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私有观念的动摇 | B.信守契约的本质 |
C.形式主义的消失 | D.务实灵活的特点 |
2 . 日耳曼统治者在灭亡了西罗马之后却主动学习了古罗马以法治国的统治理念,“作为征服者反而被被征服者所征服”。这种现象出现的根本原因是( )
A.日耳曼人认识到自己的落后 | B.农耕文明比游牧文明更加优越 |
C.罗马法律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 D.日耳曼统治者巩固统治的需要 |
A.罗马重视法学家的作用 | B.罗马法缺乏理性精神 |
C.法学家垄断法律解释权 | D.罗马法体系有待完善 |
材料 帝政时期,民众大会、元老院的立法权名存实亡,其立法权被皇帝的敕令所代替。……帝政后期,皇帝和法学家致力于法典的编纂是罗马法发展中的显著特点,因此许多学者将这一时期称作法典编纂时期……大规模、系统的法律编纂工作,是在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统治期间和他去世后的一段时间进行的。公元527年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即位后,为了恢复昔日罗马版图,谋求罗马昌盛的再现,挽救奴隶制的垂危命运,在发动对西方的战争的同时,对罗马法进行了系统的整理和编纂。
——曾尔恕主编《外国法制史》第2版
请回答:
根据材料,概括“帝政时期”罗马法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写出查士丁尼皇帝整理编纂的法律汇编名称及其意义。
A.要求民众诚实守信 | B.根据人品定刑罚 |
C.要求法官以情入法 | D.有道德规范要求 |
A.有利于协调人与社会的关系 | B.旨在维护皇帝的专制权力 |
C.反映出罗马统治疆域的扩大 | D.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A.罗马法完全适应了近代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 |
B.罗马法因具有资产阶级性质得以在近代推广 |
C.罗马法为近代资本主义法律奠定了立法基础 |
D.近代英国非常重视沿用罗马法进行法制建设 |
材料一 因为诸事不是依少数人意见而定,而是取决于多数人,所以就叫做民主政治。这是不是说是属于每个人的东西呢?法律是为所有的人制定的,对于有私人纠纷的人来说,每个人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至于职街,如果一个人在某一方面优于他人,这并非由于他的出身,而是由于他的才能和功绩,使他获得重要地位。反之,贫穷并不能使一个有才能为国效力的人,因为地位卑微而被埋没。
——摘编自(古希腊)修昔底德《伯罗奔尼撒战争史》
材料二 在罗马共和国早期,权利主体只能是罗马市民。公元212年,卡里卡拉帝授予殖民地臣民市民资格,罗马帝国境内的所有外来人都获得罗马市民权之后,才逐渐取消了对罗马市民法主体的限制。罗马法的主体之所以如此狭隘有限,是与罗马早期落后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罗马市民资格的普遍授予不仅使帝国内所有的臣民都成为罗马市民,而且确认了所有人(除奴隶外)在法律上的平等,从而带来了私法权利的统一。
——摘编自谭建华《试论罗马法形式主义的演变》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雅典民主政治的特点及其积极意义。
(2)根据材料二,指出罗马法主体发生的变化,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变化的原因。
材料一 在罗马法司法体系中,万民法是比较成熟和发达的部分。它是继公民法之后,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罗马司法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万民法的发展给契约法律制度带来的影响就是,为了使外邦人的常识和社会实践能够接受契约双方当事人合意成为判断契约效力是否合法的唯一标准,原有烦琐的形式上的要求被逐步放弃。万民法契约法律制度最终发展为以契约当事人的合意为归宿,并对其他地域的习惯和法律兼容并包。
——摘编自赵融《西方契约法理论研究》
材料二 公元120—124年,爱建筑、狂热地尊崇希腊文明的哈德良皇帝亲自设计并重建了万神殿。从外面看,万神殿显得非常朴素,而且像堡垒一样笨重,入口的柱廊有16根12.5米高的希腊风格的花岗岩石柱,甚至可以说有些俗气。但是,当你穿过那精美的希腊神殿式的大门,走进内部时就会立刻被它宏伟壮观的气势和精美的装饰而深深折服。
——摘编自金文《极简罗马史》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万民法相较于公民法的优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万民法的形成对罗马社会的积极作用。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万神殿所体现的古希腊文化。
A.创新进取的精神 | B.开放包容的态度 | C.传承保存的特点 | D.桥梁纽带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