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明朝初期改前代御史台为都察院作为中央监察机构,对全国十三道监察御史负有领导、监督与考核的职责,而监察御史掌管监察百官、巡视郡县、纠正刑狱、肃整朝仪等事务。又创设六科给事中制度,即在吏、户、礼、兵、刑、工六科中,各设置给事中之职,其具体职能如:对各科驳正违失、对口监察、弹劾在京大臣等等。六科给事中不受都察院的管辖,与都察院相互制约、监督。清朝都察院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派遣御史监察专项工作,例如检查档案、巡视京营、学校等。战争期间,还可以派御史监记军功。
——摘编自韩兵昶《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简论》等
材料二 14世纪时,英国国会由贵族院、平民院组成。1343年,英国国王爱德华三世慑于国会的压力,宣布贵族院有权控告大臣。1386年,平民院又因财政大臣萨福克伯爵滥用职权而向贵族院起诉并获胜。这样,就确立了平民院提出弹劾案、贵族院审判的监察弹劾程序,由此形成惯例,并得到1701年英国《王位继承法》的确认。在此基础上,英国各部门、各行业、各地区又相继成立了各种不同的监督机构,但因地方高度自治,缺乏全国统一的协同机制。1787年,美国第一次以宪法的形式肯定了议会的监察弹劾权,此后,监察弹劾权作为议会监督政府的手段,被资本主义国家广泛采用。
——摘编自王晓天《中西古代监察制度之比较》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明清监察制度的特点,并分析其形成原因。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14-18世纪的中国与欧美其监察制度形成过程的主要差异,并简析其共同的历史作用。
材料 我国监察制度萌芽于夏商周时期。秦汉初步建立。汉朝在中央设最高监察机关御史台,以察举官吏违法为职责。汉武帝时,开始在地方设立专门的监察机构,隶属于御史台,负责监察郡县。
唐朝的监察制度,在总结汉以来监察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比较成熟和定型的“一台三院”监察体制。御史不仅是察吏之官,也是“掌律令”之官,无论治吏与明法都与御史密切相关。首先,“察官人善恶”,使监察的覆盖面扩展到所有的官僚;其次,将户口、赋役、农桑、库存等经济指标列为监察的内容,显示对经济监察的重视;最后,司法监察已成为监察的重点,皇帝派出巡按地方的监察御史多奉命察大案、要案、冤案。除《监察六法》外,皇帝对御史每次巡行的监察重点都作出明确的指示。
元代有完善的监察制度,中央御史台承唐制,地方上独创行御史台。明朝监察制度最为完备,把所有官员都置于严密监控之下。清朝的监察制度大体沿袭明代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监察体系。
——摘编自邱永明《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史》
(1)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我国古代监察制度的措施并说明其积极意义。
(2)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总结我国古代监察制度发展演变的特点。
材料一 中国从西周就开始了权力监督的制度建设。秦汉时期已有大量相关法规,如关于官吏任用与铨选的《置吏律》、关于官吏调任与监察的《效律》和考核官吏为政情况的《上计律》等。唐朝时出现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的行政法典——《唐六典》,首次以法典的形式为行政监督提供了完备的法律根据。在此基础上,宋朝不仅大量充实各项监察法规,诸多行政制度也体现了权力监督理念,如在人事任用上通过了“避亲法”、“避嫌法”等回避制度约束官员权力。明清两朝也制定了专门的行政法典和比较完善的监察法,对监察考课机关的职掌权限、官员的条件及责任义务等做出详细的规定。(据白钢《中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二 宋英宗欲擢王畴为枢密副使,封驳官钱公辅认为王畴“素望浅”,不宜擢升。英宗不仅不采纳其意见,反而贬钱公辅为滁州团练使。(据贾玉英《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发展史》)
(1)根据材料一概括古代中国权力监督的突出特点。根据材料一、二分析古代中国权力监督的作用与局限。
材料三 英国政治制度史大事记(部分)
