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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计 63 道试题
23-24高二上·全国·课时练习
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帝政时期,民众大会、元老院的立法权名存实亡,其立法权被皇帝的敕令所代替。……帝政后期,皇帝和法学家致力于法典的编纂是罗马法发展中的显著特点,因此许多学者将这一时期称作法典编纂时期……大规模、系统的法律编纂工作,是在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统治期间和他去世后的一段时间进行的。公元527年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即位后,为了恢复昔日罗马版图,谋求罗马昌盛的再现,挽救奴隶制的垂危命运,在发动对西方的战争的同时,对罗马法进行了系统的整理和编纂。

——曾尔恕主编《外国法制史》第2版


请回答:
根据材料,概括“帝政时期”罗马法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写出查士丁尼皇帝整理编纂的法律汇编名称及其意义。
2023-04-12更新 | 42次组卷 | 1卷引用:高中历史大单元作业(选择性必修)选必1第9课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21-22高一上·陕西渭南·阶段练习
材料分析题 | 适中(0.65) |
名校
2 .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因为诸事不是依少数人意见而定,而是取决于多数人,所以就叫做民主政治。这是不是说是属于每个人的东西呢?法律是为所有的人制定的,对于有私人纠纷的人来说,每个人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至于职街,如果一个人在某一方面优于他人,这并非由于他的出身,而是由于他的才能和功绩,使他获得重要地位。反之,贫穷并不能使一个有才能为国效力的人,因为地位卑微而被埋没。

——摘编自(古希腊)修昔底德《伯罗奔尼撒战争史》

材料二   在罗马共和国早期,权利主体只能是罗马市民。公元212年,卡里卡拉帝授予殖民地臣民市民资格,罗马帝国境内的所有外来人都获得罗马市民权之后,才逐渐取消了对罗马市民法主体的限制。罗马法的主体之所以如此狭隘有限,是与罗马早期落后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罗马市民资格的普遍授予不仅使帝国内所有的臣民都成为罗马市民,而且确认了所有人(除奴隶外)在法律上的平等,从而带来了私法权利的统一。

——摘编自谭建华《试论罗马法形式主义的演变》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雅典民主政治的特点及其积极意义。
(2)根据材料二,指出罗马法主体发生的变化,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变化的原因。
2022-12-09更新 | 716次组卷 | 7卷引用:第1课文明的产生与早期发展-高一历史下学期课后诊断性课时练+单元练(中外历史纲要下册)
3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在罗马法司法体系中,万民法是比较成熟和发达的部分。它是继公民法之后,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罗马司法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万民法的发展给契约法律制度带来的影响就是,为了使外邦人的常识和社会实践能够接受契约双方当事人合意成为判断契约效力是否合法的唯一标准,原有烦琐的形式上的要求被逐步放弃。万民法契约法律制度最终发展为以契约当事人的合意为归宿,并对其他地域的习惯和法律兼容并包。

——摘编自赵融《西方契约法理论研究》

材料二 公元120—124年,爱建筑、狂热地尊崇希腊文明的哈德良皇帝亲自设计并重建了万神殿。从外面看,万神殿显得非常朴素,而且像堡垒一样笨重,入口的柱廊有16根12.5米高的希腊风格的花岗岩石柱,甚至可以说有些俗气。但是,当你穿过那精美的希腊神殿式的大门,走进内部时就会立刻被它宏伟壮观的气势和精美的装饰而深深折服。

——摘编自金文《极简罗马史》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万民法相较于公民法的优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万民法的形成对罗马社会的积极作用。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万神殿所体现的古希腊文化。
4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极端民主政治催生出了雅典某些特殊的美德-“自由、平等、友爱”,这些美德最直接地表现了对弱者的同情。与奴隶均为国家所有的斯巴达不同,雅典除少数国有制外,绝大部分奴隶属于家庭个人所有,奴隶主与奴隶并肩工作、共同生活,他们的关系甚至要比夫妻和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还要亲密。古代雅典法律规定“如果有人杀死了一名并没有犯罪的奴隶,倘若他的杀人动机只是由于担心那名奴隶会揭发自己的可耻丑行,或出于其他类似的动力,那么这个人要被当作杀人犯受审,就好像死者是公民一样”。法律还规定奴隶可以在主人和具有雅典公民身份的第三方陪同下,向施虐者提起控诉。当奴隶受到暴力虐待而忍无可忍时,奴隶有摆脱现任主人并寻求新主人的权利。

