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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11 道试题
单选题-单题 | 适中(0.65) |
1 . 我国古代的监察立法,最早见之于史料比较成熟且有系统性的法令当属西汉武帝时的《六条察郡之法》,该法用以规范监察官员的行为,这里的监察官员可能是
A.州刺史B.郡监御史C.御史大夫D.提点刑狱使
单选题-单题 | 适中(0.65) |
名校
2 . 以下是有关古代“通判”一职的史料记载。
史料出处
(943年,张易)以水部员外郎通判歙州……郡事亦赖以济。《南唐书·张易传》
宋初……始置诸州通判……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可否裁决,与守臣通签书施行。《宋史·职官志》
(南宋通判)有按察之名,无事权之实……督经总制钱为职业。《四库全书·后村集》
据此可以断定的是(  )
A.通判一职的设置始于南唐B.南宋通判的职权有名无实
C.通判行使地方最高行政权D.通判发挥过地方监察作用
2019-12-20更新 | 280次组卷 | 21卷引用:【全国百强校】重庆市第八中学2017-2018学年高一下学期期末考试历史试题
单选题-单题 | 适中(0.65) |
名校
3 . 史料记载,汉初御史、丞相负责监察,察无专区、责任不明;汉武帝时期创立刺史制度,将全国分为十三个州部,每刺史察一州监察对象除“强宗豪右”外,还有地方郡国的二千石官员。这一变化体现出
A.汉武帝有效地加强了君主的权力
B.王国割据问题依然存在
C.地方官员完全受制于刺史
D.汉代监察体系逐渐趋于完善
单选题-单题 | 适中(0.65) |
名校
4 . 据史料记载,汉初御史、丞相史监察,察无专区、责任不明;汉武帝时期创立的刺史制度分为十三部州,每刺史察一州,监察对象除“强宗豪右”外,对朝廷在地方上的命官仅限于郡国二千石。这一变化最能说明
A.加强了君主专制B.地方制据依然存在
C.地方命官地位低于刺史D.汉代监察体系逐渐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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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在古代中国,君主要想统治一切,就必须依靠官僚集团来实现;同时君主也需要对内外官僚进行严密控制,这就需要一种督察百官的力量。同时,为避免君主在用人行政方面出现重大失误,需要设立一个机构来进行协调和制衡。我国历代监察都实行独立垂直的管理体制,不对地方行政长官负责。历代王朝都把监察官员视为防止官吏腐败的最后一道防洪堤,故而对他们委以重任。监察官员是“秩卑而命之尊,官小而权之重”。

——整理自蒋云贵、戴正良《论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借鉴意义》

材料二   美国所实行的三权分立与制衡不是简单的权力再分配,也不是简单的权力之间的制约,而是在动态的权力运作过程中体现各自的价值,展现各自的权威,实现相互的协作。它对于维护美国资产阶级利益,调整不同利益集团的冲突,防止某一个人和某个集团的独裁,保障公民权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权力的制约和平衡也造成了权力的效率低下、权力的相互倾轧、全力配合的缺失。

——摘编自魏海群《美国三权分立制度的历史发展及其启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古代中国建立监察制度的原因并概括该制度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美国权力制衡所产生的影响。

(3)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古代中国监察体制与美国三权分立体制的不同。

6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封驳就是封还君主失宜的诏令而不下行,驳正臣下有误的奏章而不呈递,其中包含了对公文权力运行的审查与监督,驳正违失指对中央及地方官员的权力监察。北宋前期通过银台封驳司主管公文的传递、审查、新闻发布和档案的整理留存等,是公文传递审查权和封驳权的合一,机密公文必须要经过此机构的审查才能发送,皇帝的诏命、宰相和枢密的公文都要经过此机构的审查,才能发放有关部门执行。

                     ——孟宪玉《宋代封驳制度权力制约的精神的当代价值》

材料二 美国宪法设计了一个不允许任何权力分支部门掌握全部政府权力,同时又能整体而有效地推进政府工作的权力关系模式。它规定国会有权要求总统条陈政策以备审议,有权建议、批准总统对其所属行政官员的任命,有权批准总统对外缔结的条约等,从而体现了国会对总统的制约。……同时,美国宪法还规定了总统对国会的制约。表现在:总统有立法发掘权,副总统兼任参议院议长,对立法机关的活动产生一定的影响。

