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监察体系的渐趋成熟 |
B.监察机构权力的扩大 |
C.监察权与行政权分离 |
D.君主专制权力的加强 |
A.严重威胁中央政府 |
B.逐渐转变为地方行政长官 |
C.导致国家走向分裂 |
D.失去监察地方长官的权利 |
材料一 在秦与西汉时期,御史大夫作为监察长官,同时又是丞相的副职,受到丞相的统制,因此,监察机构的设置与管理,或由丞相决定,或由丞相参预其中。隋朝废除(御史台)台主任命御史台官署的制度,改由三省长官推荐,或由中央吏部考核任命,皇帝直接命令圈点。唐高宗永徽年间(649—655年)后,监察御史“多是敕授”。到了宋仁宗时,他规定宰相所荐举的官吏及宰相的亲故不得出任御史,而由皇帝亲自任用和掌握,直接对皇帝负责。职权上,秦汉时期,监察官无权处置违法失职的官吏,只有上奏或呈报丞相或州郡长官查处。随着监察官吏权力的不断增大,监察官渐次有了部分的直接处分权。……宋朝御史台有权传讯违法失职官吏,复审大理寺审理案件。明朝巡按御史可以直接查处违法失职官吏。
——据张立武《试论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基本特点及其借鉴意义》整理
材料二 在(古代希腊的斯巴达,尽管采取奴隶主贵族的专制,但行使司法权的监察官形成了对最高权力享有者“王”的有效制约。在任何一个王出征的时候,都有两个监察官跟随着他,监视着他的行踪。监察官有权对王进行刑事审判。亚里士多德指出,在雅典,监察官们的权柄如此之大,以至国王也不得不讨好他们。……在雅典,司法的权力制约功能就更加明显,高级官吏从选任到离职都必须接受严格的审查。
——摘自孙永兴《论西方早期社会的司法》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变化,并分析这些变化所带来的影响。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古代希腊监察制度与古代中国的不同,并分析形成这种不同的原因。
时间 | 概况 |
西汉 | 御史中丞隶属御史大夫,“在殿中兰台,掌图籍秘书,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十五人,受公卿奏事,举劾安章” |
东汉 | 御史府改称御史台,御史中丞成为御史台主,属少府 |
魏晋 | 御史台成为完全独立的部门,设于宫中,御史中丞直接向皇帝负责 |
A.皇帝权威日益凸显 |
B.监察机构地位降低 |
C.中央集权日趋强化 |
D.监察官员擅权乱政 |
A.谏官是对宰相负责的行政官员 |
B.谏议机构与政府分权制衡 |
C.谏官有利于提高了宰相的权威 |
D.宋代君主专制进一步加强 |
材料一:獬豸是传说中的上古神兽,能辨曲直,能识善恶忠奸、遇奸邪则触之,令犯法者不寒而栗。早期獬豸是“独角羊”形象,羊与善、善与法是紧密相连的,其温顺善良的外形,实则承载着华夏民族公平、正义的诉求。秦汉以来,獬豸造型逐渐脱离早期温顺的形象,与狮、虎及豹等凶猛动物最凶狠的一面结合,形成更加严酷、凶悍的新獬豸形象。经过秦汉时期的加工改造,獬豸在古代法文化中的地位趋于稳固,并在历代司法领域均有表现。从秦初到清末,獬豸一直是法官、监察官的重要标志。秦代“侍御史冠獬豸冠”。唐时期,御史台官员“或戴豸以触邪,或竖鹖以表武”。明清都察院左都御史至监察御史等司法官一律戴獬豸冠。这种法文化形态一直影响到现代检察官、法官、律师等的服装,成为世界法制史上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
——摘编自霍志军《獬豸形象的文化意蕴》
材料二:维新变法期间,康有为上书:“非易其衣服不能易人心,成风俗,新政亦不能行”,把变衣冠作为学习西方文明和推行新政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从日本、德国引进大陆法系的黑袍式法服。民国建立后,政府引进的法袍用玄色绸布制作,在白色的缂带后面衬以略宽的乌黑的章绒。这象征法官要明辨是非、分清皂白。法袍无领,领口处呈圆形,寓司法独立、法力通天之意。从正面看,整件法袍没有任何皱褶和赘物,给人简洁明快的感觉,体现了中华法统的尊严。
——摘编自尚鑫《法官服饰的法理透析》
(1)据材料一,指出我国古代獬豸形象内涵变化,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变化原因。
(2)据材料二和所学知识,概括近代中国司法服饰的特点,并指出这种变化影响。
A.行省成为行御史台监察重点 |
B.行御史台代表着中央控制行省 |
C.元朝初年地方监察制度逐渐完善 |
D.行御史台与行省长期紧张对立 |
8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古代中国监察官员在行使监察权力之时,监察机关与监察官员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监察。历朝对于严格监察官员的选任主要奉行三条原则:其一,注重监察官员的基本素质。其二,注重在具有实际政治经验和有良好治绩的各级官吏中选拔监察官。其三,晋升从优,出将入相。御史台至东汉时已开始独立行使职权,魏晋以后成为皇帝亲自掌握的机构,台官的地位也相对独立,往往不受台主牵制,而直接向皇帝上章弹奏。唐玄宗规定弹奏应先通过御史台副长官御史中丞,再通报中书、门下,然后方可弹奏。唐中宗时又下令弹劾官员必须先送奏章,有关部门批准后才可当庭弹奏。宋朝规定御史每月必须奏事一次,称为“月课”,如果上任百日还无所纠弹,就要被罢黜,或调任外官,或受罚俸减薪之处分。清代“科道合并”,“台谏”进一步合一,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纠官与谏官的两种职能也无形中变为一种职能即纠举百官。康熙初年,干脆废除巡按御史制度,“事权尽归地方的总督或巡抚”。雍正时,又将“六科给事中”改隶都察院。自此,历史上封建监察制度的影响也不复存在。
材料二 清政府1908年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虽然它仍然规定“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但它首先要求“上自朝廷,下至臣庶,均守钦宪法,以期永远率循,罔有逾越”;其次规定不经议院议决,君主就不能颁布法律,“已定之法律,非交议院协赞”,君主也无权“以命令更改废止”。这种一切权力都是法律监督对象的宪政观念的诞生、传播和逐步被接受是法律监督近代化的最大成就。在传统的监督体制中,监察机构独立承担着整饬吏治的职责。近代逐步确立了集立法、行政、司法和审计监督等各种法律监督于一体的综合监督体制和分权制衡的法律监督原则。随着报纸、电台等新式传媒工具的出现和“庶政公诸舆论”等立宪指导思想的公布,“庶人不议”的禁令解除了。几千年的封建文化专制出现了松动,人们第一次可以合法地指陈时政,议论国事。同时“党禁”的解除使得政党政治第一次登上了中国的历史舞台。这些新生事物为中国法律监督体制注入了新的活力。
——摘编自刘双舟《简析我国法律监督体制的近代化》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其历史作用。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近代中国监察制度的主要变化并分析原因。
A.旨在强化君主专制权威 |
B.体现以小制大的治理模式 |
C.实现专制下的权力转移 |
D.有效地制约了丞相的专权 |
A.实现专制下的权力转移 |
B.有效地制约了丞相的专权 |
C.旨在强化君主专制权威 |
D.体现以小制大的治理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