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科举制度 | B.察举制度 | C.刺史制度 | D.世官制度 |
A.中国古代皇权与相劝之争愈演愈烈 | B.唐朝中央机构的职能分工日益完善 |
C.唐朝强化了中央对地方的监察力度 | D.唐朝三省之间存在相互牵制和监督 |
A.属“都省”派出的司法机构 | B.以下的行政区划为路、郡、县 |
C.地方可更改赋税征收制度 | D.便利了中央政府对地方的管理 |
材料一 今台阁选举,涂塞耳目,九品访人,唯问中正。故据上品者,非公侯之子孙,则当途之昆弟也。
——《晋书·段灼传》
材料二 科举考试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员的主要方法。它一直坚持的是自由报名、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取士的原则,其基本理念是“至公”……可以说,科举制是封建社会的“平民政治”。这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皇族及豪强宗法势力对于政治权力的垄断,促进了社会的良性流动,从而扩大了统治阶级政治统治的合法性基础。
——邹一南《浅谈科举制度对中国社会的影响》
材料三 往者州唯置纲纪,郡置守丞,县唯令而已。其所具僚,则长官自辟,受诏赴任,每州不过数十。今则不然,大小之官,悉由吏部,纤介之迹,皆属考功。
——《隋书·刘炫传》
材料四 明清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与殿试三级。参加考试的主要是国子监和府州县学的学生等。考试从四书五经中命题。乡试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考中者称为“举人”。会试由礼部主持,于乡试次年春天举行,举人考中者称为“贡士”。殿试在会试后举行,名义上由皇帝主持,贡士通过者为“进士”。
——高中历史《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材料五 19世纪,英国政府除了管理国防、财政、税收、社会治安等传统事务外,还要管理经济、文化、科技、教育等新事务。当时国王、贵族仍主导着文官的任用,政府部门工作效率低下。曾任驻华领事馆翻译的密迪乐提出,英国应该采用中国科举制公开竞争的原则,面向全体国民,实行考试录用官员的制度。1850-1870年,许多杂志介绍中国科举制的选官程序和方法。1855年,英国开始实行文官考试制度,确立考试竞争和择优录用原则。1870年,英国完成了文官制度的改革,实现了从直接任命官职到公开竞争、考试录用的重大转变。
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对中国古代的科举制进行评述。(要求:表述成文、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清晰。)
材料 在现代学者中,许倬云先生曾运用社会分层理论,从上、中、下三层关系纵论中国历朝政治统治的得失,别具只眼,异峰突出。仅举其标题或可略窥大意:西周的包容——上层的坚凝;秦代的缺失——中层与下层的疏离;汉代政治权カ的基础——中层的坚凝;东汉的缺失一上层与中层的断裂唐代的用人——中层的变化;宋代的养士——中层的扩大明清的缺失中层与下层的断裂。这是切入到政治体制架构的内部观察,将中国历史细化的理路,其中特别重视中层的作用,认为凡是具有坚凝的“中层”,并能起上下转合作用的,一般治理国家都比较成功。
——摘编自王家范《重评明末“封建与郡县之辩”》
评析材料中关于社会分层的观点。(要求:观点明确,史论结合,论述合理。)
材料一 秦汉时期的历史特征主要有如下表现:(1)高度集权的“大一统”的政治体制基本形成,并且经历了多次社会动荡的历史考验而愈益完备。以丞相为统领的中央王朝百官公卿制度和以郡县制为主体的地方行政管理形式逐渐完善。选官制度的进步,满足了行政体制的人才需求,也促进了社会不同等级的流动。……(3)秦文化、楚文化和齐鲁文化等区域文化因子,在秦汉时期经长期融汇,形成了具有统一风貌的汉文化。儒学正统地位的建立和巩固,国家教育体制的逐步健全,成为适应专制主义政治需要的文化建设成就的重要标志。经历这一时期,以“汉”为标志的民族文化共同体已经初步形成。正是因为秦汉时期历史文化贡献的丰富,使得“秦”和“汉”,“秦人”和“汉人”,都长期成为代表我们国家、我们民族的公认的文化符号。
——摘编自王子今《秦汉史》
材料二 为加强边防,唐在沿边重镇设立节度使。节度使最初只掌兵权,后来总揽军、政、财、监之权,权重势雄,独霸一方。安史之乱后,藩镇“相望于内地”,“屯重兵,多以赋入自赡”,“喜则连衡(横)而叛上,怒则以力相并”。
宋太祖即位后,革除前朝之弊,“申命诸州,度支经费外,凡金帛以助军实,悉送都下,无得占留”,并采取派遣官员监察地方等多项措施,“由是利归公上而外权削矣”。宋太宗时,节度使掌控的支郡也被收回,从此“无复领支郡者”。
元朝变革地方行政制度,设立行省。行省官员常以“藩大臣”和封疆大吏自居,替朝廷镇守地方;凡行政号令和公文申禀,“不敢专决大政,咨中书(省)而后行”。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秦、汉两个朝代在国家治理上的主要异同。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评述唐、宋、元时期中央政权对地方的治理措施。
(3)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总结从秦朝至元朝中央与地方权力关系的规律和发展趋势。
材料一 我国古代监察官在行使监察权力时,一般说来不仅不受同级乃至上级行政长官的干预,也可以不受上一级监察长官的左右。隋唐时期,其独立性更加明显,一般御史在执行监察任务时,不仅不受任何官员的约束,甚至连御史台长官也无权过问,直接对皇帝本人负责,且可以闻风奏事。清代还规定“御史言事,不先自台长”。
——摘编自张立武《试论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基本特点及其借鉴意义》
材料二 古罗马监察官制度从公元前443年到公元前22年一共持续了421年。一般认为监察官制度在苏拉独裁期间被废除,因为在这近十年间没有作过人口普查。尽管后来在庞培和克拉苏任执政官期间,监察官制度又被恢复了,但其权力受到保民官克劳狄制定的一项法律的限制。该法律规定,监察官必须遵循特定的程序才能把某位元老驱逐出元老院,同时两位监察官必须就此处罚达成一致意见。庞培第三次担任执政官期间废除了该法律,但监察官的权力和影响再也无法恢复。随后的内战期间没有再选举监察官,公元前22年以后,罗马不再设监察官。
——摘编自李阳华《古罗马监察官制度及其评析》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特点及作用。
(2)根据材料一、二,说明与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相比,古代罗马监察官制度的不同
①派文官出任地方各州的长官知州 ②用文官担任枢密院长官
③设三司掌财政 ④设立“四监司”
A.①② | B.②③ | C.③④ | D.①④ |
①两种制度都有利于社会阶层的上下流动
②察举制有其存在的历史合理性
③两种制度都采用自上而下方式选拔人才
④通过考试选拔人才,体现一定的公平性
A.①③ |
B.②④ |
C.②③④ |
D.①②④ |
A.属于“都省”直辖的行政区域 |
B.管辖范围包括西藏、青海等地区 |
C.以下的行政区划为路、郡、县 |
D.行使权力时受到“都省”的节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