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内容丰富,体系完备 | B.以小监大,以卑督尊 |
C.地位独立,专权跋扈 | D.分工合作,职责明确 |
A.考核和监察制度利于加强对地方的管控 |
B.官员的选拔方式和流程已经比较成熟 |
C.监察制度杜绝了官吏的贪腐及渎职行为 |
D.察举制度加强了被选拔官员的责任感 |
A.解决了社会的主要矛盾 | B.具有促进社会稳定作用 |
C.对地方进行了有效管理 | D.限制了田庄经济的发展 |
A.导致了中央官制的混乱 | B.目的是巩固专制统治 |
C.削弱了监察机构的职权 | D.消除了割据分裂根源 |
皇帝 | 州刺史权力核心内容 |
汉武帝 | 限制地方大族兼并土地;督察郡国,巡视吏治 |
汉昭帝 | 增加镇压诸侯谋反、民众反抗的权力 |
汉平帝 | 增加安置流民、处理少数民族事务、参与某些中央决策的权力 |
A.中央集权受到挑战 | B.社会矛盾层出不穷 |
C.君主专制不断强化 | D.刺史制度日趋完善 |
材料一 明朝初期改前代御史台为都察院作为中央监察机构,对全国十三道监察御史负有领导、监督与考核的职责,而监察御史掌管监察百官、巡视郡县、纠正刑狱、肃整朝仪等事务。又创设六科给事中制度,即在吏、户、礼、兵、刑、工六科中,各设置给事中之职,其具体职能如:对各科驳正违失、对口监察、弹劾在京大臣等等。六科给事中不受都察院的管辖,与都察院相互制约、监督。清朝都察院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派遣御史监察专项工作,例如检查档案、巡视京营、学校等。战争期间,还可以派御史监记军功。
——摘编自韩兵昶《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简论》等
材料二 14世纪时,英国国会由贵族院、平民院组成。1343年,英国国王爱德华三世慑于国会的压力,宣布贵族院有权控告大臣。1386年,平民院又因财政大臣萨福克伯爵滥用职权而向贵族院起诉并获胜。这样,就确立了平民院提出弹劾案、贵族院审判的监察弹劾程序,由此形成惯例,并得到1701年英国《王位继承法》的确认。在此基础上,英国各部门、各行业、各地区又相继成立了各种不同的监督机构,但因地方高度自治,缺乏全国统一的协同机制。1787年,美国第一次以宪法的形式肯定了议会的监察弹劾权,此后,监察弹劾权作为议会监督政府的手段,被资本主义国家广泛采用。
——摘编自王晓天《中西古代监察制度之比较》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明清监察制度的特点,并分析其形成原因。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14-18世纪的中国与欧美其监察制度形成过程的主要差异,并简析其共同的历史作用。
材料 “刺史”即刺举不法之人。(汉)武帝时称部刺史,全国划分为十三个部(州),每部(州)包括若干个郡。每年秋八月,刺史分部周行督察,年终返京奏报;其没有常设的办事机构,走到哪里便临时设“治所”或“所止理事处”。作为中央政府派逢的监察特使。其具体职责从一开始就有明文规定,即“六条问事”。对于郡国诸侯王的行为一经查出有违法之处,便可奏报皇帝;其不察小吏,专察大吏,不光举劾奏报,还可以贬退大吏。刺史受中央御史中丞直接管辖,地位并不高。属下大夫,待遇也不丰厚,每年秩六百石,但刺史所监察的对象却远远高出自身的地位,以监察二千石的官吏(地位相当于郡守,即地方最高职位)
——摘编自窦重山《浅论刺史制度的产生及其演变过程》
指出汉武帝时部刺史的特点。
材料一 中国古代监察体制是一项系统性的制度设计。中国古代地方监察机关与地方行政机关相分离,直接从属于中央监察机关。中国古代监察范围宽泛,如汉初的《监御史九条》中,监察有讼者、盗贼者、伪铸钱者、非所当服者等。弹奏对象既可纠弹“官非其人”,也可议奏言“政非其理”。据统计,清代科道官共上奏疏687篇,其中弹勒之疏约占30%,言事之疏约占70%,许多事项实际上都是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一般事务。中国古代的监察不仅“劫”,还有“举(荐)”,其功能是罚赏俱有。此外,古代监察在违法犯罪发生之前就介入”事前监察”。在帝国政体下,监察的独立只能是外在的、相对的,而依附皇权是内在的、绝对的。
——摘编自艾永明《中国古代监察体制》
材料二 孙中山在中国监察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监察权”的概念,至今仍为理论界和我们的法律法规所采用。监察权必须独立的思想,则是孙中山监察思想最主要最核心的内容,亦是他长期一贯的思想。同时,他主张监察权是由国民大会授予的,必须对国民大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孙中山认为监察权应当与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一样独立,主张建立立法、行政、司法、考选和纠察“五权分立”的政府架构。孙中山的监察思想,作为他民权主义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立足于中国国情,“集合中外之精神”,达到了同时代人所难以达到之高度。
——摘编自王晓天《孙中山的监察思想》
材料三 新时代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对反腐败体制机制的完善与发展。中国的监察体制改革正逐渐步入深水区,面临着一系列需要探索实践的国境。从斯大林开始,苏联监察体制逐渐失去效力,导致苏联出现了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中国的改革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发展理念,从监察职能延伸、监察主体的合理构建、纪法与法法的街接以及权力监督格局上进行路径创新,进一步提升国家腐败治理能力。
——摘编自聂应德、付扬《试论我国监察体制的创新发展》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监察体制的基本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孙中山提出“监察权”的原因。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新时期重视监察体制建设的意义。
(4)结合上述材料,谈谈你的认识。
A.监察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监督官员规范执政,防止贪污腐败 |
B.隋唐时期的御史台主要职责是到京都各监狱视察执法情况 |
C.这种制度在防止腐败、低效,打击地方割据势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
D.从根本上约束了皇帝的权力,防止了决策的失误 |
材料一 我国古代行政监察制度是适应君主专制和中央集权制而建立起来的。两汉时期,朝廷设立各级监察机构和监察官员,监察机构开始独立于行政系统。监察官员的品级比相应行政官员的级别低,但职权较大,如隋朝御史大夫为从三品,但其监察范围包括公卿宰相和各级官员。唐朝以来,各朝推行检举、控告、采访调查、深入部门定期检查、重大政治活动亲临现场督察以及考课督察结合等方式,以保证监察效能的实现。宋代设立监司、监州,来完善地方监察体系。清朝不仅在全国设十五道监察御史,还规定都御史统辖省按察使。
——摘编自林志强、张旭日《中国古代行政监察制度特征研究》
材料二 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开展,中国共产党借鉴苏俄(联)社会主义政权建设模式,结合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于1931年正式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为保证苏维埃政权的有效运行和抵制封建官僚思想的侵蚀,中共在根据地逐步形成了以党政监督为主体,专业性监督部门和群众性监督组织相结合的监督制度。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监督实践成为后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的源头。
——摘编自吴超《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监督制度研究》
材料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国要有国法”。 1982年,全国90%左右的县团级以上党委建立了纪检机构,国务院各部委都基本设立了纪检组织。是年12月,第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其监督;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1986年,国家监察部成立后,各级地方政府行政监察机关相应迅速建立起来。
——摘编自谢撼澜、谢卓芝《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监督制度建设的进程与经验》
(1)根据材料一,概括我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基本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积极作用。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时期监察制度形成的背景。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新时期我国监察制度建设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