英国政治制度史大事记(部分) 1215年 《大宪章》限制王权,保障贵族特权,保护部分骑士与市民的利益 1265年 孟福尔议会召开。英国议会产生的标志 1628年 《权利请愿书》 1689年 《权利法案》 1701年 《王位继承法》 1721年 沃波尔主持内阁会议,开创了多数党领袖组阁的先例 1747年 君主不再行使立法否决权 | 1832年 《议会改革法案》 19世纪50年代 责任内阁制趋于完备 19世纪中叶 两党制度形成 1867年 第二次议会改革 19世纪晚期 内阁权力膨胀,人称议会“第三院” 1884年 第三次议会改革 1911年 《阿斯奎斯法案》,上院权力进一步削弱 1948年 议会通过《人民代表法案》,确立“一人一票”制度 |
(3)英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呈现出鲜明的渐进性、灵活性等特点,任选其一结合史实予以说明。
4 . 材料一 洪武十五年,朱元璋在中央设都察院,后升为正二品衙门,集纪检、组织、公安、司法职能于一身。为了监察中央六部的活动,还创立了六科给事中,并建立了御史巡按地方的制度。明朝监察制采取“以卑临高”的制约机制,赋予监察文武百官的大权,有事可以直除天子。监察官的选拔非常严格,非进士不能录用,使监察官的职位显得十分尊崇,升迁也非常快。明朝的监察制度具有动态机制,采取定期与临时相互交替的巡按方式对地方官员进行考察监督。
明代监察制度只赋予监察官“弹劾权”,对贪官的惩治取决于皇帝的好恶与喜怒,随着封建制度的日益衰败,最终沦为统治阶级集团内部争权夺势、党同伐异的工具,从而失去了澄清吏治的制衡作用。在明世宗嘉靖至明神宗万历的近百年间,无论是监察官还是被监察的廷臣,都高举着效忠皇上与反腐败的大旗,相互攻讦,形成了东林、齐、楚、浙四党交恶和内阁、吏部与言官三足鼎立的局面。
——摘编自赵刚《制度不是万能的——杂谈朱无璋反腐败和明朝的监察制度》
材料二 西方监察专员制度发端于1809年,是一个由宪法或立法机关通过立法或国会决定的、由一个独立的高级官员负责的办事机构。监察专员制度的主要目标是改进公共行政和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后因保护人权、反腐败等需要,监察专员逐渐向地方政府、国际组织、公司以及非政府组织、大学扩展。监察专员制度主要有三大功能:一是监察专资采取非司法方式解决行政机关与普通公民之间的行政争端;二是监察专员通过约束政府权力,弥补司法系统对行政权约束的不足;三是监察专员通过为普通公民提供及时救济,保护公民的相关权利。监察专员制度逐渐与各国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建设合流,成为各国加强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摘编自袁新华《西方监察专员制度对我国监察体制改革的启示》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明朝监察制度的特点并分析其作用。
(2)根据材料二,概括西方监察专员制度的主要功能。综合上述材料,从政治体制的角度分析两种监察制度产生不同结果的原因。
材料一 在唐代相对开明和开放的政治环境下,讽谕诗便被唐代诗人应用得“前无古人”,因而也具有了明显的“谏言”性质。之所以这样说,不仅是因为唐代文人不是在事后利用诗歌做一些亡羊补牢式的无力嘲弄,而在于他们在事态萌发之前就能一针见血地指陈政治得失;不仅在于文人们基于职司、言责谈得失、明体用,而且在于几乎整个诗坛都弥漫着“经世致用”的风气。白居易曾强调说:“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要“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正体现了唐代的诗歌风貌。
——据程遂营《唐代文人的“言谏”与“诗谏”》
材料二 唐代谏议渠道是比较丰富的,面谏、廷议、章奏、封驳、诗谏都成为实现谏诤目的的手段,特别是投匦制度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这一时期的谏议制.度……所谓“匦”,类似于今天的检举箱,而投匦制度也类似于今天的信访制度和举报制度。武则天这四匦分别由谏议大夫、补阙、拾遗负责,称为“知匦使”。匦函设置后,为防止投状内容琐细、伪滥及匿名诬告等现象,唐政府逐渐制定了检验副本制度。即规定投匦者应.先出具副本由知匦使检验,发现伪诈或事涉繁琐,可以不予受理……唐代谏官打破了以前谏官多为加官、有职无权的传统,继承隋唐,使谏官均为实官,即使是荣誉性的散骑常侍,也以实职待之。散骑常侍、给事中、谏议大夫、起居郎、补阙、拾遗,官职由三品到从八品,责权也渗透到了朝政的各个层面。而每个层面上的谏议互有侧重,相互配合,构成了一个分工明确的责权体系。
