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选建明德,以藩(即诸侯国)屏国。
——《左传》
材料二 天子适诸侯,曰巡狩;巡狩者,巡所守也。诸侯朝于天子,曰述职;述职者,述所职也。无非事者,一不朝则贬其爵,再不朝则削其地,三不朝则六师移之。
——《孟子·告子》
材料三 观察下图
材料四
(1)材料一述的是一种什么政治制度?诸侯有何义务?
(2)秦始皇、汉武帝、唐太宗、宋太祖都是中国古代有所作为的封建帝王。在君权与相权的处理上,四人分别采取了什么措施?他们的共同点是什么?
(3)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分析中国古代政治制度演变的趋势。
材料一 周人以同姓兄弟或姻姓亲信所封的诸侯国已非过去承认的原有邦国,而是以武力为背景,在原有众多邦国的地域内人为“插队”进去,很像“掺沙子”。这是鉴于殷商孤立而亡的教训,属于周的创造。分封出去的邦国,仍是“有其土,田,人民”的地方实体,并实行贵族世袭统治,地方拥有实权。
——王家范《中国历史通论》
材料二 自秦朝中央集权体制建立以来,地方主要官员多由中央政府直接任免,以实现中央对地方的垂直管理。如果说秦朝只是郡守和县令由皇帝和中央政府任命的话,至唐宋时期,“海内一命之官并处于朝廷”,地方州县长官甚至其部属均由中央分发……为防止地方权力坐大,汉代通过“推恩令”,使地方诸侯失去了地方治权;宋代通过“制钱谷”,控制了地方财权……秦朝的御史府、汉代的十三州刺史、北宋的监司和通判等,均是代表中央政府负责监察地方的官员,发挥着“以小驭大,以卑监尊”的功效……地方政权的划界,就演变趋势而言,也越来越淡化山川形便,究其原因在于若地方政区地形过于险峻,易守难攻,易形成割据势力。
——摘编自丁祥《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两大基本关系的剖析》
(1)根据材料一概括西周分封制的创新之处,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分封制的影响。
(2)根据材料二,概括秦汉以来中央管理地方的主要措施。
(3)综合以上材料,指出中国古代中央管理地方的发展趋势。
A.多元一体民族观念已经形成 | B.政治中心由西向东转移趋势 |
C.加强了对黄河流域管理控制 | D.防范犬戎是周朝的核心任务 |
4 . 中国传统社会始终面临着中央与地方关系调处的难题。
材料一西周以同姓兄弟或亲信所封的诸侯国已非过去承认的原有邦国,而是以武力为背景,在原有众多邦国的地域内人为“插队”进去……很像“掺沙子”。分封出去的邦国,按“授民授土”的原则,仍是“有其土、田、人民”的地方实体,并实行贵族世袭统治,地方拥有实权。……西周政治体制明显是二元,而不是一元的——中央与地方权力并存共荣。
——王家范《中国历史通论》
材料二汉之郡国守相、丞尉、县令长、侯国相及丞尉虽不能用本地人,但他们的属吏必为本地人。如(郡)主簿于属吏中最为亲近,犹今之秘书长,功曹总领众曹,群吏进退赏罚皆由之……故其权极重。
——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略》
请回答:
(1)据材料一,分析周王室在原有邦国内“掺沙子”的意图。这一举措对西周政治体制产生了怎样影响?
(2)据材料二,指出汉代地方官员任用的特点。这反映出中央与地方关系如何?
(3)综合上述材料,概括古代中国地方权力的变化趋势。
A.统一趋势逐渐增强 |
B.中央集权日趋瓦解 |
C.贵族政治业已崩塌 |
D.宗法原则受到冲击 |
A.民族交融趋势加强 |
B.分封制度逐渐崩溃 |
C.华夷秩序最终确立 |
D.分裂割据走向统一 |
会盟 | 时间 | 参加国家 | 周王是否参加 |
葵丘会盟 | 前651年 | 齐、鲁、宋、卫、郑、许、曹 | 周王派代表参加 |
践土会盟 | 前632年 | 晋、齐、鲁、宋、蔡、郑、陈、莒、邾、秦等 | 周王被“召”来 |
A.周王权威趋于下降 | B.齐国的实力弱于晋国 |
C.宗法分封逐步强化 | D.诸侯国之间更加团结 |
A.诸侯国之间战争数量渐趋增长 | B.姬姓诸侯国在争霸战争中消亡殆尽 |
C.周朝传统秩序走向瓦解 | D.血缘关系随战争进程逐渐加强 |
A.建立了中央集权治理秩序 | B.扩大了西周统治区域 |
C.改变了原有社会治理结构 | D.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 |
材料一 据载,在周公摄政时就分封了71国,其中大部分都是周的同姓子弟。
分封时要举行隆重的册封仪式,天子“授民授疆土”,将某地区的土地连同这片土地上的人民封赐给诸侯,由他们去建立国家。诸侯要对天子承担镇守疆土、屏藩王室、缴纳贡物、朝觐述职、发兵从征等义务。
周朝的分封则主要是由统治部族对被征服地区主动进行的武装拓展,大大加强了王室对全国疆域的控制,巩固了周天子天下共主的地位,即所谓“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摘编自张帆著《中国古代简史》
(1)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西周建立分封制度的内容与影响。
材料二 《史记˙商君列传》所说的:“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此举体现了国野制度崩溃,国人与野人界线泯灭的变化。
秦孝公用商鞅变法,“并诸小乡聚,集为大县,县一令,四十一县”。事在孝公十二年(前350年)。
户籍相伍与集乡聚为县两事,是秦国地方行政制度的重大转折点。
县既由基层的乡聚组成,乡聚以下又有什伍之组织,这样一来,就将过去血缘关系的氏族组织,改造成为从户开始经什伍到乡聚再到县的严密的地缘关系组织,形成了完成意义上的基层地方行政组织体系。
从秦统一天下后将县的幅员定为“大率方百里”的原则看来,在商鞅集小乡聚为县时,必然也已有某种分划的原则。
同时每一县都由国君任命的县令担任长官,也标志着官僚制的完善。
——摘编自周振鹤著《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
(2)秦国地方行政制度有何重大变化?对秦国加强统治有何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