                                   ——《论权力制约原则》


(1)根据材料一,概括宋代封驳制度的内容和作用。
(2)根据材料二和所学知识,说明美国宪法设计权力制约的理论依据和特点。
(3)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宋代封驳制度与美国权力制约的主要不同点。
2019-12-27更新 | 178次组卷 | 26卷引用:云南民族大学附属中学2018届高三上学期期末考试历史试题
单选题-单题 | 较易(0.85) |
7 . 2013年习近平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在我国古代如何制约权力也有一些具体的制度设计和实践。谏议制度是监察制度的一部分,“谏”字的独特含义是对皇帝的绝对权威提出异议。唐代的门下省具有谏议和封驳职能……明清时期监察制度达到顶峰,但专设的谏议机构却没有了。对上述材料理解正确的是
A.明清谏议机构消失是服务于皇权需要
B.皇帝是国家的主宰,是最高权力的拥有者,因此唐代谏议制度对皇权不起制约监督作用
C.谏议制度能够从根本上限制皇权至上,保证权力的规范正确运行
D.明清监察制度已经丧失了它原有的功能和价值,对君臣形同虚设
2019-12-14更新 | 44次组卷 | 1卷引用:贵州省毕节市实验高级中学2018-2019学年高一上学期期末考试历史试题
8 . 权力制约是人类政治智慧的结晶。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封驳就是封还君主失宜的诏令而不下行,驳正臣下有误的奏章而不呈递,其中包含了对公文权力运行的审查与监督,驳正违失指对中央及地方官员的权力监察。北宋前期通过银台封驳司主管公文的传递、审查、新闻发布和档案的整理留存等,是公文传递审查权和封驳权的合一,机密公文必须要经过此机构的审查才能发送,皇帝的诏命、宰相和枢密的公文都要经过此机构的审查,才能发放有关部门执行。

——摘自孟宪玉《宋代封驳制度权力制约的精神的当代价值》

材料二   依照洛克的分权论,国家权力分为三种,其中立法权属于议会,行政权属于国王,可以否决议会的法案,联盟权亦属于君主,可见洛克的分权论是限制削弱,却又不抛弃王权。正是本着这一原则,议会在限制王权时,保留了国王的许多特权。光荣革命后,英国法律以“默认”的方式保留了国王的许多特权。对此,一位学者说的真切:“光荣革命”后的一系列法令确定了不得违反的某些规定,而对其能够怎样行动却未明确规定。

——摘自阎照祥《英国虚君制的逐步形成》


请回答:
(1)据材料一,概括宋代封驳制度的内容和作用。
(2)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英国国王仍享有特权的原因。
(3)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宋代和近代英国在君主权利制约上的本质区别。
9 . 廉政建设需要制约权力,进行制度创新。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武帝元封五年,初置部刺史。刺史班宣,周行郡国,省察治政,黜陟能否,断理冤狱。(刺史)秩卑权重,以卑临尊……此大小相制,内外相维(相互制约平衡)之意也。

——《中外监察制度简史》

材料二   所谓“五权”,是指除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之外,还有考试权和监察权。……孙中山看到了三权分立学说的不足:由议会掌管监察权,不利于权力的相互制约,容易造成“议会专制”;没有明确的考试制度,导致“任用私人”和“盲从滥举”。……根据孙中山设计的五权宪法,中华民国中央政府由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和监察院组成,五院皆对国民大会负责。……他提出的五权分立、权能分治、以权治能等思想……构建了中国特色的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是孙中山宪政思想的伟大创新。

——王华的《制度设计中的创新与缺陷》

材料三   第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第83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地方国家机关的干涉。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131条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13条宪法第五条增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

——习近平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


请回答:
(1)据材料一,归纳汉武帝时期刺史制度的主要职能和特点。
(2)概括材料二的基本观点。评价孙中山宪政思想的历史与现实价值。
(3)根据材料三,你对新中国廉政建设有何认识?
2019-07-05更新 | 34次组卷 | 1卷引用:四川省西充县义兴中学2018—2019学年度下学期高二期末历史试题
10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我国早在西周时期就已出现了负责监察百官的“小宰”和“大宰”之职。汉代出台了专门的监察法规《监御史九条》《刺史察举六条》等,中央监察权由御史大夫执掌,御史大夫有权监察丞相;汉武帝时将全国分成十三部州,每州派刺史一人负责监察。自魏晋之后,监察主体机构与行政机关分离,独立建署直至清朝止,均由皇帝直接领导。唐代有专门的监察法规——《六察法》,此外,《唐六典》《唐律·职制律》等也包含了监察立法的内容。中央监察机关为御史台,监察御史为正八品上,有权监督六部尚书,奉旨巡案,气派震慑州县。元、明、清时期,监察制度得到了充分发展,监察系统组织高度统一、完整与合理。古代监察制度曾是反击官员腐败的利器,但其发展与君主专制不断强化是同步的。

——摘编自崔永东《中国传统监察制度的特点与价值》等

材料二   辛亥革命后,受西方资产阶级国家政治理论的影响,孙中山参与制定并颁布的《临时约法》规定了国会对行政权力享有监察权……民国初年,大总统任命国务员、外交大使、公使、宣战、靖和、缔结条约、宣告大赦等非经国会同意无效;对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参议员20人以上连署提出弹劾,经参议员五分之四以上出席,出席人数四分之三以上同意,弹劾可成立;对国务员有失职或违法时,由参议员10人以上连署提出弹劾,经参议员总数四分之三以上出席,出席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成立弹劾。国会可以提请政府对有受贿或违法的官吏进行查办,并将查办结果呈报参议院。

——摘编自黄泽南《民国初年的监察制度述论》


(1)根据材料一,概括我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评其作用。
(2)根据材料二,概括指出民国初年国会对行政权力行使监察权的内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这一监察制度形成的背景。
2019-01-28更新 | 75次组卷 | 1卷引用:【校级联考】重庆市部分区县2018-2019学年高一上期末测试历史试题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