复这些指控,并在法庭上辩护道:“我是你们的国王,你们法定的国王!......我拥有上帝对我的委托,这是出自古老的合法血缘,我绝对不会背叛我的出身,绝不回答一个非法的新权威的提问!相对于这里担任我的所谓的审判者的人来说,我才是真正地更能代表我的子民的自由。”
——摘编自[英]布伦达·拉尔夫·刘易斯《君主制的历史》
材料二   近代民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不论在单个国家,还是在全世界,都经历了一个长期的、动荡的而反复的过程。西方近代民主制度的重要目标之一在于废除政治强制,遵守政治生活和公共生活中共同的规则,以宪法的方式获取政治资源,一开始表现为思想家的构想,然后,政治局借助群众的力量将其细化为若干改造现行政治生活的要求。这种要求起初可能是温和的、建设性的、改良性的,以后却可能变得撤退。再者,胜者或暂时胜者一方将其形式化、法律化,固定为一种永久性的、历史行的进步。
——摘编自应克复《西方民生史》   
(1)依据材料一,概括查理一世所宣扬的观点,指出当时英国政治面临的焦点问题。
(2)运用所学只是,结合材料二,论述西方近代民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动荡的面又反复的过程”。
2019-01-30更新 | 1370次组卷 | 9卷引用:第2课西方国家古代和近代政治制度的演变-2022-2023学年高二历史上学期新授课导学案(选择性必修一: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4 .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回答问题。

材料一在美国宪法的制定过程中,一些政治家认为,“人民”和“人民的代表”(国会)是不同的;“人民”高于“人民的代表”;“由人民制定、政府不能更改的”宪法高于“由政府制定、政府能够更改的”普通法律;国会的立法如果违宪,“自然不能使之生效”。根据这些理论,最高法院有权审查国会立法和总统行政命令是否符合宪法。但是,1787年美国宪法没有相关规定,即未建立起司法审查制度。在初期美国政府中,既无财权、军权又无民意基础的最高法院的地位明显低于总统和国会。

——摘编自(美)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

材料二1803年,最高法院对“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做出判决:法院不能行使宪法没有授予的权力,国会通过的立法如果违背宪法则无效。该判例确立了最高法院有权审查国会立法或总统行政命令是否违宪的司法审查制度,从而使最高法院足以与国会或总统相制衡。

——摘编自(美)伯纳德施瓦茨《美国法律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美国创立司法审查制度的理论基础。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对于美国民主制度的影响。

2017-08-04更新 | 1554次组卷 | 21卷引用:第9课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2022-2023学年高二历史上学期新授课导学案(选择性必修一: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