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司法审判具有理性色彩 | B.监察官员地位最高 |
C.中枢权力体系趋向完善 | D.皇权专制不断加强 |
A.功能增强和职责范围的扩大 |
B.消除了威胁政权的潜在因素 |
C.导致官僚阶层相互倾轧加剧 |
D.在百官之中处于超然的地位 |
A.加强反腐立法,严惩昏君污吏 | B.完善监察机制,监察与行政合并 |
C.既加强了皇权,又加强了中央集权 | D.独立而且权威的监察权杜绝了腐败 |
A.治国理政的政治智慧 |
B.官员奏事、弹劾的渠道受阻 |
C.君主专制进一步加强 |
D.史官的地位有很大的提高 |
A.监察机构内部出现对立 | B.通过台谏合一强化了皇权 |
C.监察机构职责分工明确 | D.台官与谏官丧失监察职能 |
A.体现了皇权与相权矛盾激化 | B.推动了政府行政效率的提高 |
C.反映了传统政治的发展趋势 | D.进一步完善了监察谏议制度 |
材料一 中国古代的皇权一直凌驾于法权之上,皇帝的命令就是法律,臣民不得违背和更改。中国古代曾经创制了许多对皇权限制的措施,但收效甚微。唐朝初年,以唐太宗为首的统治集团创造性地提出了“天下之法”的概念,把以皇权为代表的行政权纳入法权的约束之下,在司法行政官员中树立了法律至上的观念,初步确立了司法官员独立审判的传统;明确规定司法行政官员在任职前须通过吏部主持的法律考试,使其在任职后能迅速胜任司法审判的事务。唐朝政府在诉讼程序上作了许多制度的设计,如实行三审立案审核制。唐代国家监察官员和上级司法长官还通过录囚的方式监督、检查下级司法机关的审判。
——摘编自郑显文《审判中心主义视域下的唐代司法》
材料二 盛唐年间,出于巩固新拓领土和加强边疆守备的战略需要,在边地设十节度使,领边防节镇。后内地刺史加受节度使衔。安史之乱后失于外重,尾大不掉,终于酿成藩镇割据。宋代统治者十分重视唐代藩镇割据的历史经验,厉行中央集权,走向剥夺地方,强干弱枝的极端,限制和破坏地方的经济文化建设。宋代是外患最多的时期之一,而北宋统治者抵抗无力,至于南渡偏安,其中地方无实力,易于虚弱瓦解是其重要原因之一。
——摘编自林英男《唐宋时代地方行政体制和强干弱枝传统的形成》
材料三 大部分行省的辖区包括今天的二到三个省,远远超过以前王朝的一级地方行政区。这种情况适应了元朝疆域辽阔的特点,避免了中央与地方空档过大状况的出现,做到上下结合、浑然一体。行省于地方事务,凡军、政、财权无所不统,与宋朝分割地方权力的制度明显有异。中央只有加重行省权力,才能够及时并有效地镇压反抗行动,同时也能对分封在边疆地区的诸王贵族进行节制。
——摘编自张岂之《中国历史·元明清卷》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政府借助司法监察加强中央集权的策略和意义。
(2)根据材料二、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比较唐、宋、元在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上的不同,并指出各自产生的影响。
A.刺史 | B.节度使 | C.监察御史 | D.巡抚 |
御史之名,周官有之,盖掌赞书而授法令 战国时亦有御史,秦、赵渑池之会,各命书其事,又淳于髡谓齐王曰“御史在后”,则皆记事之职 秦汉为纠察之任 |
A.进一步完备了中枢机构 | B.在传承基础上进行创新 |
C.促进了监察体系的完善 | D.增强了古代制度的多变性 |
A.以制衡方式防止官吏腐败 | B.有效规避了中央决策失误 |
C.注重地方监察体系的建设 | D.中央下达的政令畅通无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