——据刘松柏等《历史课标解析与史料研习: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唐代“诗谏”盛行的主要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代谏议制度的主要特征和影响。
材料 监察制度是我国古代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萌芽于夏商周时期,秦汉初步建立。汉朝在中央设最高监察机关御史台,以察举官吏违法为职责。汉武帝时,开始在地方设立专门的监察机构,隶属于御史台,负责监察郡县。唐朝的监察制度,在总结汉以来监察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比较成熟和定型的“一台三院”监察体制。御史不仅是察吏之官,也是“掌律令”之官,无论治吏与明法都与御史密切相关。首先,“察官人善恶”,使监察的覆盖面扩展到所有的官僚;其次,将户口、赋役、农桑、库存等经济指标列为监察的内容,显示对经济监察的重视;最后,司法监察已成为监察的重点,皇帝派出巡按地方的监察御史多奉命察大案、要案、冤案。除《监察六法》外,皇帝对御史每次巡行的监察重点都作出明确的指示。元代有完善的监察制度,中央御史台承唐制,地方上独创行御史台。明朝监察制度最为完备,把所有官员都置于严密监控之下。清朝的监察制度大体沿袭明代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监察体系。
——摘编自《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代完善监察制度的措施。(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我国古代监察制度发展、演变的认识。
材料一 秦汉时期,由于封建监察制度尚处于创建和形成过程中,监察机构及其职权的行使只是相对独立,由位次于丞相的御史大夫一身二任,在隶属关系上多少受到丞相统制。 至唐代,监察机构不仅独立,而且更加健全。中央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和察院,分工监察, 自成系统。元代的御史台与中书省、枢密院三权分制,地位并重,鼎足而立......我国古代监察官员的选拔与任用上其标准均严于一般官员,历代都非常重视德、才、识三方面的考察。 不仅要求监察官员必须具有清廉耿直、刚正不阿、敢谏敢言等品格,而且要求监察官员具有 较高的文化水平。此外还要求监察官员有丰富的从政经历和治政能力......汉初制定的《监御史九条》是监御史监察地方官吏的法律依据。汉武帝时期制定的《六条问事》是我国第一部地方监察法规,对我国的监察制度有深远的影响。宋朝颁布的《诸路监司互察法》规定监司之间或监司与属官之间,有相互监督的权力,发现有违纪违法者可以相互举报。
——摘编自《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历史沿革、特征及借鉴意义》
材料二 自公元前6世纪开始,古代雅典就逐步确立和实施了奴隶制民主共和政体。作为城邦最高权力机关的公民大会,不仅选举产生行政官员,也随时可对行政官员实行弹劾和惩罚。五百人议事会是公民大会的常设机构,按地域部落分成10组轮流值班。在没有召开公民大会期间,五百人议事会承担着对国库、国玺和政府官员进行监察的职责,并负责监督公民大会通过的各项法律的准确执行。陪审法庭主要是司法机关,但也行使着监察机关的权力,对行政官员的活动予以督察。古代西方监察制度自成体系,其产生具有历史合理性,推动了西方政治文明的发展。
——摘编自王晓天《中西古代监察制度之比较》
(1)根据材料一,指出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特点,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古代监察 制度的作用。
(2)根据材料二,指出与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相比,古代雅典监察体制的不同之处,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导致中西古代监察制度差异的主要原因。
材料一 中国从西周就开始了权力监督的制度建设。秦汉时期已有大量相关法规,如关于官吏任用与铨选的《置吏律》、关于官吏调任与监察的《效律》和考核官吏为政情况的《上计律》等。唐朝时出现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的行政法典——《唐六典》,首次以法典的形式为行政监督提供了完备的法律根据。在此基础上,宋朝不仅大量充实各项监察法规,诸多行政制度也体现了权力监督理念,如在人事任用上通过了“避亲法”、“避嫌法”等回避制度约束官员权力。明清两朝也制定了专门的行政法典和比较完善的监察法,对监察考课机关的职掌权限、官员的条件及责任义务等做出详细的规定。