——摘编自周芸《论古代雅典“温和”的奴隶制》

材料二   罗马共和国末期,部分聪明的奴隶主为避免奴隶逃亡或吸引逃亡的奴隶,逐步改变对奴隶的剥削方式,他们把大范围的土地划分成许多小块,交给赎身的奴隶耕种,由此就变成一个新的社会阶层-隶农。进入帝国时代,隶农制获得较大发展,遍布于意大利本土和地中海沿岸各行省。许多贫困农民因不堪政府重税的盘剥和官吏的欺压,也被迫将自己的小块土地“献给”大土地占有者,以求获得“保护”,充当其隶农。恩格斯认为“隶农制是罗马奴隶制占有制生产危机的产物”“是孕育于奴隶社会中的一种新的封建因素”。

——摘编自任宪宝主编《全球通史:人类共同体的历史》

(1)根据材料一,概括古代雅典“温和”奴隶制在法律上的表现。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古罗马隶农制形成与发展的时代背景,并简析古罗马隶农制对生产关系的影响。
2022-08-05更新 | 117次组卷 | 5卷引用:第2课古代世界的帝国与文明的交流第(名题荟萃)-2023届高三统编版历史一轮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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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国法制起源较早。夏朝法律被称为“禹刑”,西周制定《吕刑》。秦朝制定《秦律》,这是一部十分严苛的法律,以“轻罪重刑”为指导思想,刑罚名目繁多,死刑多达十几种。唐朝制定《唐律叠议》颁行天下。它集成了古代立法传统,将各种法规融为一炉,采取了刑事立法的形式,全部法律都围绕“罪”和“刑”分别加以规定、解释。唐律规定了严惩十恶: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唐律还规定如果赃证已经明确,“理不可疑”,犯人即使不招,也可根据犯罪事实进行判决。《唐律疏议》成为以后历代刑律蓝本,也是中国古代法典的楷模和中华法系的代表。

材料二   公法是以保护调整国家(公共)利益为目的的法律,私法是以强调保护私人利益为目的的法律。与古代中国侧重公法不同,罗马帝国时期立法以私法为主要侧重点。罗马法广泛借鉴外邦人法规,着重调解贸易及财产等经济和民事纠纷,适应了帝国时期社会发展要求。3世纪以后形成了著名查士丁尼法典,内容包括历代罗马皇帝颁布的敕令,人与人关系、财产关系和诉讼等方面的规定,不同时期法学家对罗马法提出的各种学说和解释。它标志着罗马法发展到完备阶段,是现代资本主义法制的先声,19世纪以来,欧洲大多数国家皆以罗马法为法律,基础制定本国法律制度。


(1)根据材料一,概括古代中国法治的基本特点。
(2)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分析古代罗马帝国侧重私法的原因。
(3)结合材料,谈谈你对当前我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认识。
6 . 依法治国是现代国家治国理政的需要。管窥西方法制演进,立足国情,借鉴精华。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希腊斯多葛学派(斯多亚学派)关于普遍人性和普世性的自然法思想对罗马法产生巨大影响。罗马的法律体系里普遍包含着当地的习惯法,即便在公元212年所有罗马帝国统治下的自由民都被赋予公民权之后,也依然如此。帝国境内的法官除了援引成文法,还享有遵循并建立判例的权力。通过几个世纪的实践,他们创造出一套浩瀚无边、既系统又灵活的法典,架构出大多数我们今天所使用的现代法律体系的主干与分支。

——引自【美】乔纳森·戴利《现代西方的兴起》

材料二 “旧制度”下的法国法律长期被一系列疑难杂症伤害,比如司法管辖权重叠,诉讼程序缓慢且昂贵。为了纠正这种状况,拿破仑任命了一个专家委员会,耗费了两年多时间讨论司法改革问题。其成果便是一部全新的法国《民法典》。它以6世纪的罗马法和另一些法律为蓝本,将法国大革命自由、平等、博爱的精神编入法典中,在字面上将封建残余和王室特权废除了。

