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人们对法律的确定性的要求 | B.人们用法律维护自己利益的愿望 |
C.贵族和平民斗争后的妥协性 | D.贵族和平民维护社会秩序的理想 |
A.罗马重视规范人们社会行为 | B.罗马注重保护公民私有财产 |
C.罗马帝国重视调整公民关系 | D.古代罗马严禁破坏农业生产 |
A.反映了人文主义思想的发展 |
B.表明天主教会的权威被打破 |
C.说明罗马法发展到完备阶段 |
D.适应了城市经济发展的需要 |
A.以推进平民的权利为主 | B.成为统治者控制社会的工具 |
C.解决了社会不公平现象 | D.奠定了罗马民主政治的基础 |
A.解决了罗马公民与外邦人之间的矛盾 | B.体现罗马法十分重视程序公平 |
C.有利于完善法律体系及缓和社会矛盾 | D.体现了罗马法强调形式的特点 |
A.注重形式,侧重国家事务 |
B.标志着罗马法学的成熟 |
C.适应了帝国时期的要求 |
D.成为罗马成文法的起点 |
A.疑罪从轻 | B.以礼入法 | C.礼法并重 | D.公平正义 |
材料一 中国法典的缘起与(罗马)查士丁尼法典的组成方式有相同之处……限制《中国法典》之外的出版物的发行(政府除外),罗马亦是如此:两国都各自以公告、律令和诏书等形式立法,还有诸如过继、家庭财产共同占有关系等都有相同之处。
——田涛《西方人眼中的中国法律接触与碰撞》
材料二 新兴地主阶级反对奴隶主贵族垄断法律,坚决要求把成文法律公布出来,以保护他们的私有财产和其他权利。汉文帝接受贾谊的“儒家‘兴礼乐’,更新秦朝法律,‘刑不上大夫’”的建议。汉律规定,对普通人犯随时逮捕,对有贵族官僚身份的人犯,如需要逮捕的,必须先奏请皇帝批准,逮捕后不加刑具,以示宽容。刘邦时,法令规定商人“不得衣丝乘车”,吕后、惠帝时规定“市井子孙不得为官吏”。
——据李小兵《中国古代法律制度》整理
材料三 公元前3世纪左右,平民在法律上已取得与贵族平等的地位,开始享有完全的公民权。到公元212年,罗马皇帝卡拉卡拉颁布敕令,授予一般臣民以公民权。帝国初期罗马法学家们讲的“平等”,不仅是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上的平等,而且也是建立在罗马奴隶制社会相当发达的私有制和商品交换基础上的平等。古希腊多葛学派进一步提出自然法体现人的理性的观点。古罗马思想家西塞罗和后来的法学家们继承并系统论述、论证自然法学说。
——沈宗灵《略论罗马法的发展及其历史影响》
请回答:
(1)据材料一,归纳古代中国与罗马在法治方面,有哪些相似点?
(2)对比材料二、三,指出古代中国与罗马法律在保护对象、立法理念、经济主张等方面有何不同?
(3)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说:“法律决非一成不变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洋因风浪而起变化一样,法律也因情况和时运而变化。”试以古罗马法的演变为例,阐释该观点。
A.公民法逐渐向万民法过渡 | B.法学家成为司法的主体 |
C.自然法精神得到较好贯彻 | D.法律的普适性逐渐扩大 |
材料一 “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治民无常,唯治为法……明主之所导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谓刑、德。曰: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为人臣者畏诛罚而利庆赏。”“法者,王之本也。”
——摘自《韩非子》
材料二 事实上存在着一种符合自然的,适用于一切人的、永恒不变的,真正的法——正确的理性。这个法通过自然的命令鼓励人们履行他们的责任,又通过自己的禁令制止人们为非作歹。……用人为法来削弱它,在道义上永远是不正当的;限制它发挥作用,也是不允许的;使它全部无效,更是完全不可能的。元老也好,人民也好,都不能解除我们服从这一律法的责任。它不会在罗马立下一条规矩,在雅典定下另外一条;它更不会今天立一条规矩,明天另立一条。
——摘自【古罗马】西塞罗《论共和国》
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提取出两条关于韩非子与西塞罗的法律思想不同的信息,并予以说明。(要求:观点明确,说明合理,史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