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内容丰富,体系完备 | B.以小监大,以卑督尊 |
C.地位独立,专权跋扈 | D.分工合作,职责明确 |
A.君臣权力相互制衡 | B.谏官确保决策正确 |
C.宰相地位受到威胁 | D.制度建设不断发展 |
时期 | 制度 | 相关法律/规定 | 考核标准/内容 | 考核机构 |
秦汉、魏晋 | 上计 | 汉《上计律》、 西晋《五条课郡县法》 | 土地人口、财政收入、社会治安 | 御史、尚书台 |
隋唐、宋代 | 考课、磨勘 | 《唐六典》、 宋《守令四善四最》等 | 官吏品质、道德修养 | 吏部、考课院 |
明清 | 外察与京察(大计)考察、考满 | 《明会典》《大清律例》等 | 能力、操守、政绩和贪腐情况 | 内阁、吏部、都察院 |
A.中央集权的不断强化 | B.从注重政绩变为注重德行 |
C.制度化考察不断完善 | D.从地方考核变为中央考核 |
A.解决了军阀割据问题 | B.加强了对官员的监督 |
C.提高了官员文化素质 | D.巩固了基层民主制度 |
A.使监察权得以超越行政权 | B.加强了中央集权 |
C.有利于监察机构行使职权 | D.提高了行政效率 |
材料一 秦汉时期,由于封建监察制度尚处于创建和形成过程中,监察机构及其职权的行使只是相对独立,由位次于丞相的御史大夫一身二任,在隶属关系上多少受到丞相统制。 至唐代,监察机构不仅独立,而且更加健全。中央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和察院,分工监察, 自成系统。元代的御史台与中书省、枢密院三权分制,地位并重,鼎足而立......我国古代监察官员的选拔与任用上其标准均严于一般官员,历代都非常重视德、才、识三方面的考察。 不仅要求监察官员必须具有清廉耿直、刚正不阿、敢谏敢言等品格,而且要求监察官员具有 较高的文化水平。此外还要求监察官员有丰富的从政经历和治政能力......汉初制定的《监御史九条》是监御史监察地方官吏的法律依据。汉武帝时期制定的《六条问事》是我国第一部地方监察法规,对我国的监察制度有深远的影响。宋朝颁布的《诸路监司互察法》规定监司之间或监司与属官之间,有相互监督的权力,发现有违纪违法者可以相互举报。
——摘编自《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历史沿革、特征及借鉴意义》
材料二 自公元前6世纪开始,古代雅典就逐步确立和实施了奴隶制民主共和政体。作为城邦最高权力机关的公民大会,不仅选举产生行政官员,也随时可对行政官员实行弹劾和惩罚。五百人议事会是公民大会的常设机构,按地域部落分成10组轮流值班。在没有召开公民大会期间,五百人议事会承担着对国库、国玺和政府官员进行监察的职责,并负责监督公民大会通过的各项法律的准确执行。陪审法庭主要是司法机关,但也行使着监察机关的权力,对行政官员的活动予以督察。古代西方监察制度自成体系,其产生具有历史合理性,推动了西方政治文明的发展。
——摘编自王晓天《中西古代监察制度之比较》
(1)根据材料一,指出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特点,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古代监察 制度的作用。
(2)根据材料二,指出与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相比,古代雅典监察体制的不同之处,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导致中西古代监察制度差异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