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政治局势日趋动荡 |
B.贵族间的矛盾缓和 |
C.有违宗法制的核心 |
D.兄终弟及成为趋势 |
A.一夫多妻习俗长期延续 | B.皇位继承“立嫡不以长” |
C.诸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 | D.婚姻中的“门当户对” |
A.祖先牌位 | B.皇帝宝座 |
C.青铜兵器 | D.铁制农具. |
A.唐太宗通过玄武门之变继位 | B.宋太宗继承兄长宋太祖之位 |
C.明太祖因太子亡指定嫡长孙继位 | D.清康熙帝死后皇四子继位 |
材料一 有学者说,周代的宗法制完备而严格,是一个成功的创造。继位的族长在宗族中有对宗族祖先的主祭权、对族人政治上的治理权、对宗族内共有经济的支配权。同一宗族内,“大宗能率小宗,小宗能率群弟,通其有无,所以纪理族人者也。”这种关系不断发展的结果是君统宗统的合一。
——摘编自冯尔康等《中国宗族史》
材料二 东汉以后,强宗大族遍布各地,他们筑堡坞,置部曲,把持地方,操纵官吏,战乱时建立宗党武装,形成割据势力……两宋时期,宗族发展出现“千年土地八百主”的现象,“今骤得富贵者,止能为三四十年之计”,高官大族也可能“家世零替”。如何整合族人、延续世系、复兴宗法,成为宋代士大夫面临的共同难题。随后,以建宗祠、置族田、修宗谱、定族规、立族长为主要特征的宗法家族制度得以全面复兴……明清时期,家法族规和乡规民约得到官方的认可和批准,成为传统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
——摘编自袁行霈《中华文明史》
材料三 清末民初,宗族组织原则发生了某些变化。1905年,上海王、朱两氏将祠堂族长制改为族会制,“从事家族立宪”。1918年该族增订族会章程,1924年修改,并经会员大会讨论通过。曹氏宗族的管理体制也开始近代化,规定族众有参与宗族事务的重大权力。此外,浙江绍兴阮氏宗族在1923年之前设立该族议事、执行二部,实行任期制,由选举产生。
——摘编自常建华撰《中国文化通志·宗祖志》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周代宗法制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指出宗法制的发展变化,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宋代以来宗法制度“全面复兴”的背景。
(3)根据材料三指出清末民初宗族管理和周代相比有何不同?
A.王位世袭制代替禅让制 |
B.血缘关系最初按母系确定 |
C.政治上分封制的实施 |
D.受西周宗法制的影响 |
A.太子。封建社会的太子地位仅次于皇帝,拥有类似于朝廷的东宫。 |
B.宗法制。目的在于保持奴隶主贵族的统治特权,爵位和财产权不致分散或受到削弱。 |
C.五常。仁,义,礼,智,信。 |
D.七庙。用来供奉祖先,从右至左依次有太祖,二,三,四,五,六,七世庙排列。 |
A.分封制 | B.宗法制 | C.王位世袭制 | D.皇权至上 |
A.出身决定了政治地位 | B.分封制和宗法制的有机结合 |
C.僭越礼制的现象频发 | D.已确立了基于血缘的嫡庶制 |
A.巩固统治秩序. |
B.安抚商代贵族阶级 |
C.确保分封实施 |
D.强化血缘亲疏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