——据白钢《中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二 宋英宗欲擢王畴为枢密副使,封驳官钱公辅认为王畴“素望浅”,不宜擢升。英宗不仅不采纳其意见,反而贬钱公辅为滁州团练使。
——据贾玉英《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发展史》
根据材料一概括古代中国权力监督的突出特点。根据材料一、二分析古代中国权力监督的作用与局限。
9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在古代中国,君主要想统治一切,就必须依靠官僚集团来实现;同时君主也需要对内外官僚进行严密控制,这就需要一种督察百官的力量。同时,为避免君主在用人行政方面出现重大失误,需要设立一个机构来进行协调和制衡。我国历代监察都实行独立垂直的管理体制,不对地方行政长官负责。历代王朝都把监察官员视为防止官吏腐败的最后一道防洪堤,故而对他们委以重任。监察官员是“秩卑而命之尊,官小而权之重”。
——整理自蒋云贵、戴正良《论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借鉴意义》
材料二 美国所实行的三权分立与制衡不是简单的权力再分配,也不是简单的权力之间的制约,而是在动态的权力运作过程中体现各自的价值,展现各自的权威,实现相互的协作。它对于维护美国资产阶级利益,调整不同利益集团的冲突,防止某一个人和某个集团的独裁,保障公民权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权力的制约和平衡也造成了权力的效率低下、权力的相互倾轧、全力配合的缺失。
——摘编自魏海群《美国三权分立制度的历史发展及其启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古代中国建立监察制度的原因并概括该制度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美国权力制衡所产生的影响。
(3)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古代中国监察体制与美国三权分立体制的不同。
材料一 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经历了悠久的发展过程,形成了完整的制度和严密的法律体系。……由于监察主要以官为对象,因此在官僚制度取代世卿制度以后,监察制度才获得了独立的发展。……几属立法、人事、行政、经济、军事、司法、文教、礼仪、祭祀等均纳入监察的职掌范围。正是由于监察机关对国家的稳定起着一定的作用,历代统治者均极为重视。
——摘编自张晋藩《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
材料二 清政府1908年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虽然它仍然规定“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但它首先要求“上自朝廷,下至臣庶,均守钦定宪法,以期永远率循,罔有逾越”;其次规定不经议院议决,君主就不能颁布法律,“已定之法律,非交议院协赞”,君主也无权“以命令更改废止”。这种一切权力都是法律监督对象的宪政观念的诞生、传播和逐步被接受是法律监督近代化的最大成就。在传统的监督体制中,监察机构独立承担着整饬吏治的职责。近代逐步确立了集立法、行政、司法和审计监督等各种法律监督于一体的综合监督体制和分权制衡的法律监督原则。随着报纸、电台等新式传媒工具的出现和“庶政公诸典论”等立宪指导思想的公布,“庶人不议”的禁令解除了。几千年的封建文化专制出现了松动,人们第一次可以合法地指陈时政,议论国事。同时“党禁”的解除使得政党政治第一次登上了中国的历史舞台。这些新生事物为中国法律监督体制注入了新的活力。
——摘编自刘双舟《简析我国法律监督体制的近代化》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近代中国监察制度的主要变化。
(3)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当代中国监察制度建设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