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自古以来便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在历史的不断发展中,各民族间不断融合交流,促成了我国多元一体的政治和文化格局。下表反映了古代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
——摘编自《中国通史》《创新与再造:隋唐至明中叶的政治文明》等
结合表格中的历史信息,用相关史实阐述上述各朝代(时期)是如何推动“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的”?
材料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演变
时期 | 秦 | 汉 | 魏晋南北朝 | 隋唐 | 宋金 | 元 | 明 | 清 |
高层政区 | 州 | 道 | 路 | 行省 | 布政使司 | 省 | ||
统县政区 | 郡 | 郡、王国 | 郡 | 州 | 州 | 路、府、州 | 府、直隶州/州 | 府、直隶州 |
县级政区 | 县 | 县、侯国 | 县 | 县 | 县 | 县 | 县 | 州、县 |
——整理自高中历史教科书选择性必修1
根据表格信息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国古代地方层级演变的特点,并做合理解释。
材料 有学者在论述“唐宋大变革”时,列出如下表格:
——摘编自(日)内藤湖南《概括的唐宋时代观》
从材料中提取信息,围绕“唐宋大变革”拟定一个具体的论题,并就所拟论题进行简要阐述。(要求:明确写出所拟论题,阐述须有史实依据。)
材料 汉代出现了以“河堤谒者”为代表专司治河的水官。河堤谒者无事时巡察河堤排除隐患,河决时组织河工堵口,同时还负责河渎庙的祭祀。河堤谒者直接代表皇帝将中央的指令及时部署到地方。下表是依据相关史料统计的河堤谒者一览表。
姓名 | 任职称谓 | 籍贯 | 任职时间 | 原任职属 | 离任去向 | 入仕途径 | 史料来源 |
王延世 | 河堤使者 | 犍为资中 | 成帝建始五年 | 无 | 光禄大夫 | 征 | 《汉书•沟洫志》 |
许商 | 河堤都尉 | 长安 | 成帝时 | 不详 | 不详 | 不详 | 《汉书•沟洫志》 |
平当 | 骑都尉 | 扶风平陵 | 成常时 | 钜鹿太守 | 光禄大夫 | 察廉 | 《汉书•沟洫志》 |
李寻 | 骑都尉 | 扶风平陵 | 哀常初 | 黄门侍郎 | 徙敦煌郡 | 察孝廉 | 《汉书•沟洫志》 |
陈宣 | 河堤谒者 | 沛国萧 | 光武帝时 | 谏议大夫 | 以病免 | 征 | 《后汉书•五行志》 |
王景 | 河堤谒者 | 琅邪不其 | 明帝永平十五年 | 侍御史 | 迁徐州刺史 | 辟 | 《后汉书•明帝纪》 |
王诲 | 河堤谒者 | 东莱曲成 | 顺帝阳嘉三年 | 不详 | 迁在沈州 | 不详 | 《水经注•济水》 |
司马登 | 河堤谒者 | 山阳东络 | 顺帝阳嘉三年 | 不详 | 不详 | 不详 | 《水经注•济水》 |
相里平 | 河堤谒者 | 不详 | 不详 | 不详 | 不详 | 不详 | 《万娃统谱》 |
关并 | 河堤谒者 | 扶风平陵 | 约新莽时 | 不详 | 不详 | 不详 | 《全汉文》《中华娃氏大典》 |
注:犍为资中今属四川;扶风平陵今属陕西;沛国萧今属安徽;琅邪不其今属山东;东莱曲成今属山东;山阳东缗今属山东。
——摘编自王星光、冯乐辉《河堤谒者与汉代黄河国家治理体制的构建》
结合中国古代史的相关知识,选取表中的一个或多个角度,拟定一个论题,并予以阐释。(要求:论题明确,史论结合,逻辑严谨,表述清晰。)
论述 | 出处 |
查科场试士,但凭文字之短长,不问人品之贤否,是以暗中摸索,最足为世诟讥。 | 袁世凯等《立停科举推广学校折》(1905年) |
1905年10月15日下诏停止科考,士心散涣,有子弟者皆不作读书想,别图他业,以使子弟为之,世变至此,殊可畏惧。1918年8月29日自科考既停以后,改设学堂,几入校读书者,均称学生,所读者,皆教科书,至十三经,全行废除,禁止不读,最重洋文洋字虽无秦始皇而较焚书坑儒尤甚…… | 刘大鹏(清末民国时期山西的一位乡绅)著《退想斋日记》 |
材料 下表内容摘编自张希清《中国科举考试度》
目录 | 内容摘编 |
第一章科举考试制度创立 | 科举制度究竟创立于何时?历来颇有争议。之所以如此,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对科举制创立的标准存在着分歧。 |
第二章考试科目 | 隋代贡举科目大概有秀才、进士、俊士、明经四科。唐太宗之后,又有很大发展。唐式则天前后,增加了五经、三经及学究一经。 |
第三章应举人贵格 | 宋代工商杂类、曾犯刑责,不孝不悌、为害乡里等不得应举,元、明、清具有“倡优之家不许应试”的规定。 |
第四章考试方法 | 宋代采取封弥制,亦称糊名法,是将试卷上的举人姓名、年甲、三代、乡贯等密封或去掉,代之以字号,以防考试官在评定试卷时徇私作弊的种制度 |