——摘编自【美】斯科特·克里斯蒂安松《文件中的历史》

材料三 从形式上说,帝国是原德意志邦国王侯统治者的联盟,1871年的帝国宪法实际上是王侯之间签订的条约,按照宪法的规定,皇帝享有极大的权力,他掌管外交和军队,有十分广泛且重要的行政权力,有权解释宪法。帝国建立了两院制的议会:联邦议会作为上议院,代表各邦,成员由各邦君主任命;作为下议院的帝国议会则是全体人民的代表。对于由俾斯麦一手奠定的帝国宪制,有学者评论其极为“粗拙”;有人认为它“适合1870年的德意志”。

——摘编自陈晓律主编《界现代化历程·西欧卷》等


(1)根据材料写出罗马第一部有章可循的成文法名称。结合所学,概述斯多亚学派对罗马法的贡献。
(2)根据材料二,分析拿破仑编纂《民法典》的原因,概括该法典与启蒙原则的关系。
(3)阅读材料三,结合所学,指出该“帝国宪法”确立的政体。对于“帝国宪制“极为‘粗拙’”的观点,请结合资产阶级代议制的发展和“帝国宪法”的内容予以阐释。综合材料二三概括西方法制演进的规律。
2022-01-12更新 | 4335次组卷 | 29卷引用:专题05西方人文精神的起源与发展-十年(2013-2022)高考历史真题分项汇编(全国通用)
7 . 罗马法律制度集中代表了古代西方政治文明的杰出成就,影响深远,直至今天我们仍可以从这份宝贵的法律遗产中受益。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死者的财产需按其遗嘱进行处理。……一家之主有权将他的财产遗留给任何他所喜爱的人。

——罗马法

材料二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除非由于合法认定的公共需要的明显要求,并且在事先公平补偿的条件下,任何人的财产不能被剥夺。

——《人权宣言》

材料三   联邦权力高于各州权力。联邦政府拥有政治、经济、军事和外交大权……各州可以在不违背宪法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法规,有一定的自主权,以发挥地方的积极性,避免高度集权的弊端。

——美国1787年宪法

材料四

美国联邦政府
国会总统最高法院
参议员由各州议会选出,每州两名,任期六年,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四年,连任不超过两届。总统无权解散国会,国会可依法弹劾总统最高法院大法官共九名,由总统提名,参议院批准,除非犯罪,任职终身
众议员由各州按人口比例选出,任期两年

(1)恩格斯曾评价说:“罗马法……包含着资本主义时期的大多数法权关系。”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论证该观点。
(2)据材料三、四指出美国联邦政府的权力构成体现了哪些原则?国会参众两院议员的竞选有什么特点?这些特点分别产生了什么影响?
材料分析题 | 适中(0.65) |
名校
8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古代希腊不仅有成文法,而且已经培育起了自己的法治观。据亚里士多德所著《雅典政制》记载,雅典的法律写在牌子上,牌子立在巴西勒斯柱廊里,所有雅典公民都要在写有法律条文的牌子前宣誓遵守法律;执政官也要对法律宣誓,说他们如果违反任何一条法律,就得奉献一个金人像。梭伦曾经规定,这些法律要百年不变。在那时,法律就已经不是统治者独自占有和神秘的了,人民不但知道这些法律的具体内容,而且自觉地去遵守它们,把它们当作判定人们的行为是否正确和调整各类社会关系的重要的工具和标准。

——摘编自苗延波《古代希腊法制新探》

材料二   罗马建国初期,平民和氏族贵族的矛盾很尖锐,平民对贵族高级官吏的专横统治的反抗愈演愈烈,并不断提出新的立法要求。因此,罗马初期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成了平民和贵族斗争的产物和记录。公元前3世纪至公元1世纪,罗马法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就罗马法的本质来说,它是“纯粹私有制占统治的社会的生活条件和冲突的十分经典性的法律表现”。“当工业和商业进一步发展了私有制(起初在意大利,随后在其他国家)的时候,详细拟定的罗马私法便立即得到恢复并重新取得威信。”

——摘编自于沛霖《马克思恩格斯论罗马法》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古代希腊法律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公元前3世纪至公元1世纪罗马法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的表现及原因。
(3)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古代希腊和罗马法律的历史作用。
2021-06-02更新 | 112次组卷 | 3卷引用:2022年高考历史一轮复习讲练测-第6课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
材料分析题 | 适中(0.65) |
名校
9 .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相关问题。

材料一   夏、商、西周时期,形成了以“礼”治国的制度体系。“礼”实际上是一种等级制的生活和行为方式,专为贵族所有,即所谓“礼不下庶人”。到了春秋战国,出现了“礼崩乐坏”的局面,以法治国的学说和法治逐渐兴起。

——何怀宏《世袭社会》

材料二   汉律特别强调皇权至上,法自君出…….其法制的指导思想则为礼法并用,以礼入法,儒家经义成为法理的基础,坚持德主刑辅,先教后刑,奠定了此后法制体系‘礼刑一体’的基本框架。

——张岂之主编的《中国史十五讲》

材料三   中国法典的缘起与(罗马)查士丁尼法典的组成方式有相同之处……限制《中国法典》之外的出版物的发行(政府除外),罗马亦是如此。两国都各自以公告、律令和诏书等形式立法,还有诸如过继、家庭财产共同占有关系等都有相同之处。

——田涛《接触与碰撞:16世纪以来西方人眼中的中国法律》


(1)据材料一概括从夏、商、西周到春秋战国,治国体系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派对此持什么观点?
(2)根据材料二和所学知识,说明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特点。
(3)根据材料三归纳古代中国与罗马在法治方面,有哪些相似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古代秦帝国和罗马帝国均重视法治的相似因素。
10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汉谟拉比法典》是刻在石柱上的,石柱的上端刻有汉谟拉比王在太阳神夏马西座前接受权柄的浮雕,象征着国王是受命丁”古巴比伦的太阳”,这已经是古代原始宗教思想的映示。《十二铜表法》的第九表是《神圣法》,其中一些法规是按神圣的宗教条规来制定的,以宗教法规来规范民重民案。《汉谟拉比法典》的制定者,即古巴比伦的统治者采取兼容并蓄的办法,对某些氏族制残余的现实予以认可并在法律上加以规范。《十二铜表法·第七表》第8条规定:“假如经公共土地的溪水涧或道使私人领地遭受损失……在这里,可以看到古罗马存在“公共土地”与“私人领地”两种土地占有形式。《汉谟拉比法典》第6条规定:“自由民窃取神或宫廷之财产者应处死,而收受其赃物者亦处死刑。”同时,将奴隶视为奴隶主财产的一部分,侵犯了这部分财产权亦受法律的严惩。《十二铜表法·第八表》第3条规定:“如用手或棒子打断自由人的头骨,则应缴纳300阿司,如奴隶,则为150阿司。”

——摘编自夏祖恩《<汉谟拉比法典>与<十二铜表法>比较论略》

材料二   在对“私犯”的规定中,它彰显出了作为一部“成文法”所具有的进步性:它“不分贵族和平民,所有受害人依法受到同一的保护,所有加害人按法律受相同的制裁”,是有“平等性”;它在条文中明确“禁止无限制的自由报复”,在很多情形中用“罚金和赔偿”替换“同态复仇”和“死刑”,体现了对个人“生命权”的尊重和对司法执法机制灵活性和审慎性的考虑,是一个开始走向人性与理性的、由“同态复仇”向“罚金和赔偿”的有利过渡;它在定罪量刑的过程中开始考虑当事人的“主观责任”,这比只顾“客观责任”的法律要更显合理;它“重视对有关农业的保护”,这对于仍处在农业社会的罗马共和国来说是必要可行的。从它对“田地”“划界”“奴隶”等事情的规定中可以得知,罗马人对农业以及同农业生活相关的各项事宜是比较关心的,这又一次显示了罗马人“务实”的精神。

——摘编自刘招静《<十二铜表法>——罗马法的起点》

材料三   《罗马民法大全》规定:“蒙受各种不法侵害的人,可以刑事方式或以民事方式起诉。如果他确实以民事方式起诉,根据已说过的作出估价,将会课加罚金;而如果他以刑事方式起诉,根据承审员的职责,被告被要求非常的罚金。”

——谭建华《略论<罗马民法大全>的人文精神》


(1)根据材料一及所学知识,概括《汉谟拉比法典》与《十二铜表法》的共同点。
(2)根据材料二,概述《十二铜表法》的特征。
(3)根据材料三及所学知识,概括《罗马民法大全》的历史影响。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