第八章科举考试制度度除 | 八股取士,使天下消磨岁月于无用之地,堕坏志节于冥昧之中,长人虚骄,昏人神智,上不足以辅国家,下不足以资事蓄。1905年,科举考试制度最终被废除。 |
材料 致仕又称退休、致事、悬车、乞骸骨等,即古代官员因年龄、健康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而离开职位、退休养老的现象。下表为唐朝致仕制度的演变情况。
表
时期 | 内容 |
高祖、太宗朝 | 沿用了前朝“年七十以上应致仕”和“五品以上奏闻,六品以下由尚书省录奏”的规定,但也有所变通,如“若齿力未衰,亦听厘务”。 |
高宗朝 | 为了鼓励官员致仕,朝廷下诏“文武五品以上解官充待者,宜准致仕人例,给半禄”,但六品以下的官员不享受这个待遇。 |
玄宗朝 | 规定“诸文武选人……五品以上,籍年虽少,形容衰老者,亦听致仕”。为了体现帝王之恩,玄宗规定所有致仕官员都能终身享受半禄待遇,并将这一规定作为“常式”延续下去。 |
肃宗至宣宗朝 | 大和元年九月对致仕制度作了调整:内官五品以上、外官四品以上致仕方可终身享受半禄待遇,而内官六品以下、外官五品以下到致仕年龄后即自动离职,没有任何经济待遇可言。 |
懿宗至哀帝朝 | 宦官集团常将致仕作为试探上意与表达不满的工具……权臣当道,将官员致仕权把握在自己手中,并借此打击政敌、掌控朝政……致仕出现了异化。对于藩镇来说,致仕不是权力的交接和转移,而是权力在己方利益集团的延续,以及为自己谋求更大政治名誉的手段。 |
——摘编自汪翔、张金铣《论唐代致仕制度之演变》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一谈你对唐代致仕制度演变的认识。(要求:观点明确,史论结合,逻辑清晰)
材料 学者周振鹤把我国两千年来的政区归纳为三个层次,即县级政区(基层政区)、统县政区与高层政区,他按照以上三个层次将历代行政区划归纳成下表:
时期 | 高层行政 | 统县政区 | 县级行政区 | ||
秦 | 郡 | 县、道 | |||
汉 | 郡、王国 | 县、道、邑、侯国 | |||
魏晋南北朝 | 州 | 郡、王国 | 县、国 | ||
隋、唐前期 | 州(郡) | 县 | |||
后唐期、五代 | 道(方镇) | 州、府 | 县 | ||
宋、金 | 路 | 州、府、军、监 | 县 | ||
元 | 省 | 路 | 县 | 州 | 县 |
明 | 布政使司(省) | 府、直隶州 | 县 | 县 | |
清 | 省 | 府、直隶州、直隶厅 | 县、州、厅 | ||
民国初年 | 省 | 道 | 县、设治局 |
——据周振鹤《中国历史政治地理十六讲》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就材料整体或其中任意一点拟定一个论题,并予以阐述。(要求:论题明确,持论有据,论证充分,表达清晰)材料一 致仕又称退休、致事、悬车、乞骸骨等,即古代官员因年龄、健康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而离开职位、退休养老的现象。下表为唐朝致仕制度的演变情况
致仕年龄 | “诸职事官七十听致……年虽少形容亵老者,亦听致仕”“年七十以上应致仕,若齿力未衰,亦听厘务” |
致仕手续 | 造册上报即可,“五品以上上表,六品以下中省奏闻” |
致仕仪式 | “开元五年十月敕,致仕应请物令所由送至宅” |
致仕待遇 | 政治上,贞观二年(628)九月诏:“内外文武群官年高致仕,抗表去职者,参朝之日,宜在本品见任之上”后又规定“三品以上并听朝朔望”,即三品以上官致仕后,仍恩准参与国事决策。经济上,五品官以上致仕者给半俸,功臣元勋经皇帝特恩,可给全俸;六品以下,则有口分田养老。另外,高官致仕,允留一子领薪侍养,“致仕官子弟无京官.者,其在外者,听一人停官侍养” |
——摘编自汪翔、张金铣《论唐代致仕制度之演变》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唐代致仕制度演变的认识。(要求:观点明确,史论结合,逻辑清晰)
材料 下表所示是明太祖制造的“胡(丞相胡惟庸)蓝(立功众多的凉国公蓝玉)之狱”概况。
狱名 | 祸首 | 祸起年月 | 被株连者 | 被株连时间 | 被杀者总人数 |
胡党之狱 | 胡惟庸 | 洪武十三年正月 | 汪广洋 | 洪武十二年十二月 | 三万余人 |
陈宁、涂节等一万五千余人 | 洪武十三年正月 | ||||
李善长、陆仲亨、费聚、赵庸、陆聚、黄彬、胡美、郑遇春等 | 洪武二十三年四月 | ||||
叶升 | 洪武二十五年八月 | ||||
蓝党之狱 | 蓝玉 | 洪武二十六年二月 | 张翼、陈恒、曹震、朱寿、何荣、詹微、傅友文等 | 洪武二十六年二月 | 一万五千余人 |
傅友德、王弼 | 洪武二十七年十月 | ||||
冯胜 | 洪武二十八年二月 |
——摘编自王桐龄《中国史》(下册)
围绕材料中“胡蓝之狱"现象拟定-个相关的主题,并结合中国古代史的具体史实进行论证。(要求:主题明确,阐释史论结